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这是怎样一种荒诞

文丨宗周

昨天看书写笔记弄到半夜,今天起得晚了点,抱歉。上午一看到这则刷屏的「辱母杀人案」,我第一反应真的是,法官大人,您确定您的日历不是已经翻到了4.1?

这个案子是如此的荒诞和背离常识!

被害人杜志浩早在2015年8月,就因为开车撞死一名14岁女中学生后逃逸,而在网上被追逃。一个本该惶惶不可终日的逃犯,竟然能如此耀武扬威的于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恶,而且警察丝毫没有过问他的身份。

此乃荒诞之一。

苏银霞借款本金135万元,月息10%,却合计已经偿还高达254万元的债务,要知道月息10%的复利相当于年息313%,而法律规定利率只要超过36%的部分根本就已经属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而这凶神恶煞的11名涉黑团伙成员,却能气势汹汹的对苏银霞母子俩实行各种惨无人道的折磨来「讨债」,甚至连警察都能理直气壮的抛下一句「要债可以,不能动手」后扬长而去,真的是应了那句「只要还有一分钱,都会被黑社会敲骨吸髓,永世不得翻身」。

此乃荒诞之二。

辱母杀人案:这是怎样一种荒诞_第1张图片

法律归法律,好,先不谈以上两条,就说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却为何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事发时,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高喊「警察这时候走了,十几个人就侮辱她两个,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时,为何得到的回应却是「她把胳膊甩了我,说别告诉我,告诉我干什么!」?

催债成员对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的侮辱行为,不仅仅包括当着她22岁儿子的面脱裤子蹭她的脸、脱于欢的鞋来堵她的嘴、把她的头往屎里按等,还有如大放黄色录像,以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等许多恶劣行为,对于这些证人的证言证据,为何却根本没有记录在案?

杜志浩肚子上中了一刀后,当时并没有显得很严重,自己走出来骂了一句,有人要替他开车,他还说不用,然后自己开车去了医院。据医院的目击者讲,杜志浩还因为琐事在医院跟人吵了一架。后来,杜志浩才因失血过多休克而亡,他自己各种耽误之后,还直接判于欢无期徒刑,量刑是不是明显过重?

事发后,当地一位企业家被公安局叫去了解情况后,幕后老板吴占学紧接着就给他打电话,追问情况。公安找谁查案,本来应该是秘密,为什么马上就让吴占学知道了?

事发之后,聊城公安局派东昌府分局前来办理吴占学黑社会案件,而不是由冠县自己来办,这又是为何?

此乃荒诞之三。

这个案子的细节,能让人觉得荒诞和背离常识的地方实在太多,还有黑社会团伙的猖獗程度和无法无天,实在难以不让人怀疑背后的隐情。

我真想问一句,这个案子中,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执行法律之人的腐化更加严重,法律条文有时难免会有些僵硬,但是我想,如果执行之人没有问题,案情总不应该会荒诞至此,法律条文虽难免僵硬,但我们不能每次都拿它当挡箭牌。

现在是2017年,离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只差3年,然而,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的我们,竟然还在出现这样的闹剧,实在不能不让人感叹这荒诞的黑色幽默。

山西运城曾有个青年,不过卖些大枣为生,却遭到有钱人盘剥和数十保镖围打,青年忍无可忍,怒杀之,他的名字叫,关羽,他的时代,是东汉末年。

同样也还记得,两千四百多年前,一个无上的智者曾言,「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法律的本质,「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

他的名字是,苏格拉底。

辱母杀人案:这是怎样一种荒诞_第2张图片

作为一个热爱法律的人,真的不希望,因为几个人的行为,却毁了千万法律人的心血和努力付出,让无数莘莘学子凉了一腔学习法律的热情和热血,让这个国家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对伟大的国家司法失去了信心,因为这会动摇我们整个社会的基石,这才是真正最可怕的后果。

我想说,依法治国不应该只是句口号。

个人微信公众号「宗周」zongzhou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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