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仲裁(评理)和民事诉讼(审判)的适用:或裁或审原则

1. 平等主体 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3. 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①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不能用

a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关系b行政争议——不平等主体

不适用

a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总结:人身行政不能用,劳动承包不适用

 

②民事诉讼: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

    a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

    b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变化,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讼案。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爱人民)


2、管辖规定不同:

A、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体现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为民间组织(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B、民事诉讼:级别管理和地域管理最重要、最常见

  级别管理: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1、审判制度不同:

①裁决:

A、仲裁: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对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B、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的制度。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②回避制度:

A、仲裁:以下情形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

a.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d.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B、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a.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士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b.原件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闪盘

c.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③是否公开:

A、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当时任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一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B、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管辖。

  地域管理:按照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a. 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 特殊地域管辖(特别管辖):就近、方便办案、or被告住所地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or被告住所地

  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or被告住所地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or被告住所地

  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or被告住所地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or被告住所地

  交通事故请求赔偿损害:事故发生地or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or被告住所地

c. 专属管辖(我的地盘我做主):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所在地or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 协议管辖(约定地盘):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 共同管辖(抢地盘):2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2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3、审判制度不同:

① 裁决:

A、仲裁: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对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B、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的制度。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② 回避制度:

A、仲裁:以下情形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

a. 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b.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 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d. 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B、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a. 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士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b. 原件利害关系或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闪盘

c. 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③ 是否公开:

A、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当时任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一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B、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和结果两项内容,不管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④组成不同:

A、仲裁:仲裁庭人员组成:1人or3人

a.1人:有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制定

b.3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制定1名仲裁员,第3名中草药有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制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B、民事诉讼:合议制度

a.3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组成

B.一审:

独任制(审判员一人审理)—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合议制——除以上其他案件(审判员组成—选民资格案件、审判员与陪审员—重大疑难案件)

C.二审:合议制(审判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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