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脱离功利主义幸福观的检验
道德理论很容易走火入魔
陷入教条主义乃至专制主义的荒诞之中不可自拔
最终,道德成了道德学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文︱张千帆(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上一次对话,穆转世阐述了西方的社会功利主义思想,认为国家的目的就是为人民谋幸福,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这也是衡量任何政治制度和国家法律是否正当的最高标准。这种观点受到儒家的批判,孟转世认为功利主义的“幸福”是自说自话的同义重复。(回复月宫查看全系列文章)
荀转世接着批判:穆勒从个人幸福到集体幸福的推演根本就是逻辑不通,这是各种版本的功利主义的通病和致命缺陷。追求自己的快乐是个人天性,但是谁来追求“集体幸福”?“集体幸福”是谁的幸福?“集体”又是谁?是这个集体中的所有个人吗?他们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怎么办?而在任何社会,利益冲突是必然存在的。我前面已经解释,“囚徒困境”是如何显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谁说了算?凭什么要我让位于他人的利益——即便是以“集体”的名义?穆勒似乎认为,个人也是集体的一分子,因而追求集体幸福也和追求个人幸福一样天经地义。然而,这种逻辑错乱大概连小学生都能看出来——班上小朋友再饿,让你的孩子把汉堡让出来给他们吃,他会愿意吗?穆勒大概自己也有所察觉,因而只能寄希望于“放大的恻隐之心”、“理智的自我利益”等概念,[1]强调人间的互助友爱精神。但是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把集体幸福或社会功利作为独一无二的最高追求并不具有任何正当性。
这样的哲学泛泛而谈尚可,越是系统化、科学化、数量化,害处越大。在此我就没有必要重复当代自由主义对你们的质疑——社会功利只是一个集体加总,以这么一个数字作为不遗余力追求的最高目标,既不论利益在个人之间如何分配,也不论具体政策或行为本身的正当性,这样的理论注定要出大问题的。如果大家都觉得打你好玩,那么为了我们那么多人的快乐让你受点皮肉之苦,不正是你拥护的哲学所要求的吗?
穆转世:各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功利主义理论确实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而我们也是在吸收批评和不断修正中逐渐成长的。然而,对于功利主义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必夸大,因为这个理论具有内在的修复机制。譬如说刚才这个例子,如果大家都觉得为了多数人的快乐而打人是错误的,这本身已表明多数人不会把打人视为一件应该感到快乐的事情。许多针对功利主义的挑战都是假想的例子,在现实中并不会发生。当然,古代确实有残酷的角斗竞技,现代也有拳击,但现代拳击是自愿加入的职业,没有谁受到强迫。拳击给某些人带来快乐,并愿意为此付费;拳击手则自愿选择以此为业,我们只能认为这是经过利弊权衡的理智决定。虽然有人仍然认为拳击是不人道的,但是这项职业也存在一些保护性规则,已经将拳击手面临的严重伤害风险降至最小。
虽然大家都未必都接受幸福高于美德,但是功利主义解释仍有其不可忽视的优越性,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功利主义在经过这么多质疑和责难之后,仍然是当代“显学”;所有现代理性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都要经过成本—收益检验,其理论依据即来自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并不否定美德的重要性,但不认为美德本身是终极之善;相反,美德之所以被认为是美德,是因为它所产生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快乐。当然,如果真的能像儒家“君子”那样笃守仁义,那是再好不过,因为这种成型的美德已经不只是获得幸福的手段,而且和快乐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必然联系,从而成为幸福的一部分,并在这个意义上已经从手段转化为目的本身。[2]功利主义者会毫无保留地为这种高尚人格喝彩。如果说绝大多数快乐过犹不及、乐极生悲,因而必须被控制在适度范围内,那么美德一般并无这个问题。由于美德对于集体幸福而言必不可少,功利主义会尽其所能鼓励培育公民美德。
反之,一旦脱离功利主义幸福观的检验,道德理论很容易走火入魔,陷入教条主义乃至专制主义的荒诞之中不可自拔。宋明理学就是一个经典例子,现在人们就光记得它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了。当然,它远不只是这些,但不可否认的是,诸如此类的荒诞主张就是从这套伦理中看似自然而然推演出来了。这种不人道的规则剥夺了多少妇女的幸福和自由!为什么中国古代的男人不受类似约束呢?究其根本,不就是因为这种所谓的“道德”是男人发明创造的吗?你让女人来发展宋明儒学,还会推出如此虐待自己的规则吗?最终,道德是什么呢?道德成了道德学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功利主义绝不会这么任意的,因为它有很确定的评价标准——所有人的幸福。我们从墨子学说就可以看出,功利主义最重视平等,包括性别平等;古今中外,功利主义学说都没有歧视过女性。因为在幸福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在集体幸福中间,每个人的个人幸福都有且只有一份。
孟转世:请别老拿宋明理学说事,好像儒家天生就歧视女性。孟老师说人人都有仁义礼智四端,何时说过只有男人有、女人没有?孟老师说“人皆可以为尧舜”,何时说过只有男人行、女人不行?只是董仲舒之后,各路新儒用了什么阴阳五行一套乱七八糟的东西,曲解了孔孟的原始学说。古代社会就是一个性别歧视社会,儒学受到曲解也很正常。但是这并不表明当代新儒家没有能力开拓出一套性别平等的学说。从孔孟原始教义出发,这一点其实不难做到。
穆转世:这个问题,儒家还是认了吧,连备受尊敬的先圣孔子都说过“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3]儒学在本质上是一套等级伦理,因而不只是性别歧视,而且年龄、身份、地位歧视也随处可见。最致命的是,虽然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但这只是未成型的潜质,等于几乎什么都没说;等人长成之后,则由于家庭、教育等生长环境影响,各人道德水平注定是不平等的。儒家由此把人分为“君子”、“小人”,认定“唯上智与下愚不移”;[4]作为君子的“劳心者治人”,作为小人的“劳力者治于人”,[5]只能被动接受统治。儒家的任务就是如何培养和发现仁义礼智全面发展的“君子”,让他们统治社会。且不说传统的科举考试能否适当选拔人才——四书五经倒背如流,能和个人的实际道德素质划等号吗?儒家这套思维方式注定就是反民主、反法治的——既然好人当政,还要制度约束做什么?既然古代社会绝大多数都是小人,君子只能是凤毛麟角,怎么能实行多数主义民主?难道还要让自私自利的小人领导君子不成?这样,儒家伦理和政治专制主义不谋而合,成为少数人统治的道德帮凶。
最后,儒家等级制度繁殖了一个既得利益阶层,顽固抵制任何社会变革。西方人说,中国没有历史,固然有些夸张。但是几千年专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致使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了无生气,儒家伦理严重僵化,直到鸦片战争之后连战连败才有所警醒。即便沦落到那个地步,儒家改良派依然道德优越、自信满满,屡屡抵制迫在眉睫的改革,严重阻碍了社会进化。
荀转世气愤地说:对于儒家礼制的僵化,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误解。荀老师的研究可以说是集礼学大成,对《礼记》影响极为深远,而《礼记》不止一次提到,礼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按照义的要求而发明创造:“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6]当然,礼的进化缺乏制度性保障,[7]致使礼制长期僵化,这是历史事实。但是在面临变革压力的时候,儒家还是有足够的胸襟和勇气。1894年甲午海战,日本完败中国洋务运动苦心经营的北洋水师,但是中国朝野知识分子并没有为仇恨所蒙蔽;恰好相反,他们从这次战败看到自己的差距,把日本当做学习模仿的榜样,后来还以日本宪法为模本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这需要何等宽广的胸襟!放在中国今天可能吗?事实上,早在1919年,便已经不可能了。《凡尔赛条约》当然对中国不公,但也不是后来宣传得那么夸张,却已经让青年学生热血沸腾,从此把中国带上非理性的不归路,而五四运动的出发点就是全盘抛弃传统。抛弃传统文化最终给中国带来的不是社会进化,而是革命、战乱和更严重的思想与社会退化。
其实至少从甲午战败之后,改革祖制就是中国朝野的精英共识。张之洞可以算作是保守改良派,但是他模仿荀老师的《劝学篇》其实非常开放;只要保留儒家伦理的核心内容,几乎什么都能改,政治与法律体制也不例外。当然,改革过程受制于满清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进两步退一步,显得异常艰难,但这是长期以来的专制政治体制造成的,不能完全怪儒家学说。你说儒学是专制的帮凶,那你去改啊,别只是站在那里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人!看到当代各种对传统文化的无厘头攻击,我只有一个感觉:我们自己把事搞砸了,却把屎盆子扣在两千多年前的老祖宗头上!问题是,这么做管用吗?如果当代中国人不能正视和反思自己,只知道把自己的无能推诿给祖先,这种心态的民族能进化吗?
[1].John Stuart Mill, Utilitarianism, On Liberty,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London: J. M. Dent & Sons Ltd. (1972), p. 55.
[2]Mill, Utilitarianism, On Liberty, 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pp. 38-39.
[3]《论语·阳货》 [4]同上
[5]《孟子·滕文公上》 [6]《礼记·礼运》。
[7]参见张千帆:《为了人的尊严》,第180-183页。
︱张千帆 1964年生,著名宪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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