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司法务的四重境界

最近读书,看到一则小故事很有意思。

程不识是汉武帝时的大将,别称“不败将军”。担任山西太守,长乐卫尉。与李广齐名。其主要成就为镇守边疆,抗击匈奴,生平未尝败绩。

然世人皆知飞将军李广,却很少听说同时代的名将程不识,为什么呢?因为李广的故事太多,而程不识的故事根本没有,因为他治军有方,军纪严明,匈奴根本不敢来打他。史记中有记载,程不识的部队,首先“正部曲”,层级指挥系统非常严格。然后“正行伍营陈”,安营扎寨很有章法,行动起来,全军一起行动;扎下营来,匈奴冲不动。“击刁斗”,哨兵每晚要巡查,敲击刁斗提醒防卫。“吏治军簿”,每天审批处理军事文件,跟他的士兵,不得休息,非常紧张艰苦。

而李广治军恰恰相反,没有什么“正部曲”的层级指挥系统,和手下将领恩义相结,大家都是兄弟。行军也没有什么“部伍行陈”,没有夜晚“击刁斗警戒”那回事。士兵都喜欢跟着李广,不喜欢跟着程不识。匈奴人也一样,都喜欢找李广交手,不去找程不识的部队。程不识防备的连敌人都不愿意来,想起他都郁闷。所以程不识“虽无功,犹不败”,虽与李广齐名,却一生鲜有故事。

“居安思危,在治思乱,戒之于无形,防之于未然”,程不识治军之理念,不恰恰也是公司法务的价值追求吗?

很多公司都会招企业法务,大中型公司甚至会组建一支法务团队。公司选择内部法务,而不是外部律师,并非都是出于节省成本之考量。对于公司而言,能够在某诉讼案件中得一时之赢利,固然快意,律师也会很有成就感,但实非公司平稳发展的长久之基。公司内部法律风险此时已经转化为诉讼纠纷,这对中小型公司,特别是初创企业的经营者而言,势必需要分心处理诉讼事件,也会消耗经营管理上的资源。公司法务的价值,在于事先识别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和中医理论中的“上医治未病”,同出一理。

结合个人法务执业经历以及与身边法务大咖们沟通交流,发现一名公司法务的成长历程,会经历初期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段时间后的悟法,最后会至心中无法的四个阶段。

学法:

每一名法学生在法学院求学时,便会开始接触各领域的法律条文。在中国大陆,法学院本科的教学领域就会涵盖法理学,法制史,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等各法律部门。如果法学院学生的学习目标仅是为通过司法考试,出来找个好工作,估计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未来同一考场竞技的伙伴,很有可能会是AI机器人。毕竟快速、准确的记忆法条,构建法律知识图谱,这恰恰是AI机器人的专长。早在2017年,AI机器人就已成功通过国内医师执业考试。通过考试,对机器人而言,不是难事。

2017年8月26、27日两天,某国内科技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同研发的智慧医疗系统“智医助理”在北京医考中心参加了2017年临床执业医师综合笔试。2017年11月6日,国家医考中心公布了此次考试的合格线,分数为360分。“智医助理”得分456分,在全国53万考生中处于中上等水平。

“一入法门深似海”,毕业后如果继续从事公司法务或律师工作,那么法学学习之路便不会停止。公司法务需要时时关注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变化,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对于法律的理解会从书本转向法律实践,通过学以致用,而举一反三。

用法:

美国著名法学家霍姆斯有一经典论断,”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揭示出法律的价值之一,便在于各法学从业者能够通过法律思维去分析社会问题并运用于日常实证。从象牙塔里走出的莘莘学子如果选择了公司法务这一职业之路,意味着如何将所学习的法律knowledge转化为模式方法,为公司运营出谋划策,如何在商业现实与法律条文间来回穿梭,去帮助雇主和客户达成商业目的

对于初级法务,在成长初期其实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就是不断积累和沉淀的过程。法务初期会接触三项工作任务,审合同,办工商,写制度。对外资企业或中大型公司法务,由于法务文化能够不间断的传承,一般会形成标准化的格式文本及流程化的方式方法,初级法务能够接受到较为系统培训,但缺点是由于工作职责或服务板块划分较细,初级法务往往接触的只是法务领域中的某一部分,很难追根溯源,概览全貌。创业公司或中小型公司受制于有限资源,公司法务需要多项工作“一肩挑”,不足之处是初级法务如果没有获得适当的工作方法指导,会走一些弯路和坎坷。不过无论前者或是后者,法务之路都起步于”量“的积累。笔者曾服务于一家传统汽车行业的投资管理集团公司,集团曾控股、参股90余家下属企业。由于公司实行的是总部法务“垂直管控”模式,下属公司法务权限归并到总部,法务团队承担合同审核量(仅占法务团队工作量1/4),最高峰时达到一年1900-2000份的工作量,人均每日审核合同6份。虽然工作量较大,但也因为各种类型合同看的多了,经验增长了,就提前知道每个条款我方会怎么修改,对方会提出哪些抗辩意见。学会运用法律,离不开“量”的积累。

作为初级法务,另一项基本工作是要去办理工商事务。记得2010年前办理工商事务,一方面个人专业素养还不够,另一方面大环境还不是很好,工商窗口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很多窗口大爷阿姨都是照章办事),所以即使作个简单的经营范围变更,都要和窗口争辩掰扯。后来发现,这事还得依法为据。将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都弄熟了,心里有底气,再去和各地工商窗口沟通过程中,效果好了很多,甚至还帮窗口工作人员避免了诸多错误。一来二往,大家也成了朋友。

“如果你的工具只有一把锤子,你会认为任何问题都是钉子。”事实上,我们有时候真的碰到了钉子,却有没有用好手头这把锤子?

悟法:

公司法务在工作过一段时间以后,如果不转行业,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都会比较熟悉了解。“悟法”和“用法”最大的区别,是公司法务有没有去理解,作用于法律条文本背后的原则和精神,这会指导着商务实践。

《倚天屠龙记》中张三丰传张无忌太极拳剑时,也是让他忘掉招式,“寻其真意”,反映在法律学习上,最后都是归于法理学和法律价值的判断。“公平”,“平等”,“秩序”,“正义”,这些先哲追求的价值观是藏在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本意,也指导着公司法务的法律实践。笔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也开始知道,“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法律知识”,个人认知是有局限性的。

初级法务如果想要成为一名法务管理者,不仅要具备法律底线思维,还需要能够理解公司战略意图和业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商业思维”。如果一切从法条本身出发,判断“对”和“错”,固然能合规安身,但也会贻误商机,甚至影响公司生存和发展。如何在“风险”和“效益”间把握平衡,哪些法律风险可做,哪些坚决不能做,其实是很考验公司法务管理者的智慧和勇气。公司法务与外部律师功能最大的不同在于,不仅仅是识别或提示法律风险,给到一份专业法律风险应对方案或意见书即可,而是要站在公司立场,结合公司“人、财、物”资源,去衡量分析法律风险方案的可操作性,为公司找到最合适的合规路径。

“智、信、仁、勇、严”,这是兵家孙子定义的为将“五德”。除了智慧和勇气,“信”和“仁”也是公司法务离不开的品质,更是立本之基。就像商鞅立木变法,秦灭六国,靠的就是一个”信“字。但这个”信“,不是对六国之信,而是对秦人、秦军之信。“信”能产生赏罚分明,提升成员默契,最后赢得胜利。仁,亦是如此。

无法:

笔者认为的“无法”,不是不遵守法律,而是公司法务在修行到一定阶段后,达到了“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道德经》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个“无”,就是浑沦,它是造生天下万物的根源,所以具备“生生”之特性。所以真正的高手,已经不再追求修习新的招式了,而是具备了“创造”的本领,能以一颗浑心应对天下招式。每遇上新的招式,出手就是相应的破法,故而可以“一心生万法”,却并不是心中存着千招万式。

在笔者接触过的一些法务前辈或律界大咖,有的身经百战,已阅尽商业交易中的“攻”“防”之招,有的长期陪伴公司成长,了解公司一路走过的风雨历程,即使碰到法律问题,往往也会有条件反射版的处理模式。

这是侠之大者,是笔者钦慕的,真正高手的境界。


《史记.李将军列传第四十九》:“......居久之,孝景崩,武帝立,左右以为广名将也,於是广以上郡太守为未央卫尉,而程不识亦为长乐卫尉。程不识故与李广俱以边太守将军屯。及出击胡,而广行无部伍行陈,就善水草屯,舍止,人人自便。不击刀斗以自卫,莫府省约文书籍事,然亦远斥候,未尝遇害。程不识正部曲行伍营陈,击刀斗,士吏治军簿至明,军不得休息,然亦未尝遇害。不识曰:“李广军极简易,然虏卒犯之,无以禁也;而其士卒亦佚乐,咸乐为之死。我军虽烦扰,然虏亦不得犯我。”是时汉边郡李广、程不识皆为名将,然匈奴畏李广之略,士卒亦多乐从李广而苦程不识。程不识孝景时以数直谏为太中大夫。为人廉,谨於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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