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安全法还是不安全

虽然说食品安全法6.1号颁布了,好像商家们对于食品的安全问题还是没有�到实处,或者说重视的程度还是不够的,前些天,遇到这样一件事,真是那人郁闷的,再楼下超市买的一盒鱼片和一盒鱼头回家烧的酸菜鱼,结果烧出来后一口没有吃全部倒掉了,因为鱼片和鱼头全部有味道,特别是鱼头现在想起来就吐,臭臭的味道,因为买东西的小票丢了,想想如果找云商家也是找理由推脱责任的,再次买的东西也就十几块钱,跑大远的再去找,很费时间,这段时间正值各种考试的时期,对于食物的安全性,学校社会一次一次提了又提,为什么还是做的不到位呢,假如这次是高考学生吃了这样的食物导致身体不适,影响自己的考试那严重的后果有谁来承担呢,关键是我买东西的这家超市还是本地一家有名的大型连锁超市,这样的店家也不能那我们放心,我们究竟要到什么地方才能买到安全的食品呢,虽然说现在有食品安全法以一赔十,可是我们的食品往往就是几块钱,十几块钱的样子,商家就算赔了十倍又怎么样呢,也是百十元,对于商家的震慑力还是不够的,问题还是不能够撤底解决的,我们目前能够做到的是保留好我们的购物票据,就算在出现问题时候我们合法权益能够多少有一定的保障,其它的好像我们还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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