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才是青春(155) 生活即是素材

这倒并非无中生有,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事件。

2013年10月,我将600多平方米厂房租给本地一个女子,因为有好几百人要吃饭,我租厂房给他们,当然也要为他们吃饭问题考虑,所以我与那个女人签订租房协议,讲定厂房装修她负责,而我三年之内不收她房租。

但那个女人不是诚实的人,她当即将那食堂转包给一个外地人,并且有这个外地人负责厨房装饰,这样将饭菜价格调高了,所以大家都不上她那儿吃饭了,于是那个女人做了几个月后便做不下去了,于是她气势汹汹地向我要追讨所谓的装修费22万元,我当然不干,投资有风险,你是来投资的,你没成功,应该你自己负责,与我何干?她就叫小混混来威胁我,还去我老婆的公司大吵大闹,这样逼得我拿起法律武器了。

有一次在好逻辑门卫室,她带了五个社会人,非要我答应付她22万元装修费,我说你好好看看合同。她说她不识字的,你老板那么大就应该一分不少付出来。我当然不肯,结果有个小楞青挥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只好退到一边,因为他们从多势众,好汉不吃眼前亏。她自恃与那一帮社会青年关系好,就想用这一套吓唬我。但我这个人偏偏不吃这一套,她越是凶恶,我越是不让利给她。

还有一次,她带了一条横幅想到我老婆公司挂起来,说我撕毁协议骗她钱财,真是无中生有,可耻又可笑。

因为我遇到了这样一个无赖女子,所以我必须用法律手段与她解决纠纷了,总之不能让这种没有道德的人占到便宜,不然她会得志更猖狂。

这便是真实的人生。

这便是小说的素材。

所以,我得感谢生活,让我一直有创作的灵感,有创作的素材,只是觉得这种女人脑子还停留在那个年代,甚至于叫小混混来打我,我只觉得她也真是愚蠢,真是可笑。但让人感叹的是,世风日下啊。

庆幸的是我这么多年文章没有白写,因为那个出租厂房的合同清清楚楚写着“若合同结束,装修与餐具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带走”,律师说了,就这么一条,你就可以微笑着把她卡死,她跳河也没用,重要的是要讲证据。如果她是一个善良的人,我可以让她一分钱也不损失,她说的装修费22万元可以全部给她,但她如此诽谤我,诽谤我老婆,并说我这钱卖棺材用,还说我念佛白念,那我就要与她讲讲清楚。我老婆是念佛人,她劝我不要打官司,能私下解决的就私下解决吧。我没听老婆的话,还是找律师打这一场官司了。

像这种故事,这种经历,真是出多少钱也遇不到的,真是三生有幸啊!

后来,她败诉,所谓的装修费一分也没有拿到,不过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赢了官司,输了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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