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苟志于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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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苟志於仁矣,無惡也。」

《论语集注》

惡,如字。○苟,誠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誠在於仁,則必無為惡之事矣。○楊氏曰:「苟志於仁,未必無過舉也,然而為惡則無矣。」

《论语或问》

“‘苟志于仁矣’,方志仁时,便无恶。若间断不志仁时,恶又生。”或云:“过非心所欲为,恶则心所欲。”曰:“恶是诚中形外,过是偶然过差。”

《论语新解》

志,犹云存心。志于仁,即存心在仁。此章恶字有两解。一读如好恶之恶,此紧承上章言。上章谓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然仁者必有爱心,故仁者之恶人,其心仍出于爱。恶其人,仍欲其人之能自新以反于善,是仍仁道。故仁者恶不仁,其心仍本于爱人之仁,非真有所恶于其人。若真有恶人之心,又何能好人乎?故上章能好人能恶人,乃指示人类性情之正。此章无恶也,乃指示人心大公之爱。必兼看此两章,乃能明白上章涵义深处。

又一说:此章恶字读如善恶之恶。大义仍如前释。盖仁者爱人,存心于爱,可以有过,不成恶。今姑从前说。

先生说:“只要存心在仁了,他对人,便没有真所厌恶的了。”

《论语注疏》

孔曰:“苟,诚也。言诚能志於仁,则其馀终无恶。”

[疏]“子曰:苟志於仁矣,无恶也”。

正义曰:苟,诚也。此章言诚能志在於仁,则其馀行终无恶也。


孔德

于2018年11月24日

若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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