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怎么来的,天律又是怎么回事?

乐道天心语录:鬼神与天律

任何宗教体系都有鬼神信仰,这是从上古先天鬼神的巫文化信仰中转变而来的,是人类的集体记忆。

在对待鬼神的问题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宗教跟道教相同,不但没有把鬼神变成令人恐惧和敬畏的力量,反而认为其有利有弊,应该制定天律加以约束和管理,全世界的宗教只有道教把鬼神纳入官职律法管理系统。

最早的天律是汉末祖天师张道陵在二十四治中颁布的相关律法,主要是约束当时的蜀地旧鬼和巫神不扰乱人类社会秩序,人鬼分治。

到南北朝时期,这套律法发展完善,称之为“女青天律”,其中不单对先天鬼神(邪神)有约束,包括道教自身赐封的正神、土地、门丞户尉、城隍地司以及道教的法官、信士等都有约束。之后还产生了其他约束酆都鬼神和法官的酆都黑律,约束雷部正神阴神人间法官的五雷使院律等等,到宋代之时,天地律法系统空前完善。

通过天地律法的实施,也确立了神道的官职管理系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主要是仿造人间皇朝的九品制度。

道门内部认为,天地人三才相应,正是因为天地律法的严格和鬼神官职系统的责任划分明确,才可以造就人间中华千年盛世,天地人三界繁荣发展,成为当时世界最辉煌灿烂的文明。

然而随着魔染的日益深入,外来文化的不断侵蚀和融合,一方面律法系统不再被广大信士所重视,另一方面律法系统的一些部分不再适应人间的新形势(天地律法是仿造人间的政治法治格局制定),导致天律不能实行,天地各部在人间的影响减弱,天地人三才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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