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这场戏演的太烂

备受世人瞩目的“南京虐童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从踢爆案情到庭审结束,很明显可以看出,有人把这起案件当成了一场街头活报剧来操作,而且配角忠实,主角卖力,唯独导演实在太逊,流于下等而不自知。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轻伤害刑事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一个城市的区级人民法院,每年都会接受很多类似的案件,事关虐待未成年人,不过就是一个“虎妈”式的养母和一个被养母殴致轻伤的养子间那些不得不说的事罢了。看到网上爆出的那些伤痕照片,不由得令人感慨虎毒尚不食子,“虎妈”尽管有体面的职业和社会地位,但依然以爱的名义心安理得施暴,不用比较高下立判。人和动物的区别,果然是会不会使用工具达到自己目的的区别,达尔文老先生诚不我欺。

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就让人看不懂了。

先是受害人亲生父母罔顾“虎妈”的收养手续涉嫌作伪有可能无效,一定要坚持让“虎妈”继续收养孩子,表面上是考虑到“虎妈”的经济条件、文化知识、社会地位等硬条件的优越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可为什么就想不到自己是坚持送羊入虎口?这样反常的剧情,不知又是出自谁的手笔?不入流的编剧都不屑于编造这么违背人之常情的情节。

接着是受害人亲身父母一纸诉状把网上发帖揭露“虎妈”的发帖人告上法庭,貌似是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个一石二鸟的连环计,若法院受理,则此案嬗变为民事案件,已进入公诉程序的刑事诉讼程序将不得不中止;若法院不受理,则此案将进入社会公众视野,变成一个社会热点现象,可成功吸引到舆论的关注。能想出这个桥段的,智商倒也不差,只可惜这种桥段这两年已经被用滥了,再翻出来总是有些隔夜剩饭的馊味。

有味不怕,加料爆炒啊。于是“虎妈”聘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开始和本案负责鉴定的法医杠上了,双方就“皮内”和“皮下”的学术讨论互有攻防,“皮内”祭出某版本法医教科书,认为“皮内”淤血不是构成轻伤的考量标准;“皮下”则手持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认为无论“皮内”还是“皮下”的淤血,都是要纳入轻伤鉴定范畴的。在专业术语满天飞的情形下,“虎妈”正式以受害人形象登场,宣称本案原本就不成立,是学校、网络、公安、检察院联手无事生非而已,人们应该正确理解她撒向受害人的除了因不诚实而必须承受的鞭挞外,都是浓的化不开的爱。这招混水摸鱼耍得倒是熟稔,多少还是学到了宫斗剧的几分皮毛。

戏剧的高潮发生在庭审阶段,“虎妈”忽然咆哮公堂,然后还试图撞墙自杀,被法庭当场决定逮捕。这个情节如不是“虎妈”现场临时自由发挥,绝对是原创。高潮过后,“虎妈”毫不意外地道歉了,然后辩护人再适时抛出一份鸡蛋里挑骨头的辩护词,无视基本事实再次试图把责任推给学校、网络、公安、检察院,表现得就像一只怒火中烧的刺猬,挨得着挨不着的都要扎上一刺,期望着哪个挨扎的沉不住气跳出来和“虎妈”撕打起来,把水搅得更浑。

从整个剧本来看,女一号虎妈的选择是个败笔,她其实控制欲太强,总想着躲在幕后就把戏给演了,以至于最后的爆发暴露了表演技巧上的薄弱:被法警们控制住的那一刹那,您倒是流点泪啊,光打雷不下雨算哪样?但是,该剧的导演更逊,用这么生硬的故事情节和剧情演绎,就想着能够引导舆论,制造热点,进而把审判从法庭搬到社会舆论场上,让舆论审判代替司法审判,可能吗?潮水退后才能发现是谁在裸泳,导演,要不您再往深水里走走遮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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