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小说--长女三十(82)

文/书虫

我把妹妹送到校门口,目送妹妹进了校门口才骑着自行车离开。络绎不绝的学生出入校园,这个时候还没正式上课,一旦上课,学生就无法像水里的鱼自由出入校园,校园施行全封闭式管理,除了那些学生住在附近。

校园以及校园四周的环境、设施、所在位置还是老样子,没大变化,只是现在校门的左边又开了一家小卖铺。小卖部一看就是刚开的,门旁边的石灰泥像是漆了没多久,颜色看上去特别明显,门的空间硬是从墙璧抠出的一个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五的空间,门看上去老旧,不过大小合适。门的旁边有一行大大的加粗的彩色粉笔字——小卖铺。字体写的歪歪扭扭,像是一个刚学写字的孩子描上去的,被好几种颜色的粉笔描了好几次,红色,黄色,蓝色交织在一起,无比醒目。几个男孩女孩出入小卖铺,我真担心那扇窄门一不小心就被他们挤爆门槛踩坏。一个是来往人多,另一个是那扇门的颜色过于陈旧,门把手被磨的油亮。小卖铺门旁边站着三四个男孩子说个不停,听不清说什么,时不时的这个男生踹那个男生一脚,那个男生动手给这个男生一拳,像是嬉戏打闹,但是很和谐,传来阵阵笑声。

眼前这幅场景让我想起杨帆,马秘刚,我和林凯。可能这个年纪,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到处青春洋溢,散发出无限活力。青春期的荷尔蒙直线飙升的后果,男孩就会用自己独特方式吸引异性的注意,比如,男孩子牛皮吹上天,留一个八十年代港台风流行的刘德化郭富城式潇洒帅气的发型,极端一些的,打架斗殴,若是一群男孩聚集一起就会向对面走来的女孩狂吹口哨高声唱歌,恨不得十八般武艺一口气使出来。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是男孩使出的吸引女孩的招数,只是觉得男孩就应该有男孩的样子,就应该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就算做不了一个英雄,也要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为家人心甘情愿付出一切。

我不知道这样的想法过于理想化,而是因为当时我最喜欢的那位班主任上课时说的,估计她也没有预料到她的话被我听进心里,而且还被记在心里,像是一句至理名言,醒世警句。可是,林凯却毫不费力地打破了这句至理名言。

我忽然想去看看林凯之前生活的地方,也想去看看林凯现在生活的地方。我想知道他是否已经安顿妥当,是否已经开始新的生活。我觉得自己期望的过于美好,我并不认为这是自我麻醉,而是我坚信林凯一直都活着,依旧活的很好,只是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见面,那样吵吵闹闹,更不能像以前那样互相交换自己的不能向外人吐的苦水。我觉得我对林凯充满了信任,甚至信赖,我想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林凯也是信任并信赖我的。

我已经能想象得出林凯现在正睡在一个什么地方,那是一个小土丘,小土丘上什么都没有,小土丘处也没有他的名字,一年四季都是庄稼,冬天麦苗,夏天金黄的麦穗,秋天盛开的柔软细腻的温暖如春的棉花,他永远都不会孤单,也许一直都很孤单,从此他少了一个知心朋友,我也少了一个知心朋友。

说做就做,我骑着自行车去了那条小巷。其实我知道那条胡同无法到达也无法路过林凯的家,但我无法预测是否能够巧遇林凯父母,林凯父母会不会告诉我掩埋林凯那个小土丘的位置。我做了最坏的打算,就算白跑一躺,我也要走这一趟,哪怕我一无所获,也算我尽了一点心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自我安慰。我觉得这是我为林凯唯一能做的事情,也是我唯一能轻而易举做到的事情。

那条胡同和其他的胡同没什么差别,唯一不同的是胡同并不是很深,也就这只有五十米远,胡同两侧也没其他胡同,只是住了几户人家,这条胡同和其他胡同又有很大区别,胡同尽头是个很高很抖的坡,如果人往下走就是那种连走代跑,一不小心就会一头栽过去。坡下面是很深很深的坑,好像是中间凹四周高的一个面积特别大的盆地。从地形来看类似湖泊,我家里不远处处就有一个形状和面积类似湖泊,我们都叫大坑,斜坡上丢的都是垃圾,大多数是生活垃圾,剩饭剩菜之类都是猪牛羊猫狗的食物,这些牲畜类不挑食,吃完也不拉肚子。在农村,最贱的就是命,不管是人的命还是植物动物的命。斜坡附近的人都会不约而同把垃圾到在这个大坑里。只不过这些垃圾由于量不大,都堆在斜坡上。那时候人造的垃圾可不像现在这么严重,量那么大。

这里四周都是树,一个不大不小的野生树林,大多数是野生的榆树,梧桐,歪歪扭扭的槐树,当然还有野杨树。有些树很高,不过枝干都很瘦,一看就能看出大自然孕育了这些植物,和雨水,不是依靠人工栽培。树下面长着野草,我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它们长的都很低矮,也就食指那么高。有些野草也会开出花儿,红的,蓝色,紫的居多,紫的我知道是喇叭花,五彩冰纷。不过农村极其讨厌野草,野草会影响庄稼,和庄稼抢着吸收肥料以及土壤里的营养成分,不管怎么铲,怎么割,就算把根挖出来,只要下雨就立马活过来,好像睡了一觉。所以只要是野草开的花儿,人们都不喜欢,人们都不会觉得它们漂亮好看的装饰了大自然的风景。农村人全部心思一门扑在养家糊口,谁有心思看花赏花,还是路边的野花,就说种花种草的都很少,除非家里是知识分子,是老师,好多知识分子都喜欢种花草。

当然也少不了人们丢下的垃圾,这是一个丢垃圾的好场所——位置偏僻。可见这些野生花草坚强的生命力,也可见这些花草在人们眼里看来和垃圾没有什么区别。

骑自行车的时候,需要绕到另一条小路上,农村小路特别多,就像那句话说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基本上不是开出来的路也能走,只要能下脚行走,脚下都是路。所以在农村不用担心无路可走,我骑自行车的技术并不高,可不像那些男孩不管路都艰险都不用下自行车。我把自行车推到一条可以自行车的路上,这个斜坡经过的时候,就算不蹬自行车速度也快的吓人,速度快的能翻车,所以恐高症的人都是推着自行车下坡。我喜欢骑自行车下坡,不喜欢骑自行车上坡,尤其喜欢下坡的时候松开手闸(这个时候手闸我觉得也不管用,索性就不用手闸),左脚放在前轮上,用鞋底摩擦自行车前轮的车带上,发出一种轻轻的声音,我也不知道如何描述,我喜欢这种细小的无法模拟的声音,这种声音让我浑身振奋,好像是清风的声音。

这段路程还属于村子,大约骑五分钟自行车就会骑出这片小树林,仿佛身后的小树林是另外一个世界,眼前的就是一望无际的田野。我的父亲母亲是六十年代的人,加上我母亲喜欢常歌,唱的都是专属那个年代的歌,不过我觉得很好听,比现在的歌好听好多倍,不是故意贬低现在的作曲水平,现在的歌和我妈妈那个年代的歌根本不在一个水平,无法相提并论。

每当看见这些田野,脑海里耳朵里都是那首著名的歌曲——《在希望的田野》,我妈妈竟然一字不拉的唱完整,有时我都感觉我妈唱这首歌就像在我耳边不停唠叨,唠叨个没完没了。我听烦了就说别唱了,我听也听会了。我妈就来真的说你要是会唱就大声唱出来。没办法我妈就是一个典型的歌迷,我没见过疯狂的歌迷,但是我家里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此,我就不提了。

我忽然意识到原来田野就是农民的希望,忽然感觉这首歌写的太好了,太形象,太贴切了。要是我妈妈生活在我这个年代该有多好,本来她也总是说她羡慕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总说自己要是再晚出生二十年,哪怕是十年,她也觉得她这辈子值了,没有白活。

现在我骑自行车的这条小路,严格意义上不是公路,而是我们这些穷学生完全走出来的,本来这是人家的庄稼地,可是学生为了节省脚力就横穿过去,也不管这家户主愿不愿意,也不问能不能走。反正不是刀山火海,就算不是路也是路,就算没有路也能走出路。只要能下脚,只要有脚,脚下就是路。

原来路就是这样开出来的。果然,有一个人走,就有无数人走,就有人沿着前人的脚印继续走。尤其到了冬天最为明显,冬天这里种的是小麦,麦苗探出头脑没多久,就要接受命运考验,不仅来自老天,还有寒冷,更有人的践踏。我觉得践踏是对小麦打击最大的,一不小心就会踩死。你别想多了,据说麦子越踩来年长势越好收成越高。开始我心里还觉得过意不去,后来不知道听谁说的这句话,也不知道有没有道理,反正,自此我心里就没有负罪感也没有愧疚感。哪怕大家都从这条捷径走,也不能减轻我心里的负担,但是这句话却让我心里踏实许多,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而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别人身上,哪怕这是不会说话的植物。我觉得不管植物还是动物,都是有自己的生命,它们都有喜怒哀乐,也会生病,也会疼,只是它们不会像人一样说话。就算它们不说话,但它们同类之间肯定也有自己的语言,它们之间也会像人一样问好聊天。

这条捷径自从春天就没人走,我们这些学生自发的不再践踏庄稼。就算没人看管,也不会踩一下,大家都知道麦苗要长成麦穗了,马上就能吃了,也能卖钱了。至于以往,早已放下。到了冬天,学生重又走出一条和之前一模一样的小路。

据说这条捷径是由一个聪明的学生根据直角三角形斜边定理得出来的,从学校那个方位看属于直角,这条路的距离属于斜边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而斜边中线是最段的距离。我也不知道学校所在的方位是否足够适用于这个著名的直角三角形斜边定理,但是我知道这个学生要么天生懒不愿意走路,要么就是为了节省时间,要么就是家里太穷了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不过我由衷佩服这个人的数学学习能力,竟然活学活用,把数学书上学到的定理应用到实际生活里。从严格意义上,一个学生想抄近道就会走这条路。有的人为了更快,骑着自行车横穿麦地。大多数骑自行车的人还是会走公路。

每当周末步行走这条小道时,我都会觉得无比轻松惬意。我的所有快乐都释放在这条小道上,开始我一个人行走,后来我和我妹妹,再后来我和我妹妹还有和妹妹同班的一个同学,从一个人到三个人,再到四个人,队伍最大的时候有五六个人。

我们的队伍壮大是因为我们女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的兴趣爱好——唱歌。有很多像我们这么大的队伍,一路上都能听到歌声,甚至前面的队唱完了后面的队又起了个新歌,两个队就会默契的同唱一首歌。那时候,我们根本不像现在能听录音机,收音机,各种播放音乐的器材,我们经常看的一个节目就是中央电视台的——《同一首歌》,家家户户都喜欢这个节目,一道周末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看《同一首歌》。我还记得里面有个男主持人叫什么亚宁,我也记不太清具体名字,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都说他长的帅。不过,后来就没再听说他上过电视。

可能女孩子大都喜欢唱歌,男孩子喜欢什么呢,好像男孩子都喜欢打架抽烟,都喜欢用打架的方式表现自己男人的一面。其实,我一直不喜欢男孩子打架,不是我讨厌打架,而是觉得只要打架的都不是好男孩子,好男子谁都打架,打架的都是二流子,都是学校里的混混,不好好学习,四处惹是生非,生怕别人不知道。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偏见,现在我也不喜欢打架的方式解决问题。我只是觉得万不得已的时候,需要不得不反抗的时候,没有别的途径维权,那只剩下打架来维护自己的尊严,表明自己的立场。

从那以后,谁说上学读书没用,我都在心里蔑视那些人,如果我心情高兴就会把这个例子当正面教材,虽然不够说服力,但我觉得至少有用。

那条小路现在是没发走了,正赶上秋季,庄稼地里大部分都是玉米,人怎么愿意横穿玉米地。对此我深有体会,一到掰玉米的时候,手上脸上都是被划剌的口子,有的口子特别长,只要手脚脸不保护起来,那肯定无一幸免。掰玉米的时候恨不得像到了冬天一样,浑身上下裹的严严实实,就连眼睛都不愿意露出来。

不过这里有一条乡间小路,这条小路一样很窄,还没我的两个胳膊伸开宽,可见有多窄。我想这条路肯定也是学生走出来的,只不过后来的人更聪明,发现一条比这条小路更近的捷径。秋天的天气不像夏天那样酷暑难耐,但依旧很热,正好太阳还没下山。虽然太阳快要下山,但依旧能感受到秋天的气味。我第一次发觉秋天的气味,也是第一次觉得秋天的气味如此与众不同。如果你非要让我给你用句子或词语写出来,那恐怕让你大失所望,如果你想让我用语言表达出来,那恐怕我要想个十天半月,翻字典查书籍,要不然我真说不出来。

我觉得我这个人这点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总是自己能感觉出来,就是说不出来,还好有时能写出来,但是写出来有时候也是差强人意。我觉得你如果你真的让我给你描出出来秋天的味道,那我就只能说有甜甜的味道,汗水的味道,快乐的味道,还有庄稼的成熟的味道以及它们即将老去的味道,这是一种什么味道,我真说不出来,你只能站在田野上认真地感受一下,打开所有的神经细胞,闭上眼睛,放空思想,到处都是秋天的味道。

秋天的味道并不能让快乐起来,放松起来,那是我心里想起一个人,从我返回的时候,我就开始想起林凯。我忍不住自言自语说,我来看你了,林凯,虽然我不知道你在哪儿,但是我没忘,忘不了。忽然有个声音说以后会有第二个林凯,第三个林凯,无数个林凯。我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你们不一样。那个人说哪里不一样,你不会为了哄我高兴故意给我说好听的吧。我说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空气顿时安静下来,仿佛那个人走了,悄悄的走了,我不知道自己哪句话伤到他了,或者他听完以后惹他不高兴了,反正没人接我的话,没人和我说话了。玉米地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风的声音,又像是一个人穿过玉米走路的声音,也像一个人长吁短叹。

我觉得刚才那短短的瞬间,林凯肯定来了,肯定来见我了,只是我看不见他,他却能看见我,看得我清清楚楚。我突然懊悔起来,我来的时候应该盛装打扮一下,洗个头,换一身好看的衣服,再理一个好看的发型。我想他肯定喜欢那样的我,而不是像我现在这样狼狈不堪,什么都做不好。我又开始庆幸起来,幸亏他看不到我现在这个样子,幸亏我没让他看见,要是让他看见他一定会后悔。

我心里有两个声音不停斗争,一会儿说该和林凯见一面,一会儿说不能和林凯见。不管如何斗争,我都无法见到林凯,这只是我的假设。我忽然想起一首诗,不知道哪位不知名的诗人写的,我只记得最后三句:我拿着镰刀割了一大把金黄的麦穗,把它当作鲜花,送给你。我喜欢这句话,而且一下就深深记在脑海里。我读到这首诗最后的时候,林凯就从脑海里蹦了出来,好像他戴着一顶老农民草帽,站在熟透了的金黄色的麦地里,手里的镰刀刚割完一大把麦子,转过身面向我,向我伸过来,示意我接过去。我笑得像个三岁孩子看着他,害羞的接了过去。我又想到另外一幅画面,我正戴着草帽顶着烈阳拿着镰刀割麦子,忽然听到林凯喊我,我直起腰抬起头转回身看向的时候,他正好站在阳光下微笑,我把手中的麦子递给了他,他笑着说给我镰刀,我来割麦子。

我再也控制不住,视线模糊一片。林凯真的有这么好吗,还是我把他想的过于美好,还是他在我心目中一直这么美好。我不知道生活真相是不是这个样子。我知道那时候我特别需要麦子,需要和麦子有关的一切,麦子能卖钱,麦子能养家糊口,麦子能让我上学读书。所以,我喜欢麦子,喜欢林凯送给我的麦子。我觉得那一大把麦子救了我,救我于水深火热,救我对这个世界改变看法,对生活发生转变。

我说不上我喜欢这样的日子,还是厌恶这样的日子,但是我觉得有林凯的日子终是好的,那些好虽说少的可怜,我却觉得像一棵大树让我乘凉,像是头顶上的一片天重建天日。

你是不会明白我的这种感受的,因为你没有和我同样的出身,出境,同样糟糕的状态。我觉得我需要林凯,这个时候比以往更加需要,我需要有人给我信心,给我鼓励,给我力量,林凯充当了这个角色。也许我给林凯赋予了这个角色,也许自从林凯出事以后,我就不自觉的给林凯这样一个位置。

不过,我也不希望你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因为那样的感受太不好受了。人应该过的开心快乐,而不应该生活在悲伤苦痛里。人应该走出悲伤,走出不幸,走出糟糕的状态,而这个时候只能依靠自己,谁都帮不了自己。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自己对林凯做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我可能再也不能像这次这样专门凭吊林凯。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不管是什么,我想林凯都活在我心里,一直和我同在。

为此,我深刻体会到心里住进一个人的感受。这个人在一个安静角落,你不打扰他,他也不打扰你,但是他却无法从心里离开。当你非常需要一个和你感同身受朋友时,他就会出现,像神的化身,更像一种精神。也许这就是书里说的精神,一个人的精神领袖。

由于这件事,让我开始思考人生,理解并敞开胸怀接受一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不应该拒绝,更不应该执迷不悟。我应该向前走,大胆往前,哪怕孤身一人,准确地说,我并不是孤单一人。

玉米植株已经黄了,它的生命已经接近尾声,也该掰玉米穗了。有人说玉米寿命就是开花结果,就像人一样生来死去。历经岁月沉淀,人一旦成熟就会改变对事物的看法,犀利的目光透过外部现象发现其本质。天地万物道理都是相通的,每种生命都有每种生命的生存的空间和秘诀。佛讲万物都有灵性,古代也会用生灵涂炭来描述灾难的后果严重性。这样一想,玉米的生命周期就像人的生命周期。只不过玉米直到变为排泄物就失去了价值。人却不一样。有人说一个人严格意义的活着是从他死去开始计算,在人的心目中活了多久,他就活了多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目中重生,最后长生不老。

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虽死犹生,并不是死的伟大,壮烈,感人。只要有人忘不了,他就会永远活下去,就算怀念他的人死去,只要他的名望还在证明他的影响还在,他依旧在这个世上活着,直到无名无姓,完全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好像时空里从未出现这个人。

当然这样的人之所以存在主要依托于一个人生前所做所为,主要受家庭熏陶,岁月洗礼,思想品德,眼界远近影响。那句话说的对站得高才能看得远,看得远就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生前只顾自身利益从不考虑将来,也没有长远目光也没做过一件有益于他人的事,哪怕微不足道,那就不能心存妄想让别人在自己死后记住自己,更不应该期待自己遇到困难时别人主动帮助自己。从微观到宏观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对一个人正如一个人对企业,社会,民族,国家甚至人类做的事,不管事情大小,人们都是有目共睹。就算无法很快无法得到人们的认可,更无法价值变现,但时间久了,日久见人心,大浪淘沙淘出的都是真金白银,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都是精粹。时间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时人们意识到一个人为企业,社会,民族,国家,人类做了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对子孙后代的发展和未来产生极其深远影响。留下一切物质财富都比不上留下一个人的宝贵精神。

我一直认同这样的观点:一个人的精神才是支配一个人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的原始驱动力,就类似看你有一颗什么样的心,如果你的心坚如磐石,你就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如果你的心冷血无情,你就不是一个有温度的人。

哪怕我们无法对后世产生影响,我们也是历史长河中一滴水一滴沙,如果到了一定数量,就会变质。为了子孙后代,我们也要严于律己。为了后人好乘凉,我们也应该做好自己。世上的事说不准,说不定因为一个自己小小的举动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谁都逃不了,就算我们是沧海一粟,就像蝴蝶效应一样,蝴蝶多扇一次翅膀少扇一次翅膀,那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我们生活同一个地球,就应该多做实事,多做有意义的事,时刻要为我们的将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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