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晚絮
终是镜花水月的萍生一梦。我想尽办法逃离她,却最终活成了她曾经的模样。
我叫吴萍,听说是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吴萍,读起来像极了“浮萍”,像极了她飘荡的一生。她把她曾经挥霍了的青春和失去了的爱情寄托在我的身上,她希望我能跟她不一样。吴萍,误了的平生。
命运终究还是要轮回的,我是她生的,终究会和她一样。
我的父亲是一位成熟稳重的教书先生。可我一点都不像他,我没有继承他稳重的性格,也没有继承他渊博的学识。我不知道像我父亲那样一位博学多才的知识分子,怎么就会喜欢上了我的母亲——一位混迹于权贵、流连于舞厅的歌女,并且还和她结为连理共度一生。我跟父亲实在是一点都不像,我甚至怀疑我是母亲跟哪个不知名的流浪乐手的私生女。
从小母亲管我甚严,她要求我读书认字、识文断句,要我跟父亲学习,读父亲书架上的各种典籍,五岁时便要求我把《诗经》全部背完。我对她甚是厌烦,我喜欢唱歌,像她年轻时一样。我喜欢父亲,因为他从来不会强迫我做我不喜欢的事。他总是很爱我的样子,甚至是溺爱。往往我想要的东西,只要他能做到的,他都会满足我。七岁那年,我说我要钢琴,他就给我买了一台钢琴,那台钢琴花去了他半年的工资。母亲跟他理论,说不该这么宠着我,半年的工资,是我们一家几个月的生活费,而且还有两个老人要赡养。给我买了钢琴,我们这一大家子接下来的生活要怎么过?老人生病了怎么办?父亲什么都没说,只说别让我听到了,我会伤心的。对比之下,我对父亲的爱又多了一分。我总觉得母亲不爱我。
感觉到母亲不爱我是我叛逆的开始。
父亲给我买了钢琴之后,我每日沉溺于钢琴的学习。四书五经早已抛诸脑后。父亲为我请了一位钢琴老师,他是一位极好看的先生。父亲告诉我,先生去西洋留学归来,现在在上海女子学校做钢琴老师。偶尔也去十里洋场教授歌女们乐理。每天下午学校下课之后他就到家里来教我弹钢琴。我喜欢他,喜欢他挺拔的身躯,喜欢他修长的手指,喜欢他的眼睛、眉毛……喜欢他的一切。那时我才七岁,却从那时起,喜欢了他很久很久。
我跟“钢琴先生”渐渐熟识起来,我知道了他有一个未婚妻——父母安排的——但他不喜欢。他喜欢那种妩媚的、风情万种的女子。我知道他会弹奏许多的乐器,无论是中国传统的民间乐器还是各种西洋乐器,他几乎都能演奏。我知道他去过很多地方,走过很多路,爬过很多山,玩过很多水,爱过很多人……
或许是由于对“钢琴先生”的爱慕,我学习钢琴特别认真,技法也飞速提升。不久我便成了远近闻名的“钢琴手”。此后,我经常受邀去参加各种名媛的舞会、音乐会,也渐渐成了社交名媛。十四岁时,我成了真正的“名媛”,至少在那些富家子弟眼里,我是一位博古通今、知识渊博、眼界开阔的“才女”。我顶着才女、名媛的头衔混迹于上海名媛圈子,游刃有余。而母亲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每次我出门她都要询问我要去哪里,回来时也要问我见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而且不管多晚,她总要等到我回家了才上床休息。我对她甚是厌烦。她越是如此,我越是不愿意告诉她,越是回家得晚。
十八岁那年,我考上了“钢琴先生”任教的上海女子学校的音乐系。那时,上海的十里洋场早已不再,也几乎没有了像母亲曾经那样的女子。或许也没有像父亲那样的教书先生了。而我所涉略的乐器也不再仅限于钢琴,所认识之人也不再只是当初那些名媛和富二代。我遇到了一群爱音乐的男生,他们狂野不羁的性格让我向往。不久。我便与他们结成了“生死之交”。但我还喜欢“钢琴先生”,是不是爱,我也说不清楚。喜欢和爱,还是有区别的吧?
跟那些男生组成乐队之后,我从“钢琴手”变成了“吉他手”。我也是乐队的主唱——作为乐队里唯一的女生,我地位的确有点高。上大学之后,我总是以学校有事为借口,拒绝回家。父亲对于我的种种行为,不反对也不支持,他总是喜欢沉默。他总是说只要我高兴就好。而母亲,知道她说再多我也不会听,最终也选择了不闻不问。他们的退让,让我的心更加“野”了。十九岁,我谈了男朋友,是乐队里的贝斯手,一个高高的、幽默的男生。他有着一个流浪的梦,渴望单枪匹马穿天涯。我刚好也是。
交往半年后,他要求跟我发生关系。我承认,我是放荡不羁,但对于自己的身体还是很爱惜的。我也渴望把我的身体洁白无瑕地交付给那个爱我的也是我爱的男人。我似乎不爱他,我本能地逃避。那天晚上我的初夜还是交出去了,只不过不是给我名义上的男朋友。从男朋友那里出来以后,我径直往学校走,却在学校附近的酒吧里遇到了“钢琴先生”,他虽然年纪大了些,但他身上特有的气质还是深深地吸引着我。我跟他一起坐着喝酒,向他倾诉着我跟父母的关系,也向他请教该如何处理和男朋友的关系。我们聊到深夜,好像都醉了。但那晚发生的所有事情我一直都清晰的记得。
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怀孕了。喜悦和恐惧同时向我袭来,我喜悦于拥有了跟我爱的男人的孩子,却也担忧于这段感情的曝光。他是有家室的人,而我,还只是个学生。这件事要是公之于众,不论是对他还是对我,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我找他商量,他却只有恐慌。他劝我把孩子打掉。我舍不得,我爱这个孩子,就像爱他的父亲一样。最终我决定生下他。我跟男朋友坦白了这件事,他没法接受,我们只能分手。一周后,我给家里留了一封信,背上吉他便坐上了一列开往南方城市的火车。
孕吐让我整日食不下咽,在火车上又没什么好吃的。幸得一位同行的人帮助,照顾了我一路。恰巧,我要去的地方就是他的家乡。我只是去流浪,而他是归家。我跟他去了他家,以朋友的身份。他的父母极为好客,知道我有孕在身,他的母亲更是对我照顾有加。离开上海那一刻起,我便是游人,无归途,无归期。我在他们一家的照料下,顺利地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两个孩子的到来,给他们一家增添了不少欢喜,也带来了不少麻烦。我没有工作,离家时带来的钱早已用完,两个孩子出生后的花销全靠他们一家人。俨然,他的父母把这两个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子对待。
有一天他下班来看孩子,我问他为何三十岁了还不娶妻。他说,去年他回来本来是来娶妻的,结果遇到了我。我一身红裙,娇艳得似火一般,他深深地沦陷了,便决心娶我为妻。我一时语塞,我何德何能让他如此对待?当初我离开上海,只是想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把孩子生下来,从未想过余生。那一刻,他又让我对余生充满期待。原来,他对父母隐瞒了我的身份,他们都以为我是他的妻。不知是感动还是真的日久生情,我答应了他,此生都是他的妻。我们在他父母面前坦白了整件事情的经过。没想到他淳朴的父母很快就为我们张罗了亲事,并要求我接来了我的父母。
原来,余生可以那么美,皆是因为遇见了你。卢生。
离开上海的时候,我以为此生注定漂泊,如浮萍一般。我以为孩子会跟我一样姓吴,没有父亲。我以为我在你家只是暂住,没想到会是久居。我以为与你终会分离,没想过会是厮守。
回首时,突然发现,我跟母亲太像太像,为爱奔走,颠沛流离,却也终遇一人白首。
ps:此文写于2018年五月,经历了一些让人心灰意冷的事情。故事分两个阶段完成,前期我想的只是写一个“天涯歌女”的形象,中途停笔后经历的事情让我在再创作的时候改了结局。我想,每个灵魂都有归途,每颗心都应该有个归宿。我的愿望很简单,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