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生小孩,是一个梦

平生第一次终于知道了中国政府部门的可怕,乃至可恶!
小女生下来,欢喜雀跃,兴冲冲地去办户口。按北京的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或者随母。老婆"不幸"是外地人,为了在北京生活,没奈何,女儿的户口只好跟了自己。而自己的户口在单位,是集体户口。单位很开通,立即便开了介绍信,请派出所办理户口事宜。没成想,北京明里的规定还有暗地里的道道:随父的户口不能迁入集体户口,因此,需有在北京的居住证明,或者说的更明白点,就是有一纸房权证。虽然愤恨不已,但想想也能理解:北京到底不是中国人的北京,你想拥有这儿的户口,总得付出点代价吧?--在北京买套房子,也算支援北京建设了嘛!要不自家怎么好意思做北京人???
还好,房子自己也得住,买啊!
房子有了,户口也迁了房产所在区。再去办户口。冷美人的政府官员(其实,现在我才发现,每个中国政府官员都是冷美人,无非性别不同而已)说,复印一套材料来,大致有房权证、身份证、结婚证(我这才明白:没有结婚生下的孩子竟然不是中国人??!)、出生证、双方户口(记住:一方是黑户口,生下的肯定不是中国公民)、婚育服务证(就是传说中的"准生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是个大东东,下面再谈)。
材料弄全了,递了上去。
冷美人说,婚育服务证过期了,弄个证明来。说来咱的错,谁想到准生证还有有效期呢?得,去老婆原籍证明一下了。几周过去,证明总算弄下来了。再整理材料,递上去。
冷美人翻了翻之后,说,没有B超证明。我一下子纳闷了,孩子上户口,怎么要老婆的B超啊?问了去,总算明白:原来若老婆肚子里还有一个种,先前这个种的户口能不能上,怎么上,还得打个问号啊。
还好,B超嘛,简单,50块银子超一下而已嘛。超了,整理材料,再递上去。
冷美人如前般很详细地翻了翻(估计该翻烂了),说,男方的婚育证明怎么没有?我靠,老爸没有能生养的肚子,总不能自己去造一个,怎么还要婚育证明啊?冷美人说,我们怎么知道孩子是谁生的啊?靠,靠,靠,结婚证、户口本原来全是摆设!!!
没办法,去单位弄了一份证明,证明自己确实初婚,确实只生了一个崽。再整理材料,再递上去。
冷美人仍如前般,很详细地翻了翻,说,男方婚育证明格式不对。我想说,上次你何曾告诉我什么格式了?不是要证明我初婚,我只生了一个吗?但到底没这个胆量。于是,小心翼翼地问,什么格式?于是,一张A4纸递了过来:照着办。
办吧!重新"格式",重新开证明,再整理材料,再递上去。
冷美人翻了翻材料,很详细、很认真地,然后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了。我靠,上次,上次的上次,上次的上次的上次,你怎么不说???再退一步,娘希皮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干我女儿户口鸟事???

冷美人末了追了一句,对方可能不给你补办?我纳闷了,凭什么?冷美人说,你没有每三个月向对方递交老婆的B超结果。我靠,靠,靠……谁告诉过我三个月要一份B超结果?再者,老婆在北京,你北京市何曾说过给人报销B超费用???且不说B超费时、痛苦的补偿。
我问,三个月一份B超有文件规定吗?冷美人扔过来一句:这是规定。靠!
我再问,若对方不给办,那我女儿的户口怎么办?冷美人说,我没办法,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过期的),就不给办户口。靠!!!
谁能告诉我,我女儿究竟是不是中国人?是不是中国公民?享受不享受宪法,乃至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一点点权利?
在这块生养了我,生养了我老爸老妈,乃至老爸老妈的老爸老妈的土地上,我女儿竟然就这么失去了国籍,成为国际浪人!
在中国--这个传说中的伟大国度,如果没有户口,你便不能上幼稚园,不能上学,不能参加医疗保险,不能就业,不能……一句话,你只有喝喝这个传说中伟大国度的西北风的权利!
在北京--这个传说中伟大国度的伟大首都,只要你没有这儿的户口,你就没权利说这是你的首都,哪怕来这儿一逛,你都得去弄个暂住证,去乞得一份小心翼翼踏上这块土地的自由。
带着托老爸老妈的福所拥有的中国公民资格,我感到风冷,心凉!我感到羞愧--因为我居然是这个传说中伟大国度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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