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爱情公寓》在奥运期间收视率勇夺第一的同时,也遭遇抄袭美剧以及网络红人段子的斥责,《爱情公寓》剧组及时发表公开道歉声明,承认在创作中吸取了包括在网络流传的各种经典元素。
当被外媒指责其还抄袭了美国情景喜剧《老友记》的剧情之时,《爱情公寓3》发言人的表白则显得别出心裁:“我们的创作不是剽窃,而是对美国情景喜剧的一种致敬。”
文/张书乐 刊载于《法人》杂志2012年9月刊
“致敬”无处不在
在国内,无论是网上网下,对文化产品的“致敬”行为可以用铺天盖地来形容。7月10日下午,在纠纷爆发一年多后,“韩寒状告百度”一案在北京海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此案的着眼点,正是百度文库对诸多作家文化作品的“致敬”。
去年3月15日,50多位作家联合发表《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涉嫌严重侵犯他们的著作权。之后,韩寒、李承鹏等5位作家和路金波、沈浩波等5个出版商联手,在北京宣告成立“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展开谈判,谈判破裂后,作家维权联盟提出诉讼。然而经过一年才开庭的案件将会“纠结”多久,没有人知道。
而近年来,一种新的“致敬”形式在网络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涌现,即网下侵权网上。在《爱情公寓3》“致敬”事件中,网络红人赖宝就在微博上表示,自己有本《赖宝日记》的小说,“里面段子一条没浪费全用剧里去了。”如果说“借用”网络段子还可以找到所谓的创作理由的话,那么许多知名网络文化产品的被盗版则可以说毫无理由可言。
最为典型的是知名手机游戏《愤怒的小鸟》在国内一直被肆无忌惮的侵权,不仅网上有诸多和其类似的产品,还有人在网下未经授权即设立了所谓的主题公园,而在各种市场内,以“愤怒的小鸟”为主题的周边产品比比皆是,从服装到饰品、从文具到餐具一应俱全。而这些产品早在《愤怒的小鸟》出品公司于今年7月正式进军中国市场并在上海开设首个专卖店之前许久就已经面世,当然,其无一例外都没有授权。
“维权”无人喝彩
“文化产品被侵权早就不是新闻,而文化产品的维权尽管一直都是新闻热点,但都只是短期行为。”一位时评人称:“维权的结果都只是看上去很美。”
在《爱情公寓3》“致敬”事件中,尽管剧组表示,将对段子原作者进行补偿,“将按原创每千字一万元的标准补偿稿酬”。但其剧组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不少网络段子很难找到出处,比如‘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样的段子你该去哪里找作者?由于取证困难,这也是目前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网络的知识产权更难得到保护。但是的确有一批真正有想法、发明了很多脍炙人口的段子的网络原创作者,他们应该被尊重。”
而“江苏小说520网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中,当地公安机关查明2009年3月至案发,“小说520网”通过在网站上发布收费广告的方式非法获利近267万元。2011年12月1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小说520网”多名负责人有期徒刑及缓刑,并分别处以罚金。看起来被侵权方盛大文学获得了全胜,但其实在网络上直接盗用其内容的行为并没有得到遏制。
“如果我不非法获利,如果我只是放在论坛里分享,如果我的网站服务器在国外,如果我只是数以万计侵权者中的一份子��”一位网站运营者用了许多个如果和笔者举例:“任何一个公司或个人,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向这么多个如果和数量众多又难以查实的侵权者维权,这类维权案例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但也因为有太多如果,让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没有了威慑力。”
而众多关于文化产品被“致敬”的新闻总是会火爆一段时间。去年“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微博上斥责某些微博主一字不改的盗版他的微博文字而引发的“140字微博是否有版权”的争议。可即便如此,即使有郑渊洁这样的名人效应聚合了社会舆论,这个议题也仅仅火热了一段时间后即无人问津,抄袭的行为依然在“逆势飞扬”。
“版权环境太差,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龙搏微网络科技公司总裁杨子文称:“光靠维权,根本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当下的版权环境下,文化产品要保障自身权益需要另谋出路。”
“合作”无处生长
“对于盗版《愤怒的小鸟》的问题,公司的做法就是不理,公司最关心的是自己游戏本身,要有足够创新,足够差异化。”《愤怒的小鸟》研发商、芬兰游戏创作公司Rovio公司的中国区总经理陈博一表示,对于山寨产品则可以置之不理,当然要时时了解。“如果发现山寨产品比你好,比你快,那你就危险了。甚至于Rovio母公司的营销主管在中国看到了许多假冒的《愤怒的小鸟》相关产品时还出人意料的表示很高兴:“我们意识到,中国所发生的一些对我们有利。”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该公司采取的是混合战术:对一些盗版者使用法律武器,但同时也与部分盗版者合作,并寻求他们的建议。
对未授权的主题公园予以认可,和一些侵权企业开展授权合作,是《愤怒的小鸟》在中国使出的“高招”,然而当《愤怒的小鸟》国内首家周边产品专卖店自7月中旬试运营后,有媒体便报道,其专卖店品类单一,定价偏高,营业状况平平,情况并不容乐观。
另一个想借助和网络合作实现利益共享和更大化的行为也遭遇到了瓶颈。由于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和电子书阅读器的流行,实体书籍的电子正版销售也浮出水面,如当当网就力推其电子书阅读器,并在其实体书销售的同时,大力推广相关电子书产品的销售。
“我在当当网上做过比较,发现同一本书籍的电子书比实体书更贵,在这种情况下,我更愿意购买实体书。”一位读者在微博上如是说。而同时,由于大量的网络盗版,畅销实体书的电子盗版在网上共享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通过各类搜索引擎、下载站点和网盘都可以轻松找到这些书籍并免费获得,这给看起来前途无量的出版业网络化合作蒙上了巨大的阴影。
致敬没约束、维权无效果、合作没前景,文化产品的被随意使用已经成为了一个迷局,而这个迷局的关键依然是知识产权环境的整体不和谐所致。敢问路在何方?许多文化产品的创作者和经销者一直在感叹、一直无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