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黑猩猩》第十六章:“原住民”问题:族群冲突

       1642年,欧洲人在巴斯海峡的一个小岛上,发现了岛上与世隔绝的大约5000人的塔斯马尼亚人。1876年最后一位塔斯马尼亚人逝世。为何生存了那么久的族群在被发现后的250内就完全没有了延续?这中间起主要推力的是“灭族屠杀”。而大多数白人却不承认,甚至在1982年的《公报》(澳大利亚主要新闻杂志)上,还在给屠杀当地人的白人洗白,给原住民抹上各种卑劣的行径。

         “灭族屠杀”很难捉摸,无论就动机而言,还是定义。我们暂且可以把动机分为4个不同的类型,第一、二种涉及土地或权利的冲突,无论是否以意识形态修饰。第三、四种则不怎么涉及土地或权利的冲突,主要的冲突在意识形态与心理方面。

        人类“灭族屠杀”的两种行为方式都有动物先例:不分男女,一律杀死——黑猩猩和狼;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大猩猩和狮子。自有文明以来,“灭族屠杀”的事迹就不胜枚举,其中,希特勒创下了新的记录,因为他拥有三个条件:一,受难者人口集中;二,精良的通讯技术——方便围捕受难者;三,精良的杀戮工具。

        毋庸置疑,我们的杀戮冲动一直受到道德的约束,但是我们的杀戮冲动是怎么得到解放的?人类和鬣狗一样,在行为上有双重标准:“不可伤害同胞”和“只要没有风险,不妨杀害敌人”。但是经过发展,这种理论不再适用。

        如今的“灭族屠杀”的凶手是如何从伦理中脱身的呢?

        首先,大多数信奉普遍伦理准则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有权“自卫”,从而找出各种对方激怒自己的理由;然后,背负着“正确”的宗教,去开化教育落后文明,以此为理由去屠杀;最后是将人与动物区别对待,将受害者进行动物化的比喻,使自己跳出残害人类的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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