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的本源回归

       上个月月底,华为首席法务宋柳平先生来厦大跟大家分享《华为知识产权管理与应用》,有幸坐在台下听了宋先生站在完全不同的角度跟高度看待知识产权,看待全球化下知识产权的发展,目前国内的知产状态和未来的发展。收获不小,对知产本源的看法却有点顿悟,特地写下这参会后感,希望可以跟大家分享,也对自己接下来的工作是一种促进。

        宋先生认为,知产的本源分为两部分,其一就是公权力,公权力在知产中应该起到保护的作用,其他都与之无关,或者说不是关键。公权力通过对知产违法制定有指导性的处罚额度和刑罚度,让知产侵权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就是最好的行政行为。

       尤其是在发达国家平均专利维权罚款额度达到500万美金,而国内平均金额才8万人民币的情况下,导致专利权人不愿意维权,维不起权,侵权人无所畏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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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就是私权利。在知产中,私权利就似乎要创造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而这个“有价值”的裁判是市场,不是政府,也不是我们某一个人的判断。只有经历市场的评判,才知道你的发明创造是否有价值。

       因为国内的知产保护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起步晚,基础也比较差,在国家这几年大力发展推动下,专利申请量我国已多年持续世界第一,但是很遗憾,质量上,或者用另外一个行业专业评判词语:知产价值上,我们却一直是付费为主的,怎么回归知产本源,让公权力和私权利在知产的发展大道上双管齐下,各负其责,共同发展是我们现阶段应该好好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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