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丨《第三种生命》

“那时候,我还在中国南部的一个……”

谭郜没有将这句话说完,兀自摇头笑了,他两只手环握住盛有美式咖啡的杯子,静默起来。我注视他片刻——他橘红色外套下的身子似乎在忍不住颤栗,动静不大,应该是在极力克制自己——“嗯,要不然换个地方说话!”我开口道。

他脸上呈现了不大自然的微笑,“那就换个地方吧,这环境实在……唉,一开口就是‘那时候’,真扫兴,我明明感觉自己才刚……”。他话又没有说完,就紧闭了嘴,我端起桌子上放的咖啡一饮而尽,起身和他一起离开这家咖啡馆。诚然,中国人固有传统里本没有喝咖啡的习惯。不过这个年代,即便是三四线的小城市或者某个不知名的县城里也能找到几处“似是而非”的去处,气氛尚好,音乐听起来也大抵是那么一回事,但终究有附庸风雅的嫌疑。当然,风雅也不一定真的风雅。

我们最终在他所就职的大学里的一个操场上坐下来交谈,此大学历史算是悠久,虽名气不显可听谭郜本人言语,还是有着不错的学风。我曾建议去酒吧坐坐,被他拒绝。谈话如愿开始了。

“那时,我还是个愣头青,在诸多方面都是。从北方的一个小城市迢迢千里跑到南国的学校读书,在大多数人看来都难免显得奇怪,因此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话,‘你啊,山西人,干嘛跑到我们这里来上学呢,北方难道没有艺术学院吗?’。这问话常有,从我们二级学院的领导、同学到大学期间的几个女朋友,再到外面文玩市场里的小店家,都有问过。我倒是挺坦然,问及必答——‘哈,学校自然有啊,哪里都有,来这里纯粹是因缘巧合罢了。’”我了然一笑,点点头朝其示意往下说。因缘巧合,这世间大多事倒是都能从这四个字中窥见其缘由。

谭郜点了烟,眼睛瞥向篮球场上正在挥汗如雨的青年学生,转过头徐徐的吞云吐雾,他递烟给我,我夹在手里转玩,现在还没有想抽的欲求。看样子是十几块钱的硬盒兰州。“这城市嘛也就那城市,学校也就是那学校,现在想来也就这么一回事。不过在我十八岁刚上大学的时候,境况可大不一样了,我像所有人在踏入校园的那刻一样斗志满满,心里想着可要把这四年过得如何精彩非凡,同漂亮女孩交往了、把自己的琴技练得顶牛逼了如何如何……可时间一久,不,不用过一整个学年,你的所有精气神就会被磨得几近枯竭了。可选择的余地大了去,晋泽兄弟,我可真见过!有人没日没夜囚在宿舍里玩游戏,有人终日忙于社交、社团活动,还有人在那时已经流露出一些‘政客’或者说‘公务员’的习气了,卯足了劲儿往学生会主席的座椅往上爬。真是,此前我从未把‘世间诸相’这个词儿当回事,可那时它就赤裸裸的像浮世绘一般在我脑海里飘着,老版《水浒传》电视剧知道吧?每集结束以后总有那人物图,或凶恶或张牙舞爪或木讷平静,嘿,真是有趣。”

我很诧异的看向谭郜,没想到他一个大学音乐教师用说话如此有趣、活泼。

我沉默起来,借了火点烟,片刻才道:“嗯,我倒不曾有此体验,起初急燎燎的念完高中就直奔社会了。你说的大学场景没亲眼看过,不过听你这么说倒是觉得他们很显得‘可爱’,社会里的人已经是基本塑型结束了的,整个人类系统开始呈现了新的模板等着他们往里走。”

“基本塑型”“新的模板”,这两个词汇从谭郜的嘴里重新压扁后吐了出来,然后深以为然的点头。旋即注视着我道,“你所说的,让我想起大学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走吧,我先带你去我当下的‘模板’里去看看,哈哈。”

我被他盯着不知怎么感觉怪怪的。我有种预感,接下来的话题将是我真正想要听到的东西。

我跟着谭郜,去了他们学校的琴房。途中,有俩三学生认出谭郜,有一个向其问好,谭郜作出一副为人师表的样子,僵硬着点头,自以为和蔼的表情在其脸上一丝不苟;还有一个一看便知是他学生的,背着吉他包远远的躲开了。我有些想发笑,又憋了回去。琴房看上去很新,白色墙壁泛着某种令人不大舒适的光泽,整个艺术教学楼仿佛刚建好不久,艺术是怎样的艺术不得知,就建筑本身实在难言有艺术的美感。今天是周四,上课的人很多,我们走进一个满是爵士鼓的教室。他们热烈的训练着,看样子应该是大二的人。大一新生的心态多为好奇和勇气,倒不见得技艺会如此熟练,而大三大四的人怕已疏于疲懒了,我问了话,果真如是。我一时兴起,问一个戴黑色鸭舌帽的学生是否可以打奏beyond的《大地》。他过了很久方抬头,帽檐下的眼睛极细小,看不出是睁眼还是闭眼。只见他“鸭舌”转向我身边的谭郜,停顿两秒,又将“鸭舌”吐向我,随意点头,手中转舞起鼓棒来。脚下踩踏底鼓,沉重的低音一声一声回荡起来,谭郜低着头还沉浸在他即将要对我说的过往事情里,我附和着唱了几句,跟他搭话——“你学生打的还不赖嘛”——他似乎没有听见,周围的一切都被他下意识忽略掉了。我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明白现在不能打扰他,而且显然这种情况对我接下来的谈话是有极大好处的。他的思绪在《大地》的音乐里随之浮动,我从他眼睛随着鼓点不时闪动得出此结论。

曲罢。我找了个椅子坐下,那学生见我不说话,谭郜低头沉思,一时间手足无措,呆呆的坐在鼓前。许久,谭郜缓缓抬起头来,他艰难的转身,似乎灵魂回归身体还未完全适应现在的现实生活,我也不急,等着他引我到了一处小房间。

他按下开灯键,邀我进去,轻轻合上门。这是他的良好素养,也是我能与他做朋友的根源之一。他继续沉默着,一再看向我,欲言又止,然后继续沉默。我手扶着小房间的一架钢琴,等他开口。

“抱歉”谭郜从上衣口袋里取出烟,递给我,“我可能今天没法在继续下去了。那过往……”他眼睛淌起泪来,转身抹去。他再次道“抱歉,那过往回忆太,太他妈让人难捱了,我们能下次再谈吗?”

我心里暗叹,脸上却浮现笑容:“没关系,我起码要在山东待上半个月。下次吧!”

夜晚降临,我返回所在的酒店。

坦诚说,这是我平生三十年来第一次踏在齐鲁大地上,虽说之前也有过几次坐动车从山东区域内路过的经历,但仅靠窗外的一点点景色,不足以让我领略到山东风采。这次应山东一个杂志社所邀,撰写《七味》系列,方得以来此。七味,七种人生姿态——这是编辑的要求。我是向来不把这玩意儿当回事的,不是谁曾说过吗,作家只能写自己能写的,而不是写自己要写的,这话形同放屁,不过也确实如此。我只管下笔去写,尽可能由笔头引着思路走,“精”“气””神”凡得其一便置笔。像是小时候往草地上扔火把,火势如何由我决定,小了就再放,大了则打压;火向这问题就不做主了,也做不得,任尔东西南北风。

谭郜成了我第一个访谈目标。我们两人是同乡,不甚相熟却也同坐过几次饭局,交情不腻不淡,加之我认为其体内有某种不稳定的东西在逐渐缓和,理所应当的找上了他。所幸,他很乐意参与进来这件事。

我洗了澡,披上浴袍站在窗前望着城市之光,只觉清清爽爽。滴!滴滴!手机在床头柜上震动,听铃声大概是微信消息,我没去看。点了烟,站在窗前思考着如何该跟谭郜继续交流下去。

晚十一点刚过,困意上身,我脱光衣服裹了酒店通用的被子便倒头大睡。酒店的吊灯很幽暗,似乎考虑到情侣开房的情况占多数,好方便行乐。倒是苦了我这个单身汉。三点钟的时候,起身去小便,回来看到手机上的指示灯仍在闪着。

谭郜发的消息。如下:

晋泽兄,上午的情况你也看到了,那种久违的情感真非人力所能把控!

我中午回到家中,再三听beyond的《大地》,一遍遍回忆着那时候的事儿。嘿,我老婆被我吓到了,以为出了什么天大事情,饭也不吃了。有些话,适合当面讲,而话里的玄机或者话外的琐事还在付诸文字比较好。

上午我提到过,当时读了一个多学期后,身上所有的锐气和想法都快遗失殆尽了。可表面却很正常,周围的人好像也是这么过活的,同一个蜂巢里个体差别在表象上是看不出端倪的。浑浑噩噩,这么形容没错,尽管大家看起来都每天忙得不可开交。有一天下午,我刚做完兼职回到宿舍,宿舍里悄无一人,约莫是出去玩了,我也没在意,鞋都没脱便上床昏睡。这一睡可坏事了,自己完全睡死过去了。黑暗将我吞没,在一片混沌、万籁俱寂里突然感觉有模模糊糊的声音传过来,远远的,带着某种捉弄人的意味。我整个身子漂浮在星河之中,乾坤颠倒,那声音如此清晰可见,好似偷盗者小心翼翼推门的声音。其实,也不是偷盗者,我撒谎了,那时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个幽灵在说话,一想及此,我就浑身忍不住发颤,起鸡皮疙瘩。那幽灵推门的声音还在继续响着,吱吱叽、吱吱叽,光从外面透缝而来,它又关上了门,然后继续悄然推门。真是怪事儿,我当时真想坐起身来朝它猛揣几脚,可是不成,我意识还在但身子怎么也起不来。那幽灵的声音在门外始终飘着,它说话很慢,似乎幽灵特有的语言本该如此,简直称得上是冗长,我大致记了些。没等我记完,身子猛地下跌,我惊醒坐了起来才发觉自己还在床上。我下意识的往门口看,宿舍门大开着,走廊里一片静悄悄,只有栏杆外的棕榈树树叶来回沙沙作响。

傍晚来临,我背了琴去到学校后面的湖边呆坐了三个小时。

我也许弹了会儿吉他,也许没有。对岸有老人在咿咿呀呀的唱什么戏,旁边的一家小酒吧开始营业了。在我所坐的石凳附近,有几个小孩子在玩,如果记忆还没有偏差的话我确信他们是在吹泡泡。天有些黑,一个彩色斑斓的泡泡滑过我头顶,我站起身,我能感觉到身体在那一刻轻的几乎完全没有重量,我朝着空中吹了一口气,泡泡轻盈的飞了起来;孩子们对着我笑,那笑容真干净,没有半点恶意杂念,以至于到现在时隔多年我仍旧能在脑海里将那笑容复原重现。我在转过身找那个泡泡时,它早已没了踪影,只有一簇矮矮的灌木群无声静默着。

我确信那夜我身体中所有感官完全打开了,和那夜相比,我之前和之后的人生简直算是乌漆墨黑一团浆糊。嗅觉、听觉、味觉、目力、感知力,我发现了平日里难以察觉的世界。有小东西(浮游生物)在湖面上闲适的沐浴月光,两只狗在树丛里面交配,空气中漂浮的尘埃一顿一顿的往下落,远处的城市被生命淡化了,我在天穹上找到两颗微闪的星星。

那叫心有所感吧!我侧身看到一个黑衣女孩从酒吧里走出来,不对,当我转身望去时,她依然在那儿驻足很久了。呵,人这种生物总是愿意假想不期而遇。我的目光先是被她那泛酒红色的长直头发所吸引,然后目光右移看向她黑色薄衫下的胸部。哈哈,晋泽兄,我可不是写黄段子给你听哦,一切还原本真。

她真美——这既是客观事实,也是我那夜感官全开后的切身体验——黑色小脚长靴、纤细的腿上穿了黑丝袜、白蕾丝连衣裙,外面套着薄薄的衫子。她仰着头似乎也在寻找星星,我们的目光在四处闪烁中终于相对。她是狭长凤眼,眼睛上不知抹了什么那时候很流行的红色眼妆,古典又妖娆。我心里傻乐呵,难不成是一些仙侠鬼怪小说里说的狐妖转世?那时真是魔怔了,我向她直径走去。平日的花言巧语都找不到了,不过或许脑子里真储藏了些俏皮话在那场景下也是说不出的,我就和她谈星星、谈浮游生物、谈小孩子玩的吹泡泡,谈我感知下捕捉到的罕见的情感和动静。她或许很意外,倾心听着,很少打断我,脸上不时露出迷人笑容。迷人,形容她只能是迷人,其他的形容词汇都无法完全描绘她那时的动人美貌。

我们做爱了,在明湖边上、椰树林下。

那时已经接近凌晨了,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女生如此健谈过,以至于从华灯初上聊到凌晨时分;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或许在我的描绘中,我们两人似乎都真的切身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好,或许是必须在那时候要在树林间干那个事儿,但绝无可能是性急!这么一想,就觉得在玷污那美好的夜晚。

在我第一次探进她身子的时候,我悲哀的感觉到我身上所拥有的敏锐感知力正在一点一滴消失,她嘴里发出一声轻哼,像极了小猫撒娇。我把她放平在地上,吻她的每一寸肌肤,从小脚心、腿部、腰际、脖子,我惊异的发现,她胸前的两粒宝石竟是粉扑扑的,忍不住咬了上去。她对那儿很敏感,从她的反应可以看出来,她曼妙的身子像蛇一样在地上扭动起来,并猛烈的拱起身子向我下体顶来。我不动弹了,她一边哀怨的看我一边像弓一般弹向我,私密处已完全淌湿,潮水在白皙的腿根漫淹开来。我紧紧环抱住她,生命似乎在那一刻才找到着陆点,所有光芒、力量和感知不停的涌向她,两人在那一刻仿佛心灵相通,我们并列躺下来,鼻尖与鼻尖相触,身上的绒毛和周遭的树木俨然成了一个系统。我的肉体不再属于我,她的肉体也不再属于她。

那个幽灵说的话,我一开始记得非常清楚。但是当跟她聊完天,一起走去树林中时,已经遗忘了一大半,我不知道我在跟她交谈时有没有把那些幽灵的语言说出去,否则她怎会如此耐心听完呢?要知道,我虽然自信于自己的魅力,但也知道自己并非是那种可以使人“一见钟情”的品种。当天渐渐泛白,黑夜退却,我们起身离开那地儿时,幽灵的话已全部忘记了。

…… ……

…… ……

语言的能力又在我身上丧失掉了,即便这是在打字,并非交谈。

我需冷静几日,到时候再面谈吧!

我阅读完他的消息,不禁发笑起来,起初是轻笑,结果越笑越大声。我凭一个作家的直觉,可以肯定他在叙述中隐藏了什么,当然也有可能是记忆故意遗漏掉了,他却没有发现。而最后没有讲完这个故事,也并非他所说“丧失掉了语言的能力”,仅仅是不想在这时吐露。过往的东西,要记起来是很难的,而记起以后最好的方式当然还是咽在肚里留给自己慢慢体味。一旦变成语言,多少有些变形的成分在了。过往不堪一击,过往亦然失去,过往只能追忆。

我又把消息重新翻了上去,再次读了一遍。这些消息,断断续续的发了两个小时,从午后两点到四点刚过。可见,谭郜的心如何不平静。

我随后给他发过去以下消息:“这风流韵事,我自然爱读,你的韵事尤佳。但你只讲了一半吧?难不成谭郜老师您平常谱曲、教学生只做到一半就罢了?”

十分钟后,得到谭郜回复。他果真没睡。

谭郜:我正彻夜难眠呢,下次吧,一切留给下次面谈!

接下来几天,我多数时间都待在酒店里,倒是恰逢青岛啤酒节出去了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方回来。期间看了三五本书,两部电影,不过看后也就过去了。这些新东西目标明确,仅是想赚点现钱,不作名留历史的打算;倒是重温了一遍阿城的《遍地风流》,读过只觉羞愧难当。

第五天的时候,谭郜打来电话,邀我去黄海边上游玩。与之在学校见面以后,才知他这次随一个乐队去演出,我欣然接受安排,准备好好接受一下艺术熏陶。乐队主唱总戴一副墨镜,他伸出粗壮的手掌,点下头,沙哑的说“您好!”,我与其握手,心里明了了——这是摇滚乐。我们乘大巴从市里往海边沙滩上驶去,转瞬就到了目的地,似乎只是一上车一下车的时间,根本没有机会在车上作过多交谈。而谭郜板着脸,好像在适应大学教师到摇滚乐队吉他手的身份转变,气氛低沉。到了沙滩,才知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谭郜是把我当免费劳力用了。一行人自己搭台子、装设备,忙活了一下午。我心想,这晚上可算是能接受熏陶了,没曾想演唱是从明天开始的,今晚是沙滩宴会。

男人女人,都脱了精光,享受着八月海风的洗礼。激情从他们身上迸发,又在他们脚下的沙滩上冷却。我寻了一个看起来爽朗无比的女孩作为“今晚伙伴”,到私下里交流才知压根不是这么一回事。聊天时尚好,你来我往的很是痛快,但到干正事儿的时候,她不知是羞涩还是压抑,极力抗拒,我被她弄烦了,索性丢下他,去找谭郜。他一个人在礁石上喝酒。

“怎么样?谈一谈吧!”我说

“当然,不说我心里也别不过弯儿来了。”谭郜的神色有些麻木。

“你和那个女孩,那晚过后呢?两人确定正式关系了?”我试探道。

“怎么说,之后我们几天如胶如漆,简直形如一人。我们在自习室里挨在一块儿看书,一起去食堂吃饭,我练琴时她便坐在一旁听。仅有一次,她那天比往常还要娴静,很少言语,我们像前几天一样在下午三点钟过后去到明湖边上,她要过我的琴,自顾自弹了一首曲子。说实话那曲风我不大喜欢。细细的哀伤从她指尖流露出来,那氛围愈发沉静,周遭的人又不见了,只能听到沙沙的风声和琴声,我立马就被吸引进去了,哀伤的力量轻如浮叶,却一点点坠到了湖底深处。我问她,这是什么?她面色冷淡道:‘Norwegian Wood’。”

谭郜按压着自己的太阳穴,好像想要将脑中的记忆粉碎掉一样,温顺的中年音乐教师此刻在压抑着自己久违的愤怒和不甘。

“此后,她就消失了。真的,一点痕迹都没有,再也没见过她。我后知后觉的发现,原来我对她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她是否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不知道她是否在这座城市上班还是上学,仰或是在此度假。她在三月里如彗星掠过,不经意到来与我幽会,又转瞬消失在三月南方阴雨的天气里。我跑到明湖边上、那夜相交之处,苦苦思索、手扶琴弦,这草地曾被压倒的痕迹、椰树掉落的树皮,琴弦上她掉落的头发,一切的一切都证明她来过,可她哪去了呢?我迷迷糊糊的回到宿舍,在浴室里任凭冷水冲洗着我的身子,我的感知力又一次恢复了。我嗅到空旷操场上年轻生命的味道,飞虫在春日里苏醒过来在空中的喜悦鸣声,看到维特和绿蒂在西欧某处庄园里给小孩子发送糖果……水声在浴室里蓬勃激昂,我的感知力就此消失。如不知名姓的她一样,再也无踪影可寻了。”

我完全沉入到谭郜讲的故事中去,尽管他讲的恐怕和当初的事情已经大相径庭、面目全非,但我仍能感觉到他在其中的滋味和情感。我很想开口,向他表明我对这段爱情的态度,但话到嘴边就突觉语言词汇的局限性。爱情?这里面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比爱情更纯粹更模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爱情就绝非爱情这个词语可以一言蔽之。我终于没有开口,这陈年旧事在沙滩上缓缓摊开,散发的气味把两个中年人在年月里沉淀下来的某些循规蹈矩的东西给抹去了,尽管现在无法论断是暂时的还是永恒性的。海水潮涨潮落,月亮无声无息。

“晋泽”,谭郜看向我。

我有些不明所以,“恩,怎么了。”

“幽灵。”

“幽灵怎么了。”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倒是想到他所讲故事里的那个了。

“幽灵说的话,刚才在我脑海里浮现出来了。”谭郜迫切的想讲出口,又不知如何遣词造句的转化出来。

“第三种生命。”

“第三种生命?”

谭郜肯定的点头,“对,就是第三种生命,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说法。幽灵说的正是这句话。”谭郜说着猛站立起来。

男人、女人、外星人?人、动物、植物?葫芦、娃、葫芦娃?

我绞尽脑汁的想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答案好像在屏障之外。

“你读过《廊桥遗梦》吗,或者说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我在看这些书的时候,经常会在脑海里浮现当年那段场景。是一脉相承的氛围。”

第二天演出正常进行,他们唱得是一些冷门的摇滚,还夹杂了几首自己原创的歌。听众虽不至于摩肩擦踵,人数上倒也还过得去。上午进行了四个小时,到中午十二点半方结束,休息过后,下午继续。在结束之前,谭郜夺过麦克风,唱了一首起先并没有事先安排的一首歌曲。他唱之前,向我所坐的方向看来,我站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遥遥的挥手示意了解。

《Norwegian Wood》,又是 《Norwegian Wood》。

昨晚谭郜向我提到了一个人,乡村骑士。给了我地址和联系方式,让我去寻他,说或许会帮助到我什么。

他这样说:“第三种生命,这话倒让我想到一个人。乡村骑士。”

我说:“那个,上世纪的意大利独幕歌剧?”

谭郜笑着摇头,“不,是人。和你一样,是个自由职业者,名叫乡村骑士。我写的歌曲都是当年感知的残留物,但他不同,我认为他的骨子里还保留有‘第三种生命’的因子存在。”

我不大愿意与“自由职业者”接触,同类相斥这个说法不太对,但恐怕真的很难在极短的时间内接触到他内心深处,让他畅所欲言。不过去又何妨呢,我坐大巴往山东的一个县城驶去。

车上,我又想到一些东西,想在跟谭郜证实一下,结果发现已“不是其好友”,消息拒收。也罢,恐怕他不想再想到这件事了,他现在婚姻美好、工作稳定,社会角色很难在改变。“现在的他”经我这么一折腾,恐怕已和“过去”彻底断裂了。再跟我交谈,对他是残忍的。我有些惴惴不安了,不明白自己将要做的事情究竟有无意义。

我合起刚读完的《廊桥遗梦》,坐在高速公路上飞速行驶的大巴车上,目眺远方。不久,沉沉睡去。睡梦里似乎有几个字在脑海里正翻腾着,我端详许久,无法辨认是何种语言,忽恍然了悟:

呵,第三种生命。



作者:晋泽

17.03.14,写于南宁

首发于个人公众号:快活斋

原创小说丨《第三种生命》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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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按:写小说,于我是头一回。不可否认,对于写剧本和诗歌而言,这个更能刺激我的灵感,也更有快感。本篇文章实际写作时长恐怕有六至八个小时,分三天写完,中间因时间没有安排过来,断了两天。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就有了自己的生命长度和质量,与作者再无多少关系,我能清晰的感觉到它从我体内慢慢抽离出来,然后孵化成形。有感慨,亦有解脱。

这是第一篇短篇小说,预计写七篇,在四月底前全部创作完成,它们必然会有某种内在联系,每篇又单独构成一个故事。

这七篇“小东西”暂定为《七笔潦草》,并非是文中所提到的《七味》。原本是想投稿给杂志,但办了公众号,索性就推送在上面吧。若有读者觉得不错,尽管推荐给身边喜爱文学的人。合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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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丨《第三种生命》_第2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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