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知识汇总

(以杭州五险一金为数据采集来源)

基础知识

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险:养老,失业,医疗

五险一金查询方法:

1:网络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可电话114咨询

3:上门去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

退休年龄?

(原来:男60,女50,现弹性推迟,直到男女都达到65岁)


缴费比例

2016年杭州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5%,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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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范围

医疗不保那些?

社会保险只负责保障我们的基本权益。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管的。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在异地使用上也有诸多限制。在国内非居住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先就近住院,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等信息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病情稳定后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好折腾啊有木有?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其他参考链接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18万元:三级报销70%,二级报销75%,其他报销80%;

b、18万元以上:7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十八万元以上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4、少年儿童住院花费18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300元;

2、报销比例:

a、个人缴费500元/年: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50%,其他70%;

b、个人缴费300元/年:三级医院25%,二级医院35%,其他6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门诊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不设起付标准。

3、大学生/少年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同个人缴费500元/年相同。

问题解答专区

一、公司按照规定帮我参加了医保,不知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答】:杭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三级医疗机构76%,二级医疗机构80%,其它医疗机构84%,社区88%。

二、现打算帮妈妈参加居民医保,不知缴费标准为多少?参保后住院最多能报销多少?

【回答】:杭州居民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个人缴纳500元。居民医保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个人缴纳300元。参保后住院最多能报销18万元。

三、现行杭州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为多少?

【回答】:目前杭州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来定,一级医院不高于800元,二级医院不高于600元,其它不高于300元。

养老保险

概述

对养老保险,很多人只知道退休后就可领取养老金。实际上,退休后领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当时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约20%);另一部分是个人之前缴纳养老保险形成的个人账户资金。第一部分与国家经济发展相关,而第二部分的钱由之前个人8%、单位20%缴存,相当于把钱存在了银行。而原先由单位缴纳的部分,会直接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没有关系。因此有人认为个人没有必要缴存太多的养老保险,因此在跳槽等工作单位变动之时,也没有重视续缴手续。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参加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条件是缴费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退休前,需要每年按时缴存。如果期间有工作变动等因素造成欠费,需要个人全部承担“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同时需要承担银行同期利息和每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发放月数


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杭政[2007]1号)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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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中人

答:“中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缴费人员(含视同缴费年限),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新人”是指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或参保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条件

法定退休

1、男60周岁,女50周岁(管理岗位55周岁);

2、“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下同)

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1、男55周岁,女45周岁;

2、“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

病退

1、男50周岁,女45周岁;

2、“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职

1、“中人”缴费年限满10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满15年)、“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待遇享受

1、养老金计发

(1)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2)中人=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月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底前本人缴费年限×1.4%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历年缴费工资指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替代指数)的平均值

注:

企业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退休当年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年统筹地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足。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1)退职人员;

(2)按照农民工“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地农转非人员“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2、节日慰问费(仅限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春节:1200元

中秋节:800元

端午节:800元

3、一次性丧葬、抚恤费

14000元

示例:2013年成都市养老保险领取算法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养老保险缴多少,退休后该领多少?以下是2013年成都市基本养老金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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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计算:

1.基础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2.5元+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2.5元×平均缴费指数1.023)÷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40.50×1%=1471.69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累计存储额29230.37元÷139月=210.29元

3.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2.5元+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92.5元×平均缴费指数1.023)÷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累计缴费年限23×0.013 =1086.51元

4.月增发养老金:个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675.13×增发养老金比例0.001×缴费年限40.50

=148.84元

二、此人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917.33元。

生育险

使用条件

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产假期间津贴标准

答: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生育医疗津贴

答: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女职工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外地生育的,其在生育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到统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支付生育医疗补贴费,剖宫产2000元、助娩产1500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解读

为什么说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呢?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个人是无法也不必缴纳的。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另外,生育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享用。而且生完小孩后还是要继续缴费的,不交的话后期计划生育方面的福利就不能享受了。

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同时,男职工也需要交纳这笔保险费用,配偶未就业,同样也可领取部分生育金。

失业险

尽管现在很多人将失业保险看得比较重,但想领到失业保险金并不容易,必须先满足两个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自己主动辞职。

同时,在离职之日起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工伤

工伤保险的“玄机”,即是否认定为工伤。我省的认定条件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工伤认定,一直有争论。但不管如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

公积金

很多人都知道,公积金是个好东西。每个月单位交的住房公积金越多越好,将来买房子、装修都可以用得到。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存在账户上,真的很不划算。

公积金中,当年缴纳的部分只有活期存款利率,而往年缴纳的资金,也有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能提取公积金的,建议早早提取,自己用来投资理财,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杭州社保政策

杭州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这意味着不管参保者曾连续缴费多少年,一旦中断,断保期间将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社保中断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比如工作暂时中断、中途去上学、自己创业等原因。如果真的发生中断也不要着急,因为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可以补缴的,断了重新交就是了。

记者了解到,社保中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用人单位中断,另一种是因个人原因中断。

要清楚的是,无论职工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该职工给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支付了劳动报酬,说明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职工就属于参保对象,企业就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导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中间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要在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职工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虽然这三种保险必须要交,但断不断不要紧

养老保险阶段性停止缴纳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上学:孩子上学,需社保五险连续缴纳一年

买车:社保连续缴纳两年

买房:社保连续缴纳一年

孩子学龄前医保:父母一方参保3年。

孩子中小学医保:父母一方参加医保。

杭州居住证:仅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而且要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居住证办不了就暂时先不享受公共政策待遇。

养老:累计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到终身

医疗:累计交够20年,退休了才能享受到终身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纳年限,需要继续缴费到要求年数。)

医保中断: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没按规定续保缴费)的话,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满6个月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社保想交怎么办:自由职业者,杭州户口居民,凭本人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直接办理,绑定银行卡,每月正常在卡里扣费。非杭户居民特别注意,须走正规渠道代理社保可以选择有人力资源许可证的相应企业。要是自己给自己上,走正常渠道只能上三险(养老、医疗、失业)

找代理公司可以上五险一金。等找到新工作后,再由新单位为你继续缴纳社保。

社保转移手续

跨省转移

跨省转出手续

1、养老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杭州市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将此凭证交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2、医疗保险转移:

在新就业地参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就业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若无接收单位的,由本人或原单位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医保局(中河中路248号)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转移手续。

跨省转入手续

在杭州市区参保缴费后,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

将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与杭州市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备注:外省户籍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医疗保险转移: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医保局(中河中路248号)填写《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

但是,按目前的相关政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办理转移的,要去新的单位重新上。

省内转移

问:我1年前在杭州工作并参保,后到温州工作,杭州社保停缴,现在要回到杭州工作并重新参保,请问在温州工作期间的社保怎么转移到杭州或者是提取?谢谢!

答:两地均为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需重新在杭参保满1个月后,可申请转移。手续如下:养老保险:携带转出地社保(温州)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持《凭证》、身份证原件至转入地社保(杭州)进行转入资格审核。

医疗保险: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转入资格审核。

关键问题解答

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医保有没有停止?

公积金专题

公积金贷款相关

贷款基本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报材料

职工应按购买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

2、购买本市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银行存款账户。

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二手房贷款年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

贷款利率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5年8月26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比首套同期上浮10%。

2015年8月26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额公式为: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金额试算

贷款归还

正常还款:

1、借款人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提前还款: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贷款结清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需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须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抵押注销证明,并将房屋抵押权证等相关材料交还借款人。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贷款条件及首付比率

一、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首付款比例如下:

1.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价的70%;

5.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二、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三、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要求。

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

是什么: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借款人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条件:职工申请贴息贷款的基本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同,同时还应符合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和相关规定。

贴息金额:按照借款人贴息贷款协议约定的公积金借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确定。其中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贴息贷款流程:(一)申请审批

1、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提出贴息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申请表》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以及相应的购房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另需提供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2、公积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审批确定申请人贴息贷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出具审批通知书,附贷款资料移交委贷银行审批。银行按商业贷款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批。

(二)合同签订

贴息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共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含抵押人、保证人)需按规定与银行签订《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同时与公积金中心、银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和《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协议》,并按规定向所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手续。

(三)贷款发放

银行在收妥抵押预告登记或抵押权登记证书后,按规定发放贷款。

(四)贷款归还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按月归还借款本息,银行按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在借款人扣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本息。

2、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提前还款或变更贷款期限的,在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后,按照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五)贴息支付

1、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即在每一个还款日,借款人按约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偿还当期还款本息,每期还款后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将贴息款项划入合同约定的还款账户。

2、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将暂停贴息,待借款人还清逾期本息后再予支付。但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及复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支付。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发生贷款逾期的,公积金中心有权终止向借款人贴息。

(六)贷款置换

1、公积金中心在资金宽裕时,可视实际情况,将贴息贷款的贷款余额置换转回公积金贷款。

2、贷款置换后,借款人按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置换后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公积金转移手续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转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服务办理时间和地址

服务网点地址

时间:

一、杭州主城区办事窗口:

1、市民之家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办理咨询、提取、转移业务以及本地存贷证明的出具、辖外转入证明的出具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2、滨江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下沙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城西网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17:00-17:30仅提供咨询服务)

5、杭州银行大江东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杭州银行滨江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7、杭州银行湖墅支行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萧山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3:00-16:15(冬令时)13:30-16:30(夏令时);

周六(仅办理提取业务):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冬令时)13:30-16:00(夏令时)。

三、余杭分中心办事窗口: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令时)13:30-17:00(夏令时)。

组合贷款

定义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内容:贷款组合是银行在有限贷款总额的约束下,将款项贷给两个以上债务人,以分散信用风险的方法。由于行业特征和商业周期等宏观因素,以及企业间商业活动关联性等微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贷款组合中的违约依赖表现为周期相关性和风险蔓延性。违约依赖性越高,贷款组合的潜在风险损失越大

分类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

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方法

商业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贷款

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11.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

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流程:(以下资料来自百度百科,很可能和公积金贷款是一个流程,这里仅供参考)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住房商业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3.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

4.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

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8.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

9.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或95533。)

金融知识专区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什么是等额本息呢,就是说每个还贷期内你还的钱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你还的本金加利息一直都是一个相同的数字。

计算方法:


特点:这种方法的特点就是首先,我们要按照还贷期进行计算,每个还贷期末,你所借的钱会产生一笔利息,而你所还的钱,首先要将这部分利息偿还,然后剩余的钱还的是本金。这种还款方法的特点就是,刚开始还款的时候,一般利息占的比重较多,但是越到后面,偿还的本金就越多,到最后一次还款的时候,基本还的都是本金了。一般来讲,等额本息还款方法到最后偿还的钱总和要多余等额本金偿还法。

等额本金

计算方法:


特点:等额本金还款的方法特点是,每个还贷期末的时候,你所偿还的本金数都是一样的,但是利息是不一样的,因为你每偿还一次,你剩余的贷款数就会相应的减少一笔,而你偿还的本金永远是一个数,但是利息不一样,你的贷款数减少后,每个还贷期末产生的利息也会越来越少,所以等额本金的话,你每个还贷期所偿还的本息数会越来越少。而到最终的时候,你所偿还的总钱数是少于等额本息偿还法的。

两种方法总结:当然,在实地选择的时候,如果每个还贷期末资金相对充裕的话,可以选择等额本金法,这种方法每个还贷期偿还的钱会越来越少,而且最终所付利息和也少。如果你感觉自己手上钱不多的话,最好选择等额本息法偿还,这样虽然最终偿还利息要多一点,但是不会一开始就给自己造成太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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