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西收费站供配电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本站的供配电和用电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和电器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指导本站用配电人员能够对设备安全操作和迅速处理事故,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站所属的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办公、生活电器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

3.职责

本站综合办公室负责本站内的供配电设施的使用、检查、维修;负责完善有关供配电的管理办法、制度。

4.管理规定

4.1电器设备、使用管理

4.1.1设备的使用管理用贯彻“谁使用、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4.1.2本站专职电工负责本站内的电器设备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电工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熟知本站所有设备的基本性能、运行情况、完好状态等基本情况。

4.1.3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员工全面地学习用电安全知识,传授应急抢救方法,提高全员的安全用电观念。当安全需要与其他因素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需要。

4.1.4电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掌握所用设备的性能、运行要求以及使用方法;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使用者应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其操作人员应具备独立上岗操作设备的技能,本站设备实行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制度。

4.1.5设备运行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运行的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设备运行状态,并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4.1.6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掌握“三好”即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管理好工具附件,避免遗失。

4.1.7设备使用人员应保持所用、所管电器设备的整洁性和完好性,工作人员在下班或中途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及时关闭不用的电器设备。

4.1.8电工要严格加强对临时用电以及移动电源的使用管理工作。除电工及经本站同意进行的专业维修的持证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实施电器设备的安装、检查和维修作业。

4.1.9设备发生故障,操作人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向站领导报告,通知维修人员排除,并如实填写故障记录。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应会同有关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从根本上清除故障发生原因。

4.1.10根据设备运行的检修期限向公司提出检修申请,由对口职能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4.1.11为了保证供电、用电及电器设备的安全,综合办公室要做好各类设备铭牌数据、电器图纸、设备的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运行维护手册、售后服务保修卡以及备品备件清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2供配电运行管理

4.2.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行业证上岗的工作要求,本站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4.2.2电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

4.2.3电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严格实行巡回检查制度,检测、分析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处理解决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台帐记录工作。当有下列情况出现时,电工必需增加巡查次数:

电力供应情况出现异常或设备有超负荷运行现象时。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而不能及时检修时。

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有异常情况时。

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时。

各单位应根据当地季节特点组织专项检查工作,如每年雷雨季节到来前组织防雷电设施、防潮防汛检查,冬季组织防冻检查以及防风、防小动物等检查。

电工应严格按照《发电机使用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发电机组,认真做好《发电机组运行巡查表》的记录工作。

UPS设备进行充、放电运行时,电工应定时观察UPS系统的电流、电压及负载等参数的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4.3供配电系统的维护、修理

4.3.1本站供配电设备的维护、修理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持证上岗。

4.3.2供配电系统的维护、修理工作主要包含电器设备例行周期保养工作以及日常性故障修理工作。

4.3.3当电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电工应及时努力地开展故障排除工作,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做好详尽的故障维修工作记录,分析故障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整理、积累相关技术资料。如遇无法及时排除的故障,须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影响范围等情况并及时上报站领导。

4.3.4对于委托外来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修理的项目,电工应配合维修工作的开展,同时对维修情况进行记录。

4.3.5电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故障隐患以及对设备不合理使用的现象时,有责任、有义务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4.4维护作业安全管理

4.4.1电工应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指令以及上级安全要求和各项反事故措施。维护人员在工作中,遇到身体不适时,须及时提出终止作业或更换作业人员的要求。

4.4.2电工应熟悉自身负责用电设备的性能、改造以及运行要求,熟悉电器设备的接线和维修要求。

4.4.3电工应熟悉用电设备的分布情况、电压等级及操作规程;熟悉用电设备的隐蔽线路、隐蔽物的分布情况。

4.4.4供配电房应具备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并备有相应的警告、警示牌。电工要熟练掌握和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各类携带式检测仪器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4.综合办公室应加强电工的技能培训及安全意识教育,以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观念,并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

4.5供配电设备的检查

本站供配电设备的检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及台帐记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长治西收费站

二〇〇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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