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德语课》

偶然之间,看到余华推荐《德语课》,那时正是迷茫期,强烈的需要读一些书来弥补心灵空虚。

开读之后,就感觉很疏离,作者笔锋冷峻,观人细致,描述把人动物化,基本上每个人在作者笔下,都是一种动物;同时作者对他们的心态,行为做了点睛式刻画,随着阅读深入,则感觉是一部心理探讨小说,纠结作者的是文中的父亲-鲁布戈尔警察哨的警察,非常敬职,在收到当局禁止自己的救命恩人画家南森作画的指令后,如何不徇私情的执行命令,主人翁正是目睹了这一切,对自己的父亲产生了恐惧。后来发生这位警察父亲,把自己的当逃兵的儿子,送到了军医院,不顾其生死时,主人翁彻底绝望,是什么使自己的父亲视履行职责为天命?置亲友于不顾?画家这是一个叛逆者,持续的坚持作画,主人翁自己也是一个叛逆者,所有的思考和质疑,对社会的思考,对人性的质疑,在警察哨长烧了一些珍贵的画之后,最终借画家之口试图回答,“一个对自己没有什么想法的人,除了履行职责还能做些什么呢?”

读罢此书,想起幼时听说的一些事,在我们村子里,有个已经退休的大队长,有两个孩子--儿子,女儿都疯了,一定程度上的神智不清。听我妈妈说,这位大队长,非常无私,在三年灾害期间,没有粮食吃,她老婆私藏了一些粮食,他硬是拿出来上交集体,两个孩子不得不挨饿。我妈妈就感叹,这样的人都被教育死了。慢慢的,他的两个孩子,就不像别人家的孩子,有点疯了。论敬职,这位大队长无疑是值得赞许的,只是这种敬职少了点什么?如果一个人用牺牲自己亲人的利益,去换取政治资本和组织利益,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无耻的。反之,一个人利用职权,为亲人谋福利,正确否?至少他爱自己的家人?


无解,人性是如此复杂的课题。或者,人多少都该有点私心,否则何以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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