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这家伙无疑大名鼎鼎: 斯蒂芬.金!当代最著名也最富有的恐怖小说家之一。除了《闪灵》《危情十日》《绿里奇迹》,一部其同名小说改编的《肖申克的救赎》,就收获粉丝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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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经酗酒、吸毒(后来都戒除了), 对此,他有深刻的反思:“ 一种认为创作活动跟精神药物和酒精必然混在一起的观念,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通俗知识分子圈里最大的怪谈之一。二十世纪里,有四位作家的作品对这种观念的形成负有最重大责任,他们是海明威、菲茨杰拉德、舍伍德·安德森,还有诗人迪伦·托马斯。是他们使我们大致形成了这种看法,认为英语世界是一片废墟,人们彼此孤绝,生活在精神隔离和绝望的氛围中。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酗酒并非因为他们从事创作、隔绝世外,或者是道德不够坚强。他们酗酒是因为酗酒者停不下来。从事创作的人比起从事其他职业的人也许确实面临更大风险,容易沉沦于酒精或者药物,但是那又如何呢?当我们对着水槽呕吐的时候,丑态无甚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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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明确坦诚地指出,他并非是什么天才,所有写作的奥秘,关键全在于多读和多写。

    在读书方面,作者可以说是到了嗜书如命的程度,哪怕开车,也要听有声书。他说:“我开车的时候通常听一本有声书”。“我总是觉得书就是一根救命稻草。如果我必须在炼狱受上一阵煎熬,然后才能进入天堂或者下地狱,我想只要炼狱有间能借书的图书馆就没问题”。“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我走到哪里都带着本书,我发现有的是机会让我抽空读上几页。这技巧就是要教会自己读书既可一气呵成,也可以浅斟小酌。候诊室候机厅简直是现成的读书室,但同样,剧场的大堂、漫长无聊的等候队伍也都适合阅读,还有大家共同的最爱,厕上,更是阅读的好地方”。关于读书地点,他还说:“只要能读书的地方我都读,但我有个最喜欢的阅读地点,那里灯光明亮,心电感应的讯号特别强。我的心爱之处是书房里的一张蓝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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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写作,他说:“为自己永远无法把内心和头脑里的东西全部写在纸上而绝望”。“为了尽自己最大努力写小说,你就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提出,一定要享受写作这个活动:“如果你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还是趁早探索其他领域,也许还有更高的天赋有待发掘,乐趣也会更多”。就写作的坚持,他说:“建议每天写1000字,不写出来就不开门”。还说“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证让缪斯知道,每天九点到中午,或者七点到三点你都会在。如果他真的了解,我向你保证,他迟早会现身,咬着他的雪茄,施展魔法”。

  至于具体的小说写作技巧,包括结构、对话、人物塑造、氛围营造等等方面的心得,我这个不写小说的人,倒是兴趣不大。

  一本薄薄的书,在这个高手写来,非常清晰流畅且妙趣横生,让人会不由自主地读下去,超出自己对于传统写作课程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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