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幼一体化的一点思考(初)

一、现状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

201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部门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省教育厅出台了《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明确各级各类幼儿园可举办全日制或半日制托班。并对托班设立条件、保教工作和综合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和指导。

就在前两天,省教育厅办公室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浙江省开设托班幼儿园登记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幼儿园托班管理,推进婴幼儿健康档案智慧化、信息化建设,重点是保障按普惠性收费标准的托班的补助。

可见,我们全社会都已经进一步意识到3岁以下婴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目前,缙云幼儿园69所,其中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有9所,均为民办园;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有14186人,其中在园婴幼儿291人,占比为2%。由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局审批的社会力量办的托育机构有16所,其中卫健局备案的只有1所。

二、主要问题

1.尚未建立行业标准监管体系。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是批管职责不明确。前几年,我县托育机构基本以某某培训中心或某某早教咨询中心这两种形式批出,但大部分早教机构挂牌上的名称和许可证上的名称不符,基本处于不规范自发无序状态。二是逐利明显,收费混乱;二是安全隐患多;三是重教轻保。

2.家庭养育指导有待加强。我认为,家庭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最重要的养育场所,父母或者长辈应该是主要照料者。但是,父母因为工作

3.师资队伍素养低。应该配育婴师,有些机构就用一个有保育员证的人员带班,不论是育婴师还是保育员,入职门槛低,拿证也容易,工资待遇也不高,很难招聘到优秀的托育师资。

三、建议

托育,这个育不仅是要育身,也要育心。以上这些现状问题也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我觉得目前托育一体化的管理就向是20年前的幼儿园管理,那时候,国家也是大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但是很多地方的幼儿园缺少管理。

2010年,国家启动第一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然后各地教育局先后成立幼儿教育指导中心这个机构,有编制,有专业的人管理当地幼儿园,不论从园舍条件、人员配备、教师持证、工资待遇等督促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我记得2011年,我们县民办幼儿园就从126所迅速缩减到91所,共撤并整合了35所薄弱幼儿园。

因此,我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先思考三个问题,分别是“谁管?管什么?怎么管?”。

所以,当下最要紧的是应该是在相关部门设立职能部门,让这件事有专人管,那这个人要具备2点,一是专业,二是专职。因为专业才能有水平把事情做对。专职才能有时间把事情做好。

当然,在托幼一体化服务得到一定保障的基础下,我们还应该更进一步思考,如何提高家长的育儿知识和水平?社会保障和家庭教育,缺了一方都不可。

因此,应该更进一步发挥社区和幼儿园的功能和作用。

社区:

鼓励社区开设0-3岁婴幼儿的临时托育点,并以社区为依托,教育、妇联、卫生等部门协同运作社区托育服务网络,为社区0-3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可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团,定期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沙龙等对话活动,也可结合网格化方式,固定指导师上门作指导服务。

幼儿园:

一是鼓励有富余资源的公办园举办托班。如……

二是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大力延伸开展托育服务,尤其是2-3岁的幼儿教育,推动托幼一体化的普惠托育服务。

三是积极配合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托育机构师资培训和业务服务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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