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五章赏析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①民,将以愚之②。民之难治,以其智多③。故以智治国,国之贼④;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⑤,亦稽式⑥。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⑦,然后乃至大顺⑧。

【注释】

1.明民:明,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之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2.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之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3.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4.贼:名词用作动词,伤害的意思。

5.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6.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7.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8.大顺:自然。

【译文】

古代善于运用大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相互欺诈不以诚待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国家没有常规的法治,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与具体的事物表面相反),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赏析】

1.对“明民与愚民”的理解。人们常常把愚民政策的源头归给道家思想,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也是对人性的不了解。道家思想研究的是道(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社会规律又必然与人性联系在一起,愚民并不是让人民愚蠢,而是对人民要分级别的共享一些信息资源,不能够无限制的把所有的信息都通报给全体人民。就像一个家庭,不能把成人世界的所有一切都提前教给孩子一样,不在这个年龄阶段应该知晓的事情就尽量避讳一些,提前知晓不是关爱孩子,而且有可能害了孩子。就像早恋现象一样,青少年相互爱慕一下,纯属正常,但是如果过早的涉及到成人的生活,那就会对生理心理以及未来的幸福生活,家庭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

2.对“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的理解。这里的智不是智慧之智,而是智巧,心机等的意思。老子在57章就讲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人们的心机智巧多了,就会相互算计,就少了一份淳朴的民风,就会勇于私斗,怯于公利,对国家集体的管理就没有好处。

3.对“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理解。“玄德”一词在《道德经》中出现了多次,每一次含义都不尽相同。这次“玄德”的含义有三点就是:“深矣,远矣,与物反矣”,就是深刻有远见,与表面现象相反的意思。比如国家法律的制定就非常深远:有的人认为杀了人,拐卖儿童就应该判处死刑。殊不知,这两种罪犯之中也有情节轻重的不同,如果不视其情节轻重而量刑,那么,对受害者和罪犯都起不到保护作用,不是公平的,这个法律也就不能够深远地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了。所以不同国家、不同朝代的不同的量刑理念就是体现了法律制定者的“深、远、反”的高瞻远瞩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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