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评论】谁该为“信访不信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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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从今天开始,《新闻和报纸摘要》将连续三天围绕法制建设推出系列《央广评论》,今天播出第一篇:《谁该为“信访不信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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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呼格吉勒图父母向新华社记者汤计赠送锦旗


今年2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领取完国家赔偿金,刚刚送走成批的记者,又迎来了成队的上访者。


这已是中央做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部署的第三年。信访办原则上已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涉法涉诉信访,政法机关也在积极降低涉法涉诉信访受理立案的门槛,解决各单位间“踢皮球”、瑕疵案件不纠正等问题。


但是,敲响呼格家门的上访者中,仍有大量的人带着判决书。他们想“取经”,想诉苦,想让呼格父母跟法院“打招呼”。


这一幕告诉我们,全国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在下降,但离真正解决还很远。


在这些人眼中,原本辅助公民监督国家机关的“信访”,与“诉讼”一同站在了天平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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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他们信访不信法?有人说,这是存在于中国人骨子里的“青天大老爷”情结,“告御状”、“拦轿喊冤”流传几千年。有人说,这是老百姓法制意识薄弱,今天是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应加强法制宣传。


湖北襄阳曾做过调查,遇到问题只有35%的人选择诉讼,其余选择上访或找政府部门协调反映。因为法律途径费时费钱,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拿到钱,不如等事情闹大,领导出面解决。


这就是“用脚投票”。


信访局人来人往,是因为能拍板的人可能不在法院里。一些领导干部会通过“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干涉司法判决。


信访局门庭若市,是因为门外站着慌了神的基层干部。他们害怕乱了秩序,毁了成绩,他们截访、陪访、甚至出钱买息访。


所以,谁该为信访不信法负责?信访制度何去何从?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宣传法制,不是探讨信访条例的废存,而需从国家与社会治理的全局考量。


11月,中央政法委吸收了一些地方成功经验,在全国推行将律师引入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救济途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律师能单独挑战“信访不信法”顽疾。它的背后是“领导干部、内部人士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是“执法错误久拖不决要倒查责任”,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是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重大举措之和。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他为所有司法机关工作所设置的目标,也许,便是改变“信访不信法”的终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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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栾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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