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享受孤独到反抗荒谬

加缪——《局外人》

故事很简单,主角默尔索杀了一个阿拉伯人,然后被判了死刑。但是这样交代故事是不道德的,就像我说“从前有个人,后来他死了”一样不负责任,所以好歹要交代清楚这个故事。

默尔索确实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而且还在尸体上补了四枪,法院也发现了,法院还发现,默尔索是个很冷漠的人。不久前,他的妈妈去世了,小说开篇是这样交代的:“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楚。”他还搞不清他妈妈的岁数,他把妈妈送到养老院,在葬礼上抽烟,喝咖啡,最重要的,他显得无动于衷,没有流下一滴眼泪。默尔索是个很奇怪的人,葬礼第二天,他去睡了个大觉,然后起来和女朋友玛丽一起去看电影,游泳,哈赛哈赛;他还帮助他的朋友雷蒙,一个拉皮条的,写情书去乱勾搭,然后看着他的朋友羞辱别人,也不阻止,反倒去帮忙证明其清白。这就是默尔索,一个很奇怪的人。

记住这个词,奇怪!更奇怪的,还有法院的判决过程。为了更好的理解法院判决,我们先来看看在默尔索身上发生了什么。

作者在小说的第一部分,着重描写了默尔索的生活态度:他过得很拮据,没有办法去给妈妈雇佣人,所以把她送去养老院,那里有更多的伙伴陪着她,至于在葬礼上抽烟喝咖啡,他明白这是一种大不敬,但他不这么做,他就会在葬礼上睡着的,毕竟他从公司请假后赶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养老院,十足的疲惫,生理需求要求他这样做。他没有那么多雄心壮志,对于老板的升职邀请,他回答“去或者不去,都行。”他对很多东西都无所谓,甚至包括婚姻,事业,以及自己是不是成功的,受人尊敬的,富有影响力的。他很喜欢真实和有趣。比如在床上睡十二个小时,比如找一些他认为有趣的朋友,还有解决他的生理需求。

他为什么杀了阿拉伯人呢?阿拉伯人和他的朋友雷蒙有冲突,一个持刀(阿拉伯人),一个持枪(雷蒙),默尔索阻止了矛盾的爆发,并拿走了雷蒙的枪(缴械),当他一个人走在沙滩上,被太阳还有一堆烦心事搞得头昏脑涨的时候,发现阿拉伯人在他身后,欲图用刀袭击,出于本能,他开枪了,但头脑昏沉,他多开了四枪。这就是发生在默尔索身上的故事。

按照一般的程序,默尔索这种情况,应该可以从轻量刑,至少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可是在文章的一开始,我就已经交代了,默尔索被判处了死刑。所以下面就要介绍法院审判的奇怪之处。

法院的判决过程一直在讨论,为什么默尔索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流下眼泪,以及默尔索的朋友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它抛开案件事实本身不谈,在疯狂的讨论默尔索的价值取向,人生态度,法院的审判认为他“丝毫没有一点人性”,“空洞的心即将成为毁灭我们社会的深渊”,然后站在“法兰西人民”的高度宣判死刑。可以说,调查从一开始就把道德的怪圈甚至是意识形态的怪圈绑在了默尔索身上。而所谓局外人,大概就是指默尔索作为一个被告,却毫无发言权和申辩权,只有一个所谓的申辩律师为他说话,他只有一个简单的司法工具而已。

作者在表述故事时,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比如默尔索是个真实而又无所谓的人,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落泪,他因为一些原因杀了一个阿拉伯人,最后他没有为自己做过多的解释,并被判处了死刑。

我们来做下面几个假设:

第一,如果他落泪了呢。

法院会去调查事件真相,然后大概率默尔索会被从轻量刑。很有趣的是,我们难道不应该就事论事嘛?默尔索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他面对人生的选择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或者说,默尔索与大家格格不入,那这影响法院去认真调查事件真相嘛?那这影响法院去利用法律思考这件事嘛?

第二,如果他极力为自己申诉呢。

默尔索有罪嘛?有罪!但罪不至死。他可以为自己去解释,极力反抗,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进行申诉,说不定还能够带来案件经过的调查,他可以选择不服,更能选择反抗!为了自己的生活态度反抗,这样的悲剧也应该不太会发生。

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两个假设,是想去讨论两个问题,局内的我们和局外的我们。

如果你身边有一个默尔索呢,他工作不求上进,对什么事情都显得无欲无求。你好像觉得这样没啥,挺好的。那这个默尔索换个角度呢:他不讲卫生,他不讲礼貌,在公交车上他不会让座给有需要的人等等。摸着良心说,你会讨厌这样的人,对吧?你会对这样的人有成见,对吧?他做别的事情更容易引起你的误会,他如果杀了人呢,你会不会就觉得他十恶不赦了?这就是简单的一个问题,人的成见!你也许会说,我身边的这种默尔索不道德啊!可你细想一下,老师教会你的是你要讲道德,没教过你要叫别人讲道德,对嘛?更没有说过,一个不道德的人就一定是个坏人!他就一定会害别人。当然这可能不太合理,因为他大概率会犯罪。那如果他只是职业不同呢?只是地位不同呢?只是其貌不扬呢?只是简单不合你意呢?你能不能做到客观的评价别人呢。我们给了自己很多“局”,约束自己这能做,这不能做,我们很多时候只是知道别人觉得这样对,所以我也觉得这样对,把别人的价值取向,加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再加到别的人身上,套住更多的人,更可怕的,我们还喜欢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可能,我们也活在局里吧。

第二个假设,反抗!

我以前觉得,人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和别人不一样无所谓,只要认定做的是对的。因为一个人要么孤独,要么庸俗。可我看完《局外人》之后,我感觉发现了新的天地——享受孤独是不够的!

享受孤独,看似是一种自我的陶醉与欣赏,可它掩盖的却是一种逃避。你认识到了世界的不合理,所以,你选择了孤独前行。可你发现没有,世界的不合理,还是存在,你没有战胜它,只是或多或少的保全了自己。人应该为了自己的信仰前行的,而不仅仅是坚守信仰。既然你觉得是对的,那就让更多的人看到这就是对的,扩大你的影响力,留下自己的精神传承!你就应该让你的生活态度感染无数人,他们会感激你的!

故事的情节,以及我们在其中做出的一些假设说完了,我们来聊聊这本书背后的故事。

《局外人》是阿尔贝.加缪的成名作品,而与这两样东西联系最紧密的,是一个名为“存在主义”的哲理观念。这种观念出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盛行。观念的前提应该是尼采的“上帝已死”,那时经历了战火的人们,想要寻找自己的意义,想要让自己获得基本的人权或者说自由(你可以想象纳粹集中营对他们的冲击),他们开始对上帝的存在持有怀疑,他们开始思考,在这个荒谬的,让人绝望的世界,作为人的生存的意义到底在哪?

存在主义给出的答案是:除了人的生存之外,没有天经地义的道德和准则,它们只是人为创造的,人没有义务去遵守某种道德或行为准则,但是人有选择的自由,人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是对的理念。人是先存在的,然后通过自己的选择去界定自己,实现自己,成就自己。也就是所谓的“存在先于本质”。

像加缪就是这样的观念持有者,他的“荒谬——反抗”哲理体系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从《局外人》到《西西弗神话》再到《鼠疫》,一个由认识荒谬到反抗现实的转变。当然,存在主义并不是我要讲述的重点,如果想了解,可以去看我刚刚说的加缪的书,或者是了解萨特的“存在——自我选择”体系,了解所谓的自由和责任在存在主义中的体现。

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最后当然要用默尔索的话结尾啦~

“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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