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水污染勿止于“应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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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流经昆山市境内的娄江及阳澄湖

为确保昆山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下达的2018年度考核要求,江苏省昆山市决定对吴淞江赵屯(石浦)等3个断面所属流域270家工业企业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实施全面停产。到期视水质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同时,对吴淞江、太仓塘、千灯浦沿线闸门全部关闭,泵站禁止排水。(12月26日澎湃新闻网)

作为著名的江南水乡,昆山市可谓河道密布,湖泊众多,防治水污染的难度自然不小。尤其眼下年关将近,按照国家环保部2018年度国考断面水质要达到IV类的考核指标,昆山市所属赵屯、振东渡口及千灯浦口等3个断面的水质至今依然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故而,昆山市当前对相关水域所实施的“应急管控”,并不排除有“应急”的因素在内。

昆山市的“应急管控”无疑会“立竿见影”。原因很简单,按当地的说法,眼下水质达标只是不够“稳定”,而沿线闸门一旦“闭关”,且相关企业暂时停产,昆山水域将既无“内忧”,亦无“外患”,实现“稳定”达标,自然就是“水到渠成”。如此一来,当地对水污染的治理,也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然而,沿线关闸也好,企业停产也好,其作用仅止于对污染源的阻隔而非根治。更何况,按当地相关部门的说法,一旦应急管控显效,水质达标,或许接着就是闸门开闸,企业复工。到那时,并未消除的污染源必将“卷土重来”。显然,缺失根治手段的应急管控,即便如期实现水质达标,也必然只能是短期效果。

诚然,水污染倘若“形势严峻”,实施应急管控自是必要。但不能仅止于应急性的停产关闸,而应在此基础上,通过摸排污染源,找出“源头”,进而达到“根治”。譬如,不妨借此机会,对昆山水域现有270家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摸排,分类整治:废水排放达标且与污水处理系统实现对接的企业,重在完善;废水排放存在问题的企业,则派员驻厂,限期整改。

至于那些虽经长期整治仍不达标的企业、以及不具治理前景的高污染企业,则当断然关停并转。同时,对全市污水处理系统一并进行“会诊”,当整改的整改,当完善的完善,当扩容的扩容,确保其污水接纳及处理能力与现有企业总排污量实现“匹配”,从而最大限度避免企业排污对水域水质的影响。

再如,昆山全境水域年承泄太湖来水高达51.3亿立方米,而目前太湖虽经历年治理,水质逐年趋好,但水氮、磷指标仍然偏高,湖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且蓝藻仍有大面积爆发可能,显然是不可小视的污染源之一。因而,昆山应寻求与整个太湖流域实现联动,方能力保一方平安。

也就是说,昆山市眼下实施的“应急管控”,其目标不应仅止于通过“暂时停产”以及“暂时关闸”来谋求水质的“暂时性达标”,而当以此为契机,通过全面摸排,力争从源头上治理污染,进而消除造成水污染的“内忧外患”。如此,则水质达标才能真正保持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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