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登记管理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管理,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的经营范围受理危险货物的运输。

二、业务员必须核对托运方填写的运(磅)单内容,提交与托运的危险货物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卡。

三、调度员根据运单要求选派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并如实填写《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台账》。

四、押运员装货前再次核对所装货物与运(磅)单内容,确认一致。

五、装货完毕,押运员再次核实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总重和封签,确认无误。

六、驾驶员必须按客户要求将货物按时运至目的地。

七、货物运抵到达目的地,由客户验货并在运(磅)单上确认签收,运(磅)单由押运员带回交公司。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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