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网络三无产品的职业打假人为什么会被喷?

昨天就有一个微博热搜吸引了我的注意,说的是重庆的一位王女士在网络上销售自家手工制作的粉蒸肉等土特产,却遭遇了“职业打假人”的起诉,对方第一次买了三份,第二次在订购的时候的指出了他们虽然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觉得很好吃,所以要再订购150份。按照王女士的说法,这些都是家里人手工制作的,为了能够尽快完成这份大单,也因为对方的夸奖,还特地加班加点,没想到收到产品后,对方却以其出售“三无产品”为由,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整个事件在网络上爆出后,大家都纷纷指责这位职业打假人。

而今天这位打假人也站出来了进行澄清。

这位职业打假人邵某表示,“法律并没有规定我买了8次过期食品就不是消费者了。”而且他还觉得是对方利用弱势颠倒黑白,“她就是把家里老人拉出来博同情,其实食品加工厂跟老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最多就是忙的时候来搭把手。主力是他们夫妻俩,还有请的当地20多个村民。”

而且邵某还说,王女士一家此前在售卖粉蒸肉等扣碗时,都注明了产品信息。其提供的图片显示,王女士家去年8月份售卖的粉蒸肉,上面确有包装,且注明了品名、配料、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产品信息。“所以,他们明确知道要在包装上注明产品信息。而且从我下单到他们发货近三天时间,难道没有时间去贴?他们没有去做这件事,说明他们懒得去做。而且有逃避抽查之嫌。”

而受众讨论的聚焦点则在于份数。

150份啊,食物这种东西也完全放不住,如果仅仅是为了对王女士不注明产品信息的问题进行警示,那为什么不买到3份之后立刻就起诉要求赔偿呢?而费尽苦心的再次下单150份,恐怕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所谓的正义,而更看重的是那十倍的赔偿。

其实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一直备受争议,原因就在于他们存在的目的究竟是谋利还是正义。不管怎么说,这种钓鱼执法的做法总是让人无法认可。

商家固然有错,也许诚然就如邵某所说,她就是拉上了老人博取同情,但她犯的错并不能抹掉其恶意购买150份食品的行为。

如今我们每个人的法律素养越来越高,大家都喜欢依法办事,但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在依法治国之外,以德治国也是国家一直强调的,也是国家更想达到的境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秉承这样的道德约束来做,可能就不会出现如今这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官司了。

最后分享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法律对人行为最低的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不违法,那他多半是个人渣。”

你可能感兴趣的:(举报网络三无产品的职业打假人为什么会被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