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厌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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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将近一周,看了三个版本《漫长的告别》:英文原版、新星版、南海版。

绝对真爱。

能看原版最好,次之选南海版(封面如下),新星版像半生的米饭,磕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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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父母离异、年轻时写作失败、参加过一战、做过石油公司副总裁、老婆大自己18岁、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师、做过编剧、自杀未遂、拒绝任何奖项、死于酗酒。

履历比山路坎坷的男人。

他极度自负。

曾经大言不惭地说:“只要我想写,就能完美地写出来。”

面对别人的模仿,他照样面不改色:我不得不努力,到达谁都不能追赶上来的境地。

这样一个家伙,你大概会觉得,他的小说肯定又冷又硬,碰着都刺人。

其实,钱德勒的文字很有趣。

毛姆甚至调侃他,不当作家的话,也能做个贼成功的相声演员。

我一直深信,最高超的自负,是幽默。

心里咧着张嘴看世界,看破虚伪,看穿规则,看透套路,付之蔑笑。

耸耸肩膀,我行我素。

《漫长的告别》中,主人公马洛,就是一张不爽这破烂世界的冷笑脸。

为什么推这本60多年前写成的书?

有人说:这本书有年代感,尝试了很多遍,都弃了。

这没办法,每本书都在挑读者。就跟找对象一样。

倘若你能读下去,大脑会变成浮世绘,各种关于这社会的信息都喷涌而出,哪怕是十几年前的旧新闻,也能突然撞入心中。

因为,作者就是行走的吐槽帝啊!

从政客撕逼,到丈夫出轨;从警察暴力查案,到畅销书的垃圾生产链;从囚犯的无人格,到富人的幸福无能症……

肮脏破败,充满无耻的套路,却不可解。

作为小说的主人公,马洛大约承担了百分之七十的吐槽任务。

他是个私家侦探。

侦探是什么?高精度扫描仪,最擅长透过现象看实质。

马洛看什么都不顺眼。

他讨厌报纸。

在公关界,报纸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公信力。说的直白点,愚民能力远超其他渠道。

普罗大众是相信报纸的。它代表权威、真实、可信。

马洛也看报纸,偶尔会翻一翻专栏,因为他“想找东西来恶心自己”

就像我们都希望乐如傻逼,但总有些时候,就想找个虐碎心的电影,痛哭一把。抹干眼泪,会觉得生活好幸福啊!

马洛看完这些报道,也有同样效果,“连摔跤也变得入眼了”

报纸是什么?有个很漂亮的词,叫喉舌。眼前就有个活生生的例子,江苏减招政策,闹得红红火火,政府门口请愿的家长围了一层又一层,特警甚至打了人。

南京那天最大的新闻,莫过于此。

但第二天,所有的纸媒,风平浪静,日光晴暖,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地生活。

那些恐慌、愤怒、担忧、反抗,那突如其来的招生政策,谁会替家长说话。

金钱和权力,能带来不少公众关注。如果运用得当,“也可以换来许多沉默”

有个记者很无奈地跟马洛抱怨:“总是知道很多不能见报的材料,于是变得愤世嫉俗起来。”

马洛同样讨厌并鄙视警察。

在所有侦探小说里,警察都是主角的背景板。苍白、愚蠢、自以为是。

《漫长的告别》中,警局更被吐槽成了一地渣。

“办案动用强光、疲劳逼供、踢腰子、用膝盖顶腹股沟、拳击太阳穴、用警棍打尾椎之类的。”

“他们长着窥视和等待的眼睛,耐心且谨慎、冷漠而轻蔑,是警察才有的眼睛。”

“拘留所里的人,没有人格可言,他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小问题,报告上的几行字。”

嗯。以上我只是搬运工。

如果你联想到什么新闻,建议喝点水压压火。

对出版业的不满,集合了本书大量的群众智慧。

《漫长的告别》中,有个畅销书作家,叫罗杰·韦德。生前写了十二本超级畅销书,赚的钱足够他在富人区站稳脚跟。

这些书是什么内容呢?

带颜色的三俗浪漫历史小说。

出版商的评价怎么样?

老子知道这些书挺糟糕的,可它们就是“卖得很火”。出版不好做啊,手上有个销量稳妥的作家,我得跟紧了。

非目标读者的评价呢?

“他写了一堆垃圾给傻瓜们读,挣了一大笔钱。”

作者自己,总该有点好评吧?

“它们没有一部有价值,连下地狱都不配。”

前面说,每本书都在挑读者。真的。像市面上某些畅销书,每天都在苦苦等待傻瓜们的驾到。

读这本书,虽然全程看吐槽很爽,但韦德先生的死,确实让我难过了一阵,因为竟然没有人为他难过。

老婆身在曹营心在汉,从没爱过自己。

出版商呢,只是急着拿到最后一本书的残稿,考虑如何续写,怎么利用韦德的死亡,把这本书炒作起来,卖个不错的销量。

死亡,遗作,又有傻瓜买账了。

《漫长的告别》,其实是漫长的吐槽。

每个角色,都不光明。他们是孤零零的个体,孤零零地与世界作战。

有钱阶级,空虚、造作、觥筹交错中百无聊赖。

穷人阶层,不择手段、钱奴、为了钱扔掉心比比皆是。

没钱的想挣钱,有钱的想挣更多的钱来压榨没钱的,从而再挣更多钱。

唯一不在乎钱的,就是自带光环的主角,马洛。

他可以不为了佣金,就挺身而出,捞朋友一把。特里给了他一张印有麦迪逊总统的五千元巨钞,他不过当那是把玩的小东西。到期归还,干净利落。

想寻找爱情的,不要看这本书。

在这里,爱,甚至不如一杯鸡尾酒值钱。

娼妇、出轨、一夜情、为了金钱的婚姻。

如果你看惯了小白兔般的纯洁爱情故事,估计都会嫌它太重口,或太糟糕。

其实,老婆怀孕期间劈腿或嫖娼,已经不是新闻了。婚内忘拉窗帘,激情对象不是老公,也不是第一次见了。

一地鸡毛的婚姻,绝不是书里才有的故事。

唯一暖到的,是马洛某天接到的一个小案子。

老婆出轨,老公想把她找回来。一切交代完,临走时,托付马洛:“跟她说,什么事都没有。”

其他的故事,都是清醒的、明确的,讨厌这世界。

小歪个楼,实在不打算再写一篇,又不想忽略,就是这本书的比喻,多到丧心病狂啊!但个个精妙!

“一个小时过得如此之慢,就好像无精打采的蟑螂在爬。”

“这地方死寂如法老墓。”

“墙上有一方月光,它瞪着我,就像一只巨大浑浊的盲眼。”

看到这句话,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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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晚上,抬头看到的月亮,正如冷目

相对于热情歌颂,我更爱这冷眼观世:

毕竟,时间会使一切变得低劣平庸,满目疮痍,皱纹累累。

看看欧巴桑的八卦之魂,和人到中年隆起的啤酒肚,以及那融入其中的浑浊眼神。

我当然知道,拥抱世界和熬鸡汤来的更稳妥,就像书里很多凑活过活的人。但我们,总得有个标准,对糟糕报之以坚定的厌弃,哪怕只是深埋在心底。

真的,厌世的样子,可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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