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拍法拍房后未付款,交付的保证金会如何处理?

冠领律师事务所分享。众所周知,买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也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多人就把目光转向了法院拍卖房产的目标数,参与法拍需要缴纳保证金,在竞买过程中,竞买人未在规定期间交付房款,当初交付的保证金何去何从?

王先生的一处房产前段时间被法院委托给一拍卖机构拍卖,被某人竞得后,竞买人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拍卖机构扣除了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王先生问这个保证金自己有权获得吗?

一般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房屋的情况下,在拍卖公告中会规定,若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在竞拍成功后一定时间内未付款的,拍卖机构将扣除保证金款项用于赔付给送拍机构。因此,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付款的情况下,扣除的保证金是归属于送拍机构,即委托人。

如果委托人是法院,这部分保证金是归属法院的,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因此王先生是无权获得这笔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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