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能概述论(五)

作用力

本文从力的概念、性质以及力的作用原理对力进行了介绍。虽然能力有限,但能子源力求把思维的触角伸入到力的处女深处,感受精华的快乐!

一、力的概念

力(F)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在中国古代,就对力有朴素的概念。在西方,伽利略首先突出了力的思想,但真正形成力的概念的人是牛顿。牛顿把物体和周围环境之间的作用归结成力的概念。从此力就成为物理这座大厦的脊梁,就成为物体与物体之间一条不可代替的纽带。牛顿力的作用体现出三要素,即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力的三要素是牛顿力学分析的精髓,也是经典力学的基石。而从力的本质来讲,力是质能场与质能场之间的一种接触性碰撞。

二、力的性质

第一,物质性。力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脱离物质的力是不存在的。一个物质受到力的作用,必然有另一个施力物质给予施力,说到力必然同时存在施力物质和受力物质。另一方面,力的作用过程,必然存在物质之间某些方面的交换或改变,比如能量的交换、粒子的交换,或其它性能、信息的改变。

第二,作用性。力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这种作用是相互的,也是直接的。相互性体现在牛顿第三定律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关系上面。直接性是力的内禀性。中学物理中力的作用,有接触力(如摩擦力),也有非接触力(如电磁力);接触力的直接性,一目了然;非接触力其实是隐性接触的表现而已。我们知道受电磁力的物体,必须进入所在的电磁场才能受其力,而电磁场是场源的一种物质能量场,这样我们可以把场源及其电磁场,看作是一种物质能量场,那么受电磁力的物体必须和这种场接触才能受其力,故电磁力确切地说也是一种接触力,即电磁力也是地地道道的直接性作用力。故,力实质是质能场与质能场之间的作用,这种作用具有相互性、直接性、接触性。

第三,运动性。力的运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作用的运动性。力的作用实质上是两个质能场之间的碰撞过程。宇宙万物都在运动之中,运动的物质在运动的过程中发生了碰撞就产生了力。另一方面,力的作用还存在传递性。相互碰撞的质能场,通过力的传递粒子在场中或场与场之间传递力,而这种传递必然涉及运动性(比如,光子传递电磁力、引力子传递万有引力等等)。

其二,效果的运动性。中学物理中说,力的作用效果是使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或物体发生形变。形变是物体形状的改变,形状的改变必然涉及微观粒子运动的改变;同时可能伴有内能的变化,而内能的变化也离不开微观粒子运动的改变。所以物体运动状态的改变和形变都是运动状态的变化,只不过一者是宏观方面的变化,而另一者是微观方面的变化。即力的作用效果是,力使物质运动状态发生改变,这种改变或是速度大小的变化,或是速度方向的改变,或是二者兼得;这种改变或从属于微观,或从属于宏观,或二者兼得。

力的作用原理

一、力的作用原理

场论理论认为,宇宙万物都有其能量,有能量的物质在其周围形成一个能量场,称之为时空质能场,简称质能场。物体之间力的作用实质上是质能场与质能场之间的碰撞,宏观物体可能会接触;但微观粒子几乎不会接触或者根本不可能直接接触,直接接触的是两个小小的场。所以物体之间的作用力从微观层面理解,实质上是质能场之间的一种接触性碰撞(详细内容见场论动力学)。

二、力的作用过程

上面说,力实质上是质能场之间的一种接触性碰撞。这种碰撞的具体过程又是怎样完成的呢?下面我们举个例子看看:

假设现在有两个质能场A、B在O点发生了碰撞(场源分别用A、B表示),这一碰撞实际上是A场在O点的场域物质a和B场在O点的场域物质b之间的相互碰撞,且这两个碰撞具有同时性、等效性。碰撞后各自依赖自身的场性把碰撞的作用过程全息性的传递给自己的场源A、B。如果碰撞地点O与场源距离近,以至于可忽略不计,则可以认为是场源物质之间的碰撞,比如两个小铁球之间的碰撞。如果碰撞地点O与场源距离太远,则这种碰撞就不能简单的认为是场源之间的一种接触性碰撞。如带电小球B在场源A的O点受到电场力,实质上是小球B和A在O点的场域物质a发生了碰撞,然后场域a把碰撞过程传递给场源A,即我们说B在O点受到电场力。如果两个远方的电场A、B在O点碰撞,我们说场源A、B发生了相互作用力,但实际上是O点的场域物质a场与b场发生了碰撞。从微观上说,a点场和b点场是力的作用者;但a、b分别由A、B决定,且碰撞过程全息性的传递给A、B,所以在宏观上看A、B是施力物质和受力物质。这就是力的作用过程以及力的微观与宏观的关联性。

综上所述,力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这种作用是相互的、直接的、接触的,作用过程是在物质运动中通过场碰撞进行的,其作用结果是改变了物质的运动状态。能子源版权,违之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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