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的艺术:大牌律师如何思考 ——《正义永不决堤:水牛湾惨案》阅读札记

《正义永不决堤:水牛湾惨案》,是我目前为止读过的写得最好的一本律师办案手记。作者杰拉尔德.斯特恩用18万字的篇幅,详细记录了其代理的发生于1972年美国西弗吉尼亚州水牛湾的一起造成125人死亡的震惊全国的矿难事故。事发之时,事故公司以天灾为由,意欲以极低的赔偿平息事件。作者及其团队通过现场查看、事实考证、法律分析及专家论证,认为该事件是一起由于水坝设计不当引起的人为事故,并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远远超过预期的赔偿。作者将一个案件从事实了解、接受委托、法院管辖、证据收集、庭前准备、艰苦谈判到最终和解的全过程抽丝剥茧、层层展开,将作为一名主办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何最好的利用法律的方式,将案件不断向前推进,并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做了全面而精彩的呈现。更令人印象深刻,也是全书最为精彩和特别的部分在于,作者将一个优秀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和思考方式以简洁而又精确的方式陈述,让我们一窥大牌律师如何思考,让我们知道在某一时刻、面对某一种情况时作为律师该如何应对及承担可能的后果。

一、接受委托——心存犹疑中,选择做对的事

作为一名律师,接案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大多数律师还是愿意做有情怀、有理想的律师。但是,还是有很多律师被称为“救护车追逐者”,这显然不是对律师的正面评价。个别律师的唯利是图、过度营销、无底线追逐案源确实被很多人诟病。尤其是当你代理的是弱势群体一方,对手是一个有着顶级律师团队的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面对需要耗费巨大人力、财力投入,并且极有可能败诉并颗粒无收的大型集体诉讼,接还是不接?作者及其所在的阿诺德波特律所基于公益性质的考量,在面对工作量很大、时间很紧、人手有限、有可能无法取得律师费等风险的情况下,还是接下了此案。原因就在于,作者基于自己的经历、对弱者遭遇的感同身受,以及律所倡导的价值观,选择做对的事情。正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本书前言所说的:“如果法律系统向每一个人开放,法律务实而清明,律师们也愿意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标准接收疑难案件的话,这个法律系统就是行之有效的。”

二、 事实调查——千头万绪、杂乱无章中,理出问题的关键和要害

对于律师来说,可能永远无法确知案件的真相。但是,却可以通过适当的途径尽可能的接近法律上的真相,对认定结论做最充分的论证。接受委托后,作者立刻与同事对案件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当事人做了深入的访谈,收集历史类似事件报道,查询政府对事件的态度,咨询专家意见,整理相关论证文本等,做了一个律师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所能想到的应该做的所有工作。然后明确认定,这是一起人为造成的事故,而不是天灾,皮茨顿公司需要承担受害者物质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责任。但是,要向法官证明此种结论并被法官采纳,则需要更多的工作要做,当时种种情况对于作者来讲都是不利的。首先,对手拥有强大的富有经验的律师团,在一开始就做出了该案系天灾的各种申明,并设立了赔偿登记处,摆出了要给受难者家属适当赔偿的“人道主义”态度;其次,媒体舆论态度不明,比较倾向于将责任归咎于政府的不作为,而政府在努力做各种责任的撇清工作;第三,也是案件一开始最为关键的,对方基于公司管辖问题,提出了有力的抗辩。是天灾还是人祸?谁来为受害者负责?如何揭开公司面纱,确定对原告有利的管辖法院?成了该案最关键的问题。

三、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坚持和耐心,换来信任

作者说:当他人害怕将心中的话告诉你时,只有坚持和耐心才能换来他们的信任。作者对当事人的所处环境,事件的发生经过深入调查,最大程度的理解和体会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需求。同时,清楚的告诉当事人这场诉讼是一场艰难的持久战,并尽量淡化可能出现的结果的预期,让当事人尽可能降低期望值。种种努力,让当事人最终相信律师真的要给他们提供帮助,并且不遗余力。与此同时,作者作为外来律师,不辞辛苦的拜访了多位当地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了解地方特殊情况,破除各种障碍。虽然此举也未能完全消除个别当地律师基于案源考虑而对作者代理行为的各种投诉举报,但是,善意友好的沟通,总是能化解一些矛盾,甚至收获另一些人的必要的协助。就如作者所说:我在洛根县拜访各个律师的工作,可能确实在洛根县范围内有效地保护了我们的代理活动。

四、法律调研与诉前准备——充分准备,不断推进

像所有律师该做的一样,作者及其团队在诉讼前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确定管辖法院,查阅一切可能刺穿公司面纱的法律和案例。狄更斯说:法律是个愚蠢的东西。作者说:律师之间所争论的似乎总不能直奔要点。但有时候,这却是真正的要点所在。启动诉讼之初,双方就为管辖权问题争论不休。而能否刺穿公司面纱决定了案件是在联邦法院还是州法院审理。基于政治、经济、法律的及法官风格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在州法院明显不利于原告。其次,对州法律规定、案例;对档案、宣誓发言、会议纪要等政府文件;对艾伯凡矿难等类似事件处理结果;对主办法官个人简历、习惯、偏好、审判风格等等做了尽可能多的调查分析,并广泛收集舆论报道、专家意见、政府态度等各种相关资料。第三,在对事实、法律和证据充分准备、缜密分析后,确定案由和诉讼思路。同时适当运用策略,将原告数量由最初大约200人上升为450人,并提出了4000多万美元的对方认为大的可笑的赔偿要求,目标是尽可能让案件产生轰动效应,对被告公司造成压力。最后,也是诉前乃至最终本案完美收官的关键因素之一——心里战术。作者及其团队从一开始就是一副战斗到底的架势,没有做出任何与对方和解的姿态。用作者的话说就是:我们必须向前推进,提交起诉书,启动证据开示程序,让皮茨顿公司明白,我们会一直继续下去,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坚持直至最终判决。只有到那时,我们才可能在和解摊牌中取得有利地位。

五、律师该有怎样的情绪?——律师也会有悲悯、有迷茫、有懊恼

律师这个职业容易被贴上冷静、理性、不带感情的标签。但是,作为一位知名律师,作者却真实的告诉了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的脆弱和彷徨,比如作者所经历的三种典型的非理性情绪:悲悯、迷茫、懊恼。作为一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如果刚好这些情绪你也在办案中经历过,那么通过本书可以确信,再强大、优秀的律师,都会有困惑,有烦恼,甚至他们比我们遇到的更多。

悲悯。作者用了悲观、残酷、沉重等词汇来形容自己在见到一些弱势的、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时的心情和感受,并且在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委托后,常常有一种忧虑萦绕在心头:我们所说的,是否会超出我们真正能践行的呢?这种心情与其说是忧虑,不如说是对案件、对律师工作的一种紧迫感,是一种相当可贵的律师品质。

迷茫。“我不分昼夜地去找出一切可能证明皮茨顿公司不计行为后果的事实”。“每当我从这些小胜利中感受到一点点快乐时,却又同时感到压抑。”“这不是一件好玩的诉讼。太多的人遭受煎熬,并仍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是否真的在捍卫原告的切身利益呢?”……文中有多处作者的内心独白,字里行间充满着迷茫、困惑、疲惫,以及对案件走向的不确定。诉讼的最大魅力在于结果的不确定性,困顿也在于此。

懊恼。诉讼之前,作者投入大量精力对主审法官做了背景调查,并确定了对应的诉讼策略,因为不同法官的风格对案件走向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有一件事令作者非常尴尬和沮丧。在所有的调查和分析中,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他们费尽心思选择的法官,因为是对方公司总裁的好朋友,而不得不退出本案审理。这就意味着,管辖权之争、法官的调查以及之前做的大量铺垫工作,百密一疏,功亏一篑。

六、 律师的精英形象及价值追求——成功有时是德行的孪生子

律师,首先应该呈现的是一副职场精英的姿态。斯泰克律师,是对方公司聘请的知名大律师,传奇人物,精英律师的典型形象,在作者笔下是这样的:斯泰克先生有一副洪亮的嗓音,并深知演讲的艺术。他是天生的表演艺术家。他谦谦有礼,举止得体,内心保留着维多利亚古派作风。他烟瘾很足,爱一杯又一杯地喝黑咖啡,天天穿着同样的制服——灰色西装搭配黑色领带,爱受人关注。他习惯以自己的方式行事,而他的聪明则是他能如此的资本。

精英的皮囊之下,律师所需要做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不停地推进案件进程,直到对方崩溃。但是,话虽如此,做到却不易。当作者用“除却睡眠外的其他所有时间里都充满激情和使命感“去做这个案子,并且案件逐步朝着预期方向发展时,却面对一个两难选择:是见好就收,同意对方提出的已远超预期的赔偿和解方案,让当事人既避免了冗长的审判,又能获得足够的赔偿呢?还是冒着可能会输的风险让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但是可以让自己作为首席律师被国家媒体争相报道,从此声名鹊起、名利双收呢?经过激烈的内心挣扎后,作者认为不应该让乱七八糟的想法分散我们对当事人应负的责任。从当时来说,作者及其律所在该案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了4万个工时,获得了300万美元的律师费,却因为考虑当事人的利益而放弃了可以大肆成名的机会。但是,从长远来讲,该案成为作者及所在律所的一次重大成就;该案例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法律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该书成为很多法学院学生的必读书目。就如作者所说:成功有时是德行的孪生子。

后记:做律师之后,再读这本书,才更多发现了它的惊艳之处。不到20万字的篇幅,一份律师办案手记,却囊括了那么多信息。本文只是写出了印象深刻的几处,其他诸如作者穿插其中的关于宣誓证词的获取技巧、交叉询问的艺术、“救护车追逐者”的律师生存困境、如何像写剧本一样准备庭审、和对方律师紧张的谈判心理博弈、媒体舆论的合理引导、律师执业道德的时刻警醒等等,无法一一详述。就如克林顿对本书的评价:他生动地刻画了高风险的法律战役幕后的真实故事。最高法院法官何帆说:正因为这本书既有理想,又接地气,才称得上是一部“教科书式”的作品,值得每一位追求卓越的法律人认真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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