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坟墓的闯入者》:可以骄傲,吹牛,只要不停止

《坟墓的闯入者》是一本很不“福克纳”的小说,因为它很“好读”。它有鲜明完整的故事线,甚至还有伏笔和转折,是本可读性强的“侦探小说”;它有行为动机明确的主人公,主题是少年主人公的个人成长而没有太多种族隐喻创伤(虽然还是有的);它是一本在我读来精神内核相对积极的小说,有些片段甚至让我笑出了声,这在我有限的福克纳作品阅读经历中不曾发生过。

但《坟墓的闯入者》依然是一本很典型的福克纳式意识流小说,大段的(甚至全部)、跳跃的心理活动描写是很多人要跨越的门槛。小说六要素在这里是混乱、甚至失效的。你无法以上帝视角来判读这个故事,因为我们只能通过主人公单一的视角、有限的生活/知识储备来理解当下发生的事情。

《坟墓的闯入者》的故事依然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老黑人路喀斯·布香,被指控杀死了镇上大户高里家的小儿子文森·高里,与他有点渊源的白人小孩契克(查尔斯)带着他的黑奴艾勒克·山德与突然加入的白人老太太哈伯瑟姆小姐一同为他“挖坟”——希望对照死者身上伤口中弹口径与他的手枪子弹口径不一致的证据来帮他排除嫌疑。他们在死者的坟墓中发现了另外一具尸体,而真凶最终指向高里家的另一个儿子——一个白人。

整个故事指向的依然是南方种族问题,故事体系中所有人(包括律师舅舅)对黑人更加倾向暴力的理所当然和一个黑人居然敢强杀白人的暴怒,是显而易见的种族歧视,白人小孩契克在为路喀斯抓到真凶返城时,在广场上看到的都是大写的脸、大写的人、大写的人的后脑勺,有种皇帝的新装的感觉。契克的邻居艾夫拉姆说:“如果你想做点什么新奇的、不平常的事情,千万别在男人身上浪费时间。找女人和小孩去做”更像是一种隐喻——男人所代表的主流的、传统的种族规则刻板陈旧不可更改。

契克与路喀斯的纠葛,源于4年前。12岁的契克冬天猎兔子时掉进了冰河,路喀斯救起了他,并带他回自己家烘干了衣服,吃了饭——种族的鸿沟,或者说白人的骄傲,使得契克希望用自己身上仅有的七角五分钱将这次互动定义成一次平等交易,两不相欠。但路喀斯没有向黑人该做的那样接受这些钱,并打翻了它们。契克说不清是羞恼、愤怒或者别的,从此和路喀斯杠上了,将自己的零花钱攒下来买东西送给路喀斯或者他的太太莫莉,以希望完成回馈,切断联系。但路喀斯不是一个普通意义上的黑人,他有自己的土地,并不对白人表示差别敬意,带着祖父辈的帽子、金表链和金牙签,如果不是肤色,他该是个契克表示尊敬并且欣然接受他好意的“绅士”。所以,路喀斯以自己的“绅士”定位,在收到契克的礼物时,总是力所能及甚至加量的回馈他。正是这层关系,让契克摒弃肤色偏见(或者说他还没有形成刻板的种族偏见)准备一个人冒险去为他挖坟。也正是因为他在艾勒克·山德和哈伯瑟姆小姐的共同帮助下,才让这个老黑人没被处以私刑或者绞刑。契克的舅舅说:“你可以骄傲,即便吹牛说大话,但只要不停止——”是对契克这种纯真、开放的观念的赞赏,契克的父亲也用一种类似羡慕的挖苦来肯定契克的这次行为。

这里插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以县治安官、加文舅舅为代表的南方白人庄园主大体认可黑人的人权(至少在小说背景的1940年代,原文提到的南北战争过去75年后)和自由,他们也在为黑人路喀斯的权利而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并且真心希望并取得了好结果。这说明南方的种族关系奴隶制并非那么不堪,他们嗤之以鼻的是北方军妄想依靠一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靠着制度和战争来消灭种族歧视。这或许是福克纳关于消除种族问题的个人理解,这对于我,一个不熟悉这段历史的人来看,是非常合理的观点:当种族的鸿沟已然形成,歧视成为共识的时候,宣言扭转不了任何局面,保存并鼓励发扬更多契克这样的纯真、开放的种族观念才有可能渐渐消弭种族裂缝。这和我在之前《八月之光》以及《去吧,摩西》里感受到的绝望、变态的种族冲突是很不一样的。导致我很想去了解下南北战争的历史和系统读一读福克纳的作品和研究。

小说的最后,路喀斯为与其说是加文舅舅的辩护,倒不如说是契克的努力,支付了费用:一元七角五分哈哈,这个七角五分不得不说是给契克那桩放了四年之久的心事画了一个句号。所以我感觉,这部小说就像是契克的一段成长,他在长达四年或者说是短短三天的冒险中,为了一个正义,抛开了种族观念,勇敢果决行动力十足,最终完成了与自己的和解。

小说中还能见到典型的福克纳关于女性的描写,沉默的,不可辨驳的,没有什么不可忍受的,睿智原始的母性。我总觉得福克纳笔下的母亲,更像是土地的化身,带着一种无法拒绝的神性。这可能是个可以展开写的话题。

在我看来,《坟墓的闯入者》很适合作为福克纳的入门作品来读,毕竟故事相对简单,重要的是契克是个脑子正常的少年,你不会被过于跳跃思维和联想整得怀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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