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这本书整体给我的感觉是有些寡淡的。

我按照常规思维,将最多的注意力放在主人公拉里身上,但读到后面才意识到,其实这本书并没有所谓的主角,只不过是借着拉里这条主线展开讲述了一群人的故事。

我由于长久以来惯于依赖作者,总是难免地循着他们的话语去得出某个答案。但毛姆并不给读者懒惰的机会,他是个“精明”的作家,他以娓娓道来的方式叙说,明明置身故事之中,又仿若旁观者,客观而谨慎地避免流露他的观点。他应是相信,思想独立的读者会自有一套评说。

刚开始时,我认为拉里有种超凡脱俗的迷人魅力。如果我是伊莎贝尔,我定然愿意追随他,跟他过他设想好的那种物质上朴素、精神上富足的生活。事实上,我和他应该是可以产生精神共鸣的。而伊莎贝尔与他的精神世界从来都是两条平行线,所以我很不解这样的两个人最初究竟是如何相爱的。读到后面,当拉里将自己剖白后,他神秘感消失的同时,我意识到他其实终究也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他比普通人活得更清醒,更坚定地践行他苦苦探寻到的人生法则。

本书的最后,毛姆说他发现自己“正好写了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是啊,一个人的人生成功与否关键要看你追求的是什么。一个追求优渥的物质生活的人会认为一个未成名的作家寒酸。反过来,后者又会觉得前者的生活简直俗不可耐。悲欢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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