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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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主持并监誓。

此前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李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30分许,吉炳轩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李宁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因工作原因未进行宪法宣誓的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委员跟诵誓词。

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宣誓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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