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如一日

十年不如一日

   

回忆起十年前的事情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我记得初中一年级的一次活动,高年级学长唱了陈奕迅的十年,当时刚刚度过人生中第一个十年不久的我们,还不能够体会十年的沧桑和感慨。十年后的今天,我坐在偌大的教室,身边是寥寥无几的学生,老师饶有兴致的讲述俄罗斯新闻史,我则坐在最后一排喝完了咖啡吃完了樱桃夹心的面包。讲台上幻灯片正在播放关于普希金的话剧。

Я вас любил……   

Я вас любил: любовь еще, быть может   

В душе моей угасла не совсем;   

Но пусть она вас больше не тревожит;   

Я не хочу печалить вас ничем.   

Я вас любил безмолвно, безнадежно,   

То робостью, то ревностью томим;   

Я вас любил так искренно, так нежно,   

Как дай вам бог любимой быть другим.

我爱过你:也许,这爱情的火焰   

还没有完全在我心里止熄;   

可是,别让这爱情再使你忧烦——   

我不愿有什么引起你的悒郁。   

我默默地,无望地爱着你,   

有时苦于羞怯,又为嫉妒暗伤,   

我爱得那么温存,那么专一;   

啊,但愿别人爱你也是一样。   

中学毕业之后,除了考场我就没有在一个全部学生全神贯注学习的教室坐过,不管是自己还是周遭,不是睡觉吃东西就是打情骂俏扯闲天。那是一个只有三十几人的班级,因为之前是私立中学,所以我们的同学很少,大家相互都认识熟悉。故事的开始总要有一个美妙的小意外或者偶遇,而我的故事没有。我甚至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故事的。

对了,那是在我起水痘之前。坐在我后面的小男孩,我现在给他取名就叫白小俊。因为他真的很白,皮肤像女孩子,嘴唇也薄薄的,鼻梁很高,眼窝很深,我后来注意到他的瞳孔有点棕色,比一般人要浅,他一笑起来脸蛋的苹果肌就会泛着淡淡的粉红。他确实没有长着一张讨人嫌的脸,却经常干点讨人嫌的事儿。

比如给我写了一封全年级都有幸读到的情书。

直到隔壁班一个胖妞跑过来问我“你是Clytie吧,白小俊是不是说他就是喜欢你的猪鼻子啊?”姐姐,你谁呀,我们很熟么。我强压住怒火回到座位,决心不再搭理当时个头还没我高的白小俊。当然这是我同桌目测的,他具体多高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下课我同桌喷着吐沫星子嘲笑着他说“就你还追Clyite,你丫有人高么”。初中的女生发育早,普遍都要高一些吧,我记得自己那一年长了五厘米。我现在完全想不起来情书的内容,除了那句“我就是喜欢你的猪鼻子啊。”我想澄清一下我并不是猪鼻子,只是我经常做出猪鼻子的鬼脸而已。他每天都在做很多莫名其妙招人嫌的事儿。我走到哪他就跟在我后面,我写板书,他就站在旁边,叫他的小伙伴故意推他,为了能碰我一下。真是让我又好气又好笑,我就这样被他“不小心”撞了七八十次。而且很多时候他的小把戏都太明显,我甚至已经听见了他在说“哎哎,推我一下,推我一下,快点!”。我实在不把他放在心上,甚至日志里我都没有写上他的名字。

后来,十三岁那年春天我长了水痘。我的脸很痒,头皮也痒,腿上也有。我没有去上课,整整一周。我的小板凳就整天倒扣在书桌上,我不知道班里有什么新鲜事,也不知道白小俊悄悄地长高了,又或者他早就开始长高了,只是我没注意。

13岁被称作豆蔻芳华,那年我开始做了很多人生中第一次尝试。不是每个女生的13岁只有初潮,我读了第一本小说,叫《分数满天飞的日子》,是北邮一个学生写的,记录了他高三的生活,那时我开始憧憬成年人的生活,憧憬在那个年纪才可以做的事情,旅行,工作,花自己的钱。去年我又读了一遍,发现主人公的遭遇还不如我的精彩。我实现了很多当时许下的愿望,甚至还有故事主人公的愿望。13岁那年我还读了一本《生如夏花》,非常文艺矫情的小说故事,一本糟糕的性启蒙书。我开始写日志,每天都写,再把它锁进柜子。我开始喜欢搜集卡片,邮票,一切看似没用的小东西。我还写了一张小纸条叠好密封放在盒子里,那里写了“我要考上中央美院”。那年我的作文第一次出版,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名字变成了铅印,我还记得自己每一次获奖的喜悦,拿到学校小红本的兴奋。我还剪了只有三四厘米的毛寸,像个男孩一样。当然我还记得我惨不忍睹的数学成绩。我天生对数字不敏感,他们像迷宫一样,在数学面前,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早恋是每个校园不可避免的话题,这种事当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想早恋来着,可是已经晚了。由于我糟糕的数学,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初入学的时候我还是年级第二,现在已经多了个零。而白小俊却突飞猛进,老师喜欢他,说他是XX中学脑瓜最聪明的。秋天的时候他又给我写了一封信,其实关于第一封情书,有个好玩的插曲,当时我看到他埋头苦写,还是一张漂亮的信笺,就问他在写什么,他说情书啊,我一下来了兴趣就问他写给谁啊,给我瞅瞅。他低着头难为情地说“待会你就知道了”,我不依不饶说快给我看看嘛,写给谁的啊。下课之后他说写完了,然后我就亲眼看着他一笔一划在信的开头写了我的名字。第二封信我已经不记得他写了啥,我刚读完他就一把夺过去撕了,这让我有点生气,干嘛,送我的情书我还想自己保留呢。冬天很快就来了,我们还像平时一样,打打闹闹,那时候大家都没有手机,更没有电脑,下课了就各自回家,没什么联络。我记得他经常穿一件绛红的风衣,衬得脸更白。后来他骑车摔了,手臂骨折,第二天打着石膏来了,一脸委屈。想起他那副样子觉得很搞笑。好像是他的小伙伴骑车载着他,一个躲车把他甩下去,一只手撑地,结果骨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整整两个多月,我都看见他跟个残疾人一样来上课,大家还在他的石膏上写字,我也写了,但不记得写了什么。

半年多来我其实并没有在意他,只是习惯了旁边有个男孩整天跟我耍小把戏,讲着没营养的笑话。初二那年冬天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世界末日,整个大地就要沦陷,他突然一把抓住我,对我说“不要怕,还有我在。”然后轻轻把我搂在怀里。醒来之后我整个脸红得发烫,我不知道怎么了,从那天起我开始仔细观察他,原来这半年过去他已经高出我半头了,头发也长了,柔软的贴在头皮上,他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泛着棕色的光,他喜欢穿匡威的帆布鞋,深蓝色加白色条纹,笑起来牙齿很白很整齐。他在课堂上越来越幽默,经常跟老师开玩笑,底下的女学生都被他逗乐。他还是像平常一样,坐在我后面,有事没事就捅我一下。有一次班级调座位,他被调到了我身边,整一节课,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抬眼看我,我也脸红红的,这是第一次跟他坐这么近,大家煞有介事地看书写作业。第二天他去找老师把座位换了,还是在我旁边,只是隔了一个过道。然后大家又恢复了轻松的气氛,打打闹闹。谁也没有提起为什么那天坐在一起却彼此都没有说话的事情。

我好像喜欢他了。怎么办,要告诉他吗,可我们还小,不能结婚。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在为这个事情烦恼,而他没有看出我态度的变化,尽管还像从前一样对待我,但是我想更加靠近他,每次话在嘴边却不知道从何说起,笑嘻嘻就过去了。平安夜那天,我花了一中午的时间包了一个大橙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听来的传说,给喜欢的人要送橙子,朋友才送苹果。现在想想好傻,但当时还觉得这是最好的机会向他表露心迹。放学我早早去车篷推了自行车等他,那天刚刚考完试,他的语文成绩很不理想,而我每次都是高分,我看他和小伙伴缓缓走来,情绪低落,心想这时候给他送礼物会不会不合适。只简单地打了招呼,我说这是送你的圣诞礼物,他微笑着说“你拿走吧,我不要,你送别人吧。”我吃了个闭门羹,也很惊讶他怎么回事,难道这不是他一直期待的么。我脸一下子红了,还不死心,给了他小伙伴说,把这个给白小俊。然后我推着车就走了,一路上我浑身都发烫,也没有戴手套,但手心却暖呼呼的。同时我也有点生气,他这算什么。我决定第二天不理他。

他也没理我,我们一天没说话。他和其他人嘻嘻哈哈,真叫我难受。第三天他又开始跟我逗贫嘴,一切如常,似乎忘了那天的不愉快。难道他不喜欢我了吗,我怀疑,但是好像没有变啊,还是耍着他的“小把戏”,放学我做值日或者写板书,他就旁边等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跟我搭茬。日子过得有惊无险,除了我好几次痛经痛得不能上课。后来我发现他会趁着我趴着睡觉的时候摸我的手,有一回我假装在睡觉,他轻轻握了我的手,很轻很轻的那种。我故意给他机会,可是从头至尾我都没说“我也喜欢你呀”。然后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我们校园最好看的男生,细高的身材,白嫩的皮肤,薄嘴唇,高鼻梁,风趣幽默,俨然不是初相识那个矮个儿的白小俊。

这样的男生又有谁不喜欢呢。成绩好,长得好,每个小女孩初恋的模样。那他还喜欢我吗,我不漂亮,脾气又像男孩子。这种问题从初二的夏天就每天折磨我,我习惯了他每天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习惯了他的小把戏,习惯了每次我生气时他紧张的对我同桌说“Clytie以后不再理我了怎么办额。”那年夏天我觉得我们都变了,他好像还学会了抽烟,认识了一些小混混,我甚至怀疑他们一起在家里看黄色录影带。学习好像也不怎么上心了,而我开始努力恶补我的数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没事参加个作文比赛,绘画比赛,生活学习都很丰富。遇到过几个喜欢我的男孩,但大多都不理会,然后就不了了之。

一切的转折从初三开始。我们同窗了两年之后竟然分班了,我们的年级一共四个班,每个班三十个学生左右,其实大家相互也都熟悉。新的班级也没有给我带来太多新鲜感,我当了班长,老师也喜欢我,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他。没有人再等我放学,跟我逗贫嘴,陪我写板书。我们的学校经常会组织活动,旅游,唱歌比赛,足球赛篮球赛什么的。这次居然要组织女篮比赛,作为班长兼班级最高的女生,我不可避免要参加咯。我从来没有打篮球的经验,相反我很喜欢足球,看足球赛是我最大的乐趣,初中三年我收集了三个抽屉的足球杂志还有好几百张球星卡和海报。由于我身高的优势,给我们的团队带来了一些机会,我才发现原来打篮球挺好玩的,每天中午我们班男生就带着我们一起训练,他们还说我很棒。就在比赛当天训练的时候,我们班一个女生踩了我的脚,我顺势倒了下去,脚踝扭伤了,老师去买了药膏给我涂上,但还是肿的老高。踉踉跄跄,我还决定上场,我那强烈的好胜心不允许我退缩。那天的比赛刚好是和他们的班级,你看命运总是这样安排。结果我上去不到十分钟就下场了,完全不能走路。我坐在场边,眼泪一下子就不争气的流了出来,他坐在我的正对面,和旁边的女生聊天打闹,我更伤心了,我知道他一定看见我哭了,还幻想他会跑过来安慰我。

然而并没有。我把这件事情写进了日志,还发誓以后都不会理他,这已经是我第无数次发誓不再理他了。那天太累,我忘了把日志锁进抽屉,顺手塞在了枕头底下,然后就是被我妈妈偷看了,语重心长地教育了我一顿。我羞愧难当,烧了两年多来写的本子,从那之后都没有写过日志。事实证明我很后悔,因为那里面清晰的记录了我当时每天发生的事情,真的很后悔。我于是又发誓除了不再理他,也不再想他。专心学习,考上重点高中。其实在那之前我一直在对自己说,好好学习,等我们都上了高中,我就告诉他,我们在一起。但是似乎他没有坚持。他身边多了很多女孩,据说现在跟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喜剧的是这个女孩高中还是我的同班。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一个人,除非你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这句话第一次在我身上应验。当我觉得自己喜欢他喜欢的不行的时候就是我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我们都很沉默,我从来不和别人提他是怎么追我,他也再没有和我聊过天。初三那年冬天,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一个小太妹,她竟然要打我,约了下课在楼下见面。女生的约架远比男生打架精彩得多,我从来没有遇到这种事情,可是我一点也不害怕。这件事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只知道那个太妹和他一个小区。有一天下雪,我推着车,他最好的小伙伴跑来找我说“Clyite,白小俊让你放学不要一个人走,你明天下课就去找他。”我淡淡的说“他为什么不自己过来告诉我”,我朝远处看去,他就站在雪里望着我,我把头一扭,走了。第二天下课我如约来到场地,不就是打架么,我长这么大还没打过,我什么都不怕,一直以来我都这样,妈妈经常说我“就是有点野胆儿”。可是我等了一节课,也没一个人影。

过了很久很久才听班上男生提起,说是白小俊找那个女生谈了然后摆平了,我只是淡淡说了声哦,心里没有一点感激。初中的最后一年,我只是很努力的学习,参加各种活动和比赛,在最后的毕业典礼上,我获得了校报编辑第一名。我还记得校报是那种很硬的纸,覆着一层塑料膜,造价很高,我满意的看着上面自己的文字,还有铅印的名字。那时起,心里就种下了一个作家梦。

高中之后我放弃了学习美术的机会,没有再去特长班,也知道自己彻底告别了艺术之路,曾经那个写了“我要考上中央美院”的纸条我甚至不知道扔在了哪里。闲着的时候我还会随手画几笔,画得最多的就是肖像,有闺蜜,有朋友,也有前任,但从来没给他画过。他和他的女朋友也考上了我们的重点高中,我有时候会在宿舍门口看到他们牵手甚至接吻,我想起13岁时,他那么小心翼翼的握我的手,而现在和女生拉手接吻是这样轻松容易。有一次我们在食堂遇到了,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一回头就看到他目光闪烁的看着我说“Clytie!”,我也笑了说“嗨,白小俊。”然后就走了,之后又两次都是这样。“Clytie!”。“嗨,白小俊”。

高一下学期我选择了文科,我的数学太糟糕了,我也没有一点想补救的心思,每天只是看书,读了三毛,读了余秋雨,读了米兰昆德拉……高中三年我读的书最多,我不爱学习,坐在教室全是感慨。他们好像分手了,女孩和我最好的闺蜜是同一个宿舍,闺蜜有一天神神秘秘跟我说“原来她前任还喜欢过你呀。”我什么都没说。高中我们总是换着同桌,我的新同桌是个笨手笨脚的女孩,喜欢八卦,喜欢漫画。有一回表情严肃地跟我说”今天我在班车上发现了一个帅哥,我喜欢他怎么办。”我说好事呀,长什么样,跟我说说。然后每天我就听她跟我墨迹跟我意淫。说什么他很帅啊,很瘦呀,很幽默呀。后来她说“原来这男孩和你一个中学的!叫白小俊你认识吗?”我笑了,心想没有人比我更认识他的了。我说认识,你问问他认不认识我吧。同桌说白小俊并不知道我是她同桌,今晚上就问问。第二天她对我说“昨天我们聊天我问了,他说不认识你。”那时我的心里是悲凉的,所有的幻想也在一瞬间灰飞烟灭,一句我不认识她,已经结束了所有的故事。之后就是每天我都要听她跟我汇报,每天都跟我说自己好喜欢白小俊,不知道怎么追到他,他会不会喜欢自己什么的。她说白小俊知道自己喜欢他,但是也没表态。他们每天坐同一个班车,上学放学。有一回周一,同桌一脸得意告诉我他们周末约会了,在一起呆了一天,晚上还在他家看电影,听她吐沫星子横飞的描述,我没有丝毫兴趣,而我心里却在想他们在床上翻滚的情景,让我作呕。之后我总是陆陆续续会听到关于白小俊的故事,比如他在教室和别人接吻什么的。想到他那白俊的脸,我就厌恶。

高中三年我跟他没有任何联系。毕业之后我去了南方,我们唯一的联系就是QQ,我偶尔会看看他的空间,和女孩子的照片。最后一次见面是几年前的同学聚会,我来得有点晚,他出门迎接我,领着我上楼,我说“哟,什么时候你长得这么高了。”他笑着说“我一直就比你高好不好。”吃饭的时候,他坐在我的对面,我们没什么交流,那时候我已经有了男朋友,对他的牵挂也好厌恶也好,全都消散了。21岁那年我放弃了国内狗屁的经济专业,选择了留学,然后就是和这些年少时候的伙伴越来越远。出国后的生活远不如之前的想象,我踹了对自己死心塌地的初恋,然后又被爱的死去活来的前任甩,失去了所有对爱情的信仰。

今天早晨我从头痛中醒来看到闺蜜给我发来的一篇文章,觉得写得很对。现在的爱情就像半成品菜,只需要从超市买来加热一下就OK,人与人的相处越来越缺乏耐心,什么一见钟情都是放屁,日后再说,对,日了后再说。我看了那么多感情电影都在恳求我们学会等待,对真爱满怀希冀,而我却总是干着给人做嫁衣的蠢事。回忆起中学时代,白小俊是我不能忽略的一笔,如果我当时和他表白了,告诉他我也喜欢你,又会怎么样,难道几个月前他的婚礼上新娘就会是我吗,不可能。即使时光倒转无数次,在那一刻,我还是选择沉默,性格决定命运,从不主动,从不期待。如果我们现在遇到呢?我能给他的最美好的一切,竟全在那两年中了,就算他真的再次回到我的生活中,也只是醉一场,睡一觉。泡个面需要三分钟,而如今,泡个妞连三分钟都不用。越是长大,就越发感受到人与人从陌生到熟悉是这么简单迅速,动不动就爱上了,睡上了,山盟海誓了。好多人问我为什么没有男朋友呀,我真的没办法回答,就好像男朋友是说找就能遇上一样,就像自选超市,今天我想吃什么了就能买到一样。

真是十年不如一日。

23/09/2015 Clytie Li

十年不如一日_第1张图片
那年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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