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子里的商业规律(续)--


段子里的商业规律(续)
作者: 魏武挥
时间: [ 2013-06-28 20:55 ]

再来说一个流传很久的段子。


一个老太跑一家银行里要存钱,款项巨大,银行老总亲自接待。老总和老太太套近乎:您大概很会做生意吧。老太太说:不,我只是很会赌博,逢赌必赢。老总表示“这不科学”。老太太说:不信我和你赌一个,我赌你明儿这时候,你的两个蛋蛋会变成方的,赌金50万刀如何?老总琢磨了一下,表示应战。


次日,老太准点到来,提着个箱子,里面有50万刀。身后还跟着一个律师。老太说,我们需要一位律师见证一下,并要求老总脱下裤子,眼见为实。老总照办,露出蛋蛋让老太摸了摸,果然还是圆的,老太说:好吧,我的50万刀就输给你了。老总正雀跃中,发现那位律师痛哭流涕。惊问。

答曰:这个老太和我赌了100万刀,赌你会当着她的面脱裤子,还把蛋蛋让她摸!


在这个段子中,一共有三方牵扯到了这个business中,老总、老太、律师。其中老太和律师才是真正的买卖关系(博弈关系),老总和老太之间的买卖关系(博弈关系)只是前一个买卖关系中的标的物罢了。


这是一个什么商业规律呢?媒体的广告模式就是这样的。


用户、媒体、客户。用户和媒体之间有商业关系,可能免费,可能收费,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用户和媒体之间的关系,才是媒体和客户之间的交易关系中的产品:媒体把用户(受众)当成了产品卖给了客户。媒体和用户之间的买卖关系是亏本的,正如老太输了老总50万刀那样。那媒体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这个产品卖给客户时,收益足以cover这个亏损,正如老太和律师之间的交易关系产生的所得。


不过,这个段子和上一个51CTO提醒您,请勿滥发广告!这个段子不太一样的地方是,似乎这不是个多赢的结局。在上一个段子里,老头、老头的儿子、比尔盖茨、世行经理,大家都没什么损失,但在这个段子里,律师损失了呀。


现在我们就要看看广告最重要的切入点是什么了:其实很多商家是被迫的。你以为他们想打广告啊?两乐在广告上的缠斗,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打其实是浪费钱,不打呢?不打就是个死。


真正“受损”的其实是消费者(用户),因为如果商家不投入广告,成本就应该更低,他们就应该以更低的价格买到消费品。现在广告一来,只好掏更多的银子给广告买单。比如这位老总某种意义上是损失的:他脱下了裤子,还让一个素昧平生的老太摸了他的蛋蛋。

但我给受损打了个引号的原因在于,他们还是有利益的,因为广告,使得他们得以用极其低廉的成本获得了各种信息,银行老总被摸了蛋蛋,但得到了五十万刀,这事不亏。


所以,律师这个100万亏损要这么看。如果律师是被迫打这个官司的,这事就没法子,他以后会向银行老总提供律师服务时收取更多的费用(银行老总因为赢了50万,略略涨价也是可以接受的嘛)。在涨价的过程中,由于律师需要提供更多服务,他说不定还要雇个律师助理,嗯,很好,又提供了一个就业岗位。


这个段子告诉我们:其实,我们都是其他交易关系中的一个交易品,也就是说:我们是其他人棋盘上的棋子,当然,其他人也是我们棋盘上的一枚棋子。



―― 钛媒体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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