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的修炼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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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庸之道”,中国古代儒家所提倡的一种道德实践的原则和处世待人的方法。最早提出“中庸”概念的是孔子。“中庸”一词承载着世人对处世原则的恪守降临在两界凡宇。孔子“中庸”思想的本意是:“去其两端,取其中而用之。”也就是去除偏激,选择正确的道路。它体现的是端庄沉稳、守善持中的博大气魄,宽广胸襟,和“一以贯之”的坚定信念,是具有永久的真理性和现实主义的伟大思想。然而两千五百年后的今天,新兴人类们更多的赋予了这个词语以贬义。“中庸之道害我们国人不浅。”,“世风日下,中庸横行。”诸如此句不绝于耳。中庸之道成了老好好、无原则、无主见和随波逐流的代名词,实在是我们的先人所没有想到的。这恐怕与我们这些年来,忙于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大师圣经,而对先人的大智慧缺乏了解甚至几乎忘却有关。 

 

  1、中庸之道概述 

 

  中庸之道,是手持两端,不偏不倚。不偏的前提是手持两端,就是最激进和最保守的意见都要顾及到,然后达到不偏不倚的最佳效果。孔子的中庸思想,有其内在的逻辑:“尚中”是中庸的逻辑起点,“时中”是中庸的内在本质,“中正”是中庸的规范准则,“中和”是中庸的理想目标。“尚中”的基本内涵是“无过无不及”,“时中”的基本内涵是“无可无不可”,“中正”的基本内涵是“礼义”,“中和”的基本内涵是天人和谐之美。其中,“尚中”观念为传统所固有,为孔子所继承。“时中”、“中正”及“中和”的观念是孔子对传统“尚中”观念的丰富和发展,也是孔子中庸思想的核心之所在 

 

  2、尚中——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 

 

  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又给《四书?中庸》加注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平常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就是不要偏激,不要走极端,不要不及,也不要过头。庸,就是保持一颗平常心。中,就是要人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不要偏激,保持一颗平常心,人心才会平稳,社会才会稳定。中,就是贫穷也不要心浮气躁,富贵也不能为富不仁;中,就是做平民不要低三下四,为官不要专横跋扈;中,就是做人要不卑不亢,不左不右;中,就像孟子说得那样,“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联系我们目前浮躁的现实社会,难道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中”吗? 

 

  3、时中——审时度势,与时俱进 

 

  “与时偕行”,“动静不失其时”,也就是“时中”。“时中”,即“中”而因其“时”,“时”而得其“中”。得其“中”,所谓经也;因其“时”,所谓权也。有经有权,故能变通。此所谓“变通者,趣时者也”。变通趣时,即变化日新。能趋时变通,即是“识时务”。而识时务,能日新,就可以常保通泰。此所谓“日新之谓盛德”(系辞传)。也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4、中正——恪守规范,正心正身 

 

  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就是说,过分恭敬,而不约之以礼,就未免劳倦;过分谨慎,而不约之以礼,就难免流于胆怯懦弱;过分敢作敢为,而不约之以礼,就难免盲动闯祸;过分直率,而不约之以礼,就难免尖酸刻薄。恭敬、谨慎、勇敢、直率,本来都属于人的好品德,但孔子认为,如果发挥不当,或不用礼来约束,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很明显,在这里,“礼”是成就人之恭、慎、勇、直四德而使之适中的规范原则。 

 

  也就是我们现在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场游戏规则。 

 

  同时,孔子很强调“正”,如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身正”就是行为合于礼。由“正身”,孔子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要以礼为规范,衡量人们的等级名分,以使人们的等级与其名分相当。名分相当,就合乎礼,也就是“正”,就是名正言顺,以身作则,不越位,不缺位。 

 

  5、中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就是求同存异,恰到好处。孔子说:“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昭公二十年)这是孔子评论郑国著名政治家子产的“临终遗言”时所说的一段话。据《左传》记载,子产临死前,曾告诉他的接班人子大叔说,为政的关键,在于针对不同的对象,或宽或猛,宽猛适中。孔子称这种宽猛相济所达到的适中状态为“和”。 

 

  6、控制情绪,和谐共赢——小不忍则乱大谋 

 

  “喜怒哀乐之末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人们的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这叫做“中”,表露出来但符合常理,这叫做“和”。“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天下共同遵循的道理。到达了“中和”,天地便在自己的位置上运动了,而万物都开始生长发育了。 

 

  为人处世的过程中,作为履行职业责任的职业经理人,在一些特殊场合和一些特殊的人与事上,必须做到隐忍不发,含而不露,喜形不能于色,愠怒不能于外。否则,小不忍则乱大谋,不仅可能会祸及公司的重大利益,也可能会危及自己的职业生涯和锦绣前程。 

 

  曾国藩的“忍”功世人皆知。“吾服官多年,亦常在耐劳忍气四字上做工夫也”,这是他的心得。在收敛低调中做人,在挫折屈辱中做事,在巧与周旋中攀升,“让一让,六尺巷”,退一步海阔天空,大丈夫能忍难忍之事,这就是曾国藩。但是,他的“忍”并不是一味的强忍,而是善忍、会忍,当忍则忍,不该忍则不忍。对皇上、太后,以及满蒙亲贵的猜疑、排挤、冷落、出尔反尔和种种不公,曾国藩一忍再忍,一忍到底,但对误国误军、贪婪无度而又加害于他的人,则“是可忍,孰不可忍”,或拍案而起参人一本,或拔剑而起势不两立。他的一生有起有落、有荣有辱,但没有抟扶摇直上九霄,也没有一失足掉进深渊。虽然没有片段的精彩,却有整体的绚烂,总能启动平抑机能,在高潮时削去波峰,在低潮时填平谷底。 

 

  7、诚信为本——至诚诚己,厚德载物 

 

  《中庸》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中庸》又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与天地参就是与天地并列为三,说明是人的思想品德智能的无比高尚。这种无比高尚的境界是逐步达到的,而关键的一步,就是要“至诚”,因为只有至诚,才能充分发挥自己固有的天性,也就是天地无私之性,能尽自己之性就能尽他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就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就能参与天地化育。当然这仅是作者的推理,不一定全是事实,作者据此立论而已,但它说明了至诚的作用过程。 

 

  “诚人”必先“诚己”,就是说,要想让别人“诚”,必须自己先做到“诚”,而且永远做到“诚”。《中庸》接着说:“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随着“诚”的不断深化,随着“成物”的不断扩大,诚的主体的道德修养也日益增进,由博而厚,由博厚而高明。“博厚配地,高明配天”,于是“与天地参”的境界达到了,也就是《易经》乾坤二卦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君子风度和魅力所在。 

 

  8、择善固执,金石为开——“诚”的修炼过程 

 

  那么,诚的修养主要有哪些过程呢?《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提出了学、问、思、辨、行五字,而且分别提出学必博、问必审、思必慎、辨必明、行必笃的要求。审、慎、笃是个态度问题,只要认真、刻苦,也就不难做到。但博学和明辨不光是态度,主要是个下功夫的问题了,所以《中庸》说:“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就是说,别人下一个功夫,你下上百个功夫,别人下十个功夫,你下上千个功夫,尽管人的资质,体力是不一样的,有强有弱,但有了这种己百己千的精神,也就无不可至了。这就肯定每一个人都可以“致中和”,只要有心,功夫不愧有心人,功到自然成。 

 

  《中庸》说:“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于是,“择善固执”一词成为儒家的处世原则。但是,有些人误会了“固执”的意思,以为那是顽固而不知变通;同时又以为“择善”是选择自己所认定的善,由此形成封闭而自大的心态。幸好孟子及时出现,以他的言行做为“择善固执”的见证。择善需要灵活的智能,固执有赖过人的勇气;智能加上勇气,同时还以“仁义”为其核心,然后才有可能走向至善的境界。 

 

  作为职业领导者都讲究“择善固执”和“从善如流”的领导艺术。所谓“择善固执”,就是指认定目标不予放弃,坚持不懈。它是圣人修养的最高境界,也是真知睿智的勇气。所谓“从善如流”,就是指待人虚怀若谷,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并及时消化。领导若无“择善固执”,决策必将动摇不定,前瞻后顾;领导若无“从善如流”,必将处事执迷不悟,刚愎自用。 

 

  晚清权臣李鸿章的误国就是因为他在“择善固执”上出现了心误,陷入了思维误区而没有警醒。他错就错在“择善固执”选错了对象,错在对敌人讲“诚”。李鸿章早年也是一条血性汉子,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例如,他曾因为恩师曾国藩待友李元度不公而毅然脱离曾府,也曾因常胜军统领戈登不服管制而除其军权。面对外国列强,李鸿章疾呼:“吾辈如果不迅速求富求强,那么中国将以什么来自立呢!” 

 

  李鸿章之所以后来越活越窝囊,主要是因为他误信了曾国藩的一席话。一次,曾国藩问李鸿章怎样与洋人交涉,李回答不管洋人说什么,只同他打“痞子腔”。曾沉默了很久说:“依我看来,还是在于一个‘诚’字。洋人也是人,只要以诚相待,一定会受感化的。”李鸿章欣然接受,此后与洋人交往无不以“诚”字当先。 

 

  心误导致政误。李鸿章一味强调对洋人讲诚信,却不力求洋人对他讲诚信,这是他最大的心误!所以,李鸿章在主持晚清外交的20多年中,凡事以妥协为宗旨。例如,在处理1875年至1876年的“马嘉理事件”中,李鸿章明知英国理亏,却为了“了事”而签订了《烟台条约》。在处理1885年的中法冲突时,李鸿章又不顾中国军队在越南大败法军的事实,签订了《中法新约》。而在1895年签订的《马关条约》,更是丢掉了台湾! 

 

  对于朝野批评,李鸿章既不退缩,也不辩驳,因为他认定这是必要的妥协。因为不能“从善如流”,他由“择善固执”变成了一意孤行!如果能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从善如流确保择善固执,他就有可能像林则徐、左宗棠那样,成为一名真正的爱国者。 

 

  9、见机行事,实事求是——认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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