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六: 受督者对此当事人介入之例外

20221215(静心而论1425):《建构解决之道》第四篇——焦点解决督导构成要素的探讨与应用分享六:

受督者对此当事人介入之例外

        SFS对于受督者及当事人既存的,资源、优点、优势、成功经验等例外,会积极开发、停留和探究,以协助受督者及当事人对例外经验细节化与意识化,并能拥有或提升他们对突破困境的信心、动力和具体策略。

常见的方法是,督导者会请受督者针对咨询效果满意度、目前自己的表现以及当事人何以没有更糟的方向进行评定量;探讨拥有的方法:哪些做的很不错?怎么样状况没有更糟糕?都是做了什么? 自己认为自己已经做了什么?哪些还不错?怎么做的还不错?当事人会对这个咨询会怎么看?当事人会对哪些地方比较满意?以及自己对这场咨询接下来有哪些思考?

在探讨的同时,督导者要赞美受督者的优势,肯定他做到的、拥有的、努力的地方;建构他的困难,看到他的困难背后的努力、用心,以及他这些困难有的已经做到的地方,他还在尝试哪些是有效的,重新建构受督者认为的困境,反映了受督者对当事人的了解、尊重、重视和关心。

以上这些督导介入的方向,主要目的是要让受督者在目前卡住、没有进展之时,仍然能够再次觉察曾经成功的经验和策略,也能因此回顾该当事人已经产生的改变以及当事人愿意接受受督者影响的方式,让受督者拥有更有信心更方法的的力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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