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延庆区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 11月24日开始申购

北京天润诚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放申购,登记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00至2017年12月09日中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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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延庆区天润·和丽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延庆新城05街区(东关地块),项目四至为:东至新城街,南至高塔路,西至广兴街,北至延庆规划一路。

  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57020.99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50322.57平方米,主要户型及套数为约53-74平方米一居138套,约79-90平方米二居450套,约89平方米三居32套,总套数620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14000元/㎡(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二、销售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本项目房源面向延庆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延庆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销售。除《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三、房源安排

  (一)项目70%房源(共计434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为了充分考虑延庆区实际情况,此次房源仅面向延庆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延庆区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本市其他区非农业户籍无房家庭。

  (二)项目总房源的30%(共186套)面向以下家庭摇号选房:在延庆区重点企业工作的非京籍无房家庭,申请人在本区连续就业满二年或就业签约合同剩余年限满二年且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以社保缴纳地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申请人所在企业是指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延庆辖区范围内,在延庆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瞪羚计划的企业、经认定的其他重点企业。

  (三)为了合理配置资源,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家庭只可选择二居及以上户型。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家庭只可选择二居及以下户型。

  (四)房源如有剩余,未选房申购家庭按摇号结果依次递补选房。

  四、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暂由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

  五、资格审核

  (一)本次摇号工作结束后,选房启动前,将开展非延庆区户籍家庭在延庆区工作情况的审核,审核认定标准为:2017年11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延庆区,即可认定为“在延庆区工作家庭”。具体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延庆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可提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延庆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经审核,申购家庭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与承诺不符,不得参与选房。

  (二)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延庆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

  (三)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区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签订购房合同,其中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收取购房款并出具相关发票、前期物业、房屋交付、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

  (四)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延庆区重点企业工作的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家庭,申请人应在网上进行申购登记同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初审汇总材料后于申购登记结束3日内报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相关材料包括:纳入延庆区重点企业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证明材料;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材料;在延庆区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申购职工家庭名单;学历或职称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购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且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申购地址:http://zzfws.bjjs.gov.cn/

  合同地址:https://pan.baidu.com/s/1geOImDt

  合同反馈意见邮箱:[email protected]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9日中午12:00)

  服务热线:

  010-69178080(上午9:00-下午17:00)

  010-69178181(上午9:00-下午17:00)

  监督电话:010-69176250(8:30-11: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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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pc端申购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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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zzfws.bj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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