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硫酸锰联产活化脱硫锰渣项目(烟气脱硫制硫酸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2×50万吨/年硫酸锰联产活化脱硫锰渣项目(烟气脱硫制硫酸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向公众发布,再次就拟建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宁夏中宁县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北侧,总投资:1579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0914万元),位于天元锰业集团厂区内。装置整体上布置在煅烧主体工程的左侧,厂区占地面积为11250m2(125m×90m),其中厂房总占地面积56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1条电解锰渣煅烧生产线烟气脱硫装置的生产线,进入脱硫装置的烟气量为120137Nm3/h(干基),133486 Nm3/h(湿基),产品为硫酸锰料浆(Mn2+≥30g/L)。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2012年,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在进行30万吨/年电解锰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时进行了现状监测,本项目与30万吨/年电解锰项目相邻,且为重熔金属锰项目,项目特征污染物主要烟(粉)尘,故本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拟直接引用天元锰业30万吨/年电解锰技改项目环境评价现状资料。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三级评价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了2个监测点,常规监测因子:TSP、PM10、SO2、NO2,特征监测因子:硫酸雾、氨、臭气浓度。由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得出,两个监测点处的TSP、PM10均超标,超标原因主要为当地地表由于施工处于裸露状态,监测地点离工业企业较近,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对监测结果影响很大,综合上述几种因素导致TSP、PM10均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满足相应质量标准,总体来说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体环境现状

黄河下河沿断面水质污染物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张裕沟入黄河口断面氨氮、BOD5、CODcr、锰、铁、铬出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07、3.16、0.83、1.55、90.4、0.83,其超标原因主要是:张裕沟经项目厂址西侧3.1km流经石空镇进入黄河,氨氮、BOD5、CODcr超标与石空镇、张裕沟两侧村庄生活污水无组织排放有关。铁、锰、铬超标是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建设前期环保设施不健全,向张裕沟排放污水,污染物沉积于张裕沟底泥中导致超标。2010年底天元锰业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并投运,不再有废水排入张裕沟。2011年8月,天元锰业对张裕沟底泥进行清挖,本次监测时间处于清挖期间,因此仍有锰、铬超标现象。2012年4月,再次对张裕沟距厂址下游1000m处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总氮、氨氮、总磷超标,铁、锰、铬均达标。

3、地下水环境现状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主要超标因子有锰、氟化物、氨氮、硫酸盐、总硬度等。在监测的地下水样中,有3个监测点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15.3;有3个监测点氟化物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94;有2个监测点氨氮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3.1;有4个监测点硫酸盐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1.616;有3个监测点总硬度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1.936;有2个监测点溶解总固体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557。其余地下水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锰超标点共3个,均为潜水,监测井深3m、5m、10m,超标倍数分别为16.3、3.2、3.41。其它监测点位潜水12m深处未超标,承压水亦未超标。从监测点位图中可看出,前两个超标点位于张裕沟东侧,距离较近,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2011年8月对张裕沟的监测结果,张裕沟水中锰含量为12.1mg/l,说明地下水监测锰超标与张裕沟水质污染,该超标点位位于天元锰业老厂区南侧,是因老厂区污染张裕沟水质,进而间接影响地下水。拟建项目厂址位于老厂区东北角,距离地下水超标点位5380m,在污水实现循环利用的情况下,不会加剧地下水超标点位的污染程度。氟化物、氨氮、硫酸盐、总硬度超标主要是由于第三系岩层含盐量较高地质因素所致。

4、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采用与评价标准直接比较的方法,对厂界噪声现状做出评价。由表4.4-1可知,各监测点位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5、壤环境质量现状

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三级标准,表明当地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其中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建筑装修油漆废气、路面工程沥青烟气,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在下风向距离200m范围内,超标影响在下风向距离100m内。道路扬尘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更大。影响范围在50~100范围内。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产生量较少,环境影响较小,其影响才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结束,影响最终将消失。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包括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以及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和石油类。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Cr:100mg/L、SS:1200mg/L,石油类:30~50mg/L。

施工人员生活区人员比较集中会产生较多的生活污水。参照《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1.2.3节中50 L/d计,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主要成分浓度值分别按BOD5 150mg/l、CODCr 300mg/l、SS 100 mg/l、氨氮20 mg/l。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人数每天按50人计,生活用水总量为9045t,污水产生系数0.8计算,则施工期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7236t。施工期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 2.17t、BOD5 1.08t、SS 0.73t、动植物油0.15t。

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生活污水必须经临时化粪池(化粪池不设排水口,必须做好防渗措施)进行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2)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外排,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沉淀池不设排水口,必须做好防渗措施)进行沉淀后可作回用水用于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的喷洒用水。

(3)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附近水体内。

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很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经预测,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在150m处约为30.5-55dB(A)之间,预测值均能满足3类区昼间和夜间标准要求。施工期交通运输噪声可达100dB(A)以上,采用点声源模式预测其影响,我们以一般的载重车为例,其在1m处的声压级为90dB,在10m处的声压级为70dB,所以运输机械应距离环境敏感点10m以外,便可以使噪声低于75dB(A)时,可达到标准要求。

经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多以沙地、荒地为主,厂址周围5公里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再加上该项目的施工现场较大,只要施工工地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建立临时隔声障等方法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进行,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可以有效地防止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超标。因此只要加强管理,项目建设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地基挖掘及土建工程产生的渣土、泥土、砖瓦石块、木材金属、废弃的混凝土结构和水泥砂浆等。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05t,其中可分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固体废弃物,若不对这些垃圾采取处理措施,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环评建议在施工营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垃圾,并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运送途中要避免垃圾的遗撒。

地基处理、开挖产生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包装袋、包装箱、碎木块、废水泥、浇注件等,首先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次对建筑垃圾要定点堆放,到一定量后,可进行填方处理,自行消化。要尽可能回填于场地内地基处理和低洼处,多余部分按照当地城建、环卫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处理厂集中处置,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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