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星朗朗,孤月独明

灭却心头火,剔起佛前灯。惺惺常不足,蒙蒙作公卿。众星朗朗,不如孤月独明。兄弟相害,不如友生。

灭却心头火。大意是说愤怒的时候,少做决定吧。等到理智占领高地的时候再去做需要理智的事情。这个解释算是侠义心头火。广义的心头火,应该指的是心里的欲望吧,包括各种不平静的情绪,尤其是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或者控制范围的欲望。做一些力所不逮的事情就会有所差池吧,总之不会如意。这么一想,本来就不如意,非要强己所难,做出来的仍然是令人不如意。本来自然而然的事情,非要逆天而行,然后还要怪老天不公吗?当然了,天指的是什么?有可能是命运,有可能是规律,但在人的头脑中,都是反映出来的意识,或者说认知。就好比说常识,这可能是咱们最普遍的认知了,就是说某种客观规律在大多数人脑海中的反映。这里说大多数,就能和刚才说的那种“怪老天不公”的人联系上了,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人心里反映出来的都不太一样,有时候甚至天差地别。一些人认为非常正常的情况,在另一些人看来可能无法理解。比如说“潜规则”,我就不理解,有时候甚至觉得它们对不起自己的名字,莫非只有写在之上的才不是潜规则吗?都已经尽人皆知了,还好意思叫潜规则,真不害臊。

做事,按照规律做是咱们能采取的最合理的方式了。至于有时候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效果,咱们总结总结,希望以后能够有满意的效果吧。像管理学中的PDCA一样,做一个循环,虽然螺旋上升比直线慢,但那时理论上的,实际中,可能会有直线的情况,得之我幸吧。

惺惺常不足,蒙蒙作公卿。这个情况在某些历史阶段是正常的事情。我记得有个说法,某项工作,除非特别需要专业知识的,基本上是个人都能做得七七八八,不会有太大的差距。那些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人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可能真是生不逢时吧。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时金榜题名,也许那个时候出路真的少?现在咱们这个环境中,医生,教士是比较体面的工作吧,但是我听说在古些时候,读书人没啥出路了,才会考虑去当个郎中,教书先生。当时的教书先生有个称呼叫做“孩子王”,感觉是不太乐观的职业。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人已经看透了这种情况,不管什么样的人都能担当的职位,那就有操作的空间了。既然是都可以,我是决定的人,那么必然对自己有好处的选项才会优先考虑吧。这个不光是那个时候,感觉从古至今,从来都不会缺少这种态度,可能有的时候多些,有的时候少些,也是个正弦波的形式才算是正常吧。就说贪官吧,啥时候都没听说绝迹过。

还有一种不是有某些人决定的情况。人,出名有早晚,发财有早晚。有些人50岁,70岁才到达一定的人生高度,而有些人20多岁就已经达到了,这算是命运吧。我相信命运吗?我认为,也许命运这个词对于每个不同的人来说,都有不同的含义,我回顾之前所作出的所有决策和行为,我都可以把它成为命运。命运是已经写好的,是昨天,至于明天,它也会有命运,但是在咱们自己书写之前,它是不确定的。可以这么说,命运,就是咱们自己的日记本。相信命运,就是接受已经发生的事情,但不要放弃那些属于明天的希望。

星星亮还是月亮亮呢?在地球上观察的话,是月亮亮。毕竟离得近。其实天上几乎每一个星星都是恒星,自发光的,总会比反射光的要亮,只是太远了,损耗太多。说正题。这句话说和大家一样庸庸碌碌,不如坚持做自己?这个观点那是没错。换一种说法可能更合适,就是不管别人怎么评价自己,自己都清楚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的目标,排除别人的评价对自己的干扰。别人的评价,有时候很有用,甚至会影响到自己的命运。但是我还是希望这个评价是接近真实的,是真实的自己。毕竟,现有自己,才有对自己的评价。真的不希望变成那种希望要某种评价,然后才展现对应的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认为这就是欺骗。

关于月亮和星星的亮度区别,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考虑。就是当某个物体越接近咱们的眼睛时,咱们能观察到的其他东西越少。如果咱们距离远一些观察,会得到更全面的信息,包括周围的事物是怎么影响它的。这个和变换角度观察同一个事物还是有区别的,如果距离足够近,不管怎们变化角度,都不会看到它与周围的联系。当人们的思维还局限在地球上的时候,观测天体总会有不准确的时候,但是当把思考范围扩展到宇宙空间,很多现象的棘手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我们的位置换到天空中任何一颗星星的旁边,那么现在天空中的独明孤月也许都看不见了也说不定,且不说这,连地球都不见踪影了呢。

兄弟相害,不如友生。面临的诱惑越多,机会愈大,那做出凶残的事的几率也就越高。古时候帝王之家,皇子夺嫡的情况屡见不鲜了吧,稍不留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其实道理很清楚,我觉得现在的继承法就挺公平的。先以遗嘱为主,没有遗嘱的,有法定继承权。我觉得没什么争的必要。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必要,法条那么明显,在这之外除非有人主动放弃继承权,否则去争取自己权利之外的利益,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明文条款总会有些疏漏,世间万象,总有照顾不到的地方,争的必要性在于它可能会影响到明文条款的修改。但我还是认为,条文可以改,但是在没改之前,还是要遵守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只是这样,在秩序上更好维持吧。可能,这也算是暴力手段。

而朋友之间, 尤其是君子之交,本来没有什么利益冲突,相处起来就舒适很多了。做自己挺好,不用迎合什么去改变自己,除非是自己想变,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也许有一亿人讨厌你,但是仍有几个人喜欢你。这都是副产品,你若盛开,蝴蝶自来,来多来少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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