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ita》是希望之光,是欲望之火,也是罪恶之源

《Lolita》是俄裔美国作家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绝大部分篇幅是死囚Humbert的自白,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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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丽塔》之美

这几天断断续续的看完了《洛丽塔》还有两部根据原著翻拍的电影。

原著的文字非常美,也是因为这一点吧,虽然这本书描写的道德被人所不耻,但丝毫不妨碍其成为文学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凡伟大的作品,总是伴有争议的。文学和艺术,有的时候创作出来是很令人费解的,就像你对着草间弥生的作品永远无法想象到她这些作品的灵感来源是什么。

《洛丽塔》是我高中时就开封的书,但是一直停留在第一部第二章。我不敢看下去,文字很美,我不敢看下去。里面对情色的描写是很含蓄的,一点不觉得过分,甚至你会质疑,这算哪门子情色。而让人无法接受的反而是那直白的情感自白。主人公Humbert(以下简称hum)的情感与思想,是一种病态的美。一种完全将自己道德撕裂,只看到欲望的罪恶美。



欲望、罪恶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hum是艺术家、是诗人、是作家,他知道什么是美和欲望,却无法控制自己。

性的欲望不是原罪,这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欲,不加节制和扭曲的欲才是罪。

hum对Lolita的感情绝不是爱情,爱情是发生在两个拥有独立思考的人身上的一种互相尊重的行为。hum对Lolita的“爱”像是对陪伴已久的玩具有依恋,是一种情感上的寄托。hum对Lolita的感情,更像是一种心爱的玩具被人抢走的不甘,如果非要将其对洛的不正常情欲加上划等于爱情的话,那这个就太病态了。

社会是现实的,不是小说,伤害是会真实存在的,不是文字里对你所谓的强有力的冲击。



忏悔、救赎

自我救赎一直是小说的永恒话题,特别是当其遇上大大的恶时,显得更为珍贵。

或许就是这种一开始就大声宣诉“我是个罪人的”忏悔和救赎心理,让人对这些文字的主人公产生了怜悯之情。而电影的拍摄在其中又多添了几分浪漫和悲颓的色彩,令人对hum和lolita(以下简称lo)的思想和行为更加动容。这里指的是97版的,62版的让人失望,完全抛弃了原著里hum面对陪审团的辩白,让hum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所谓的艺术家气息荡然无存。lo不再是书中的性感少女,整部电影像是借着原著的壳来讲述一出无聊的家庭闹剧。

97的美版《Lolita》可以说很完美的还原了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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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版电影海报

这部作品的美在哪里。明明是一部道德歧义的内容。所有的情欲描写都是朦胧的。所有的矛盾都在挣扎救赎。诚然,书中的角色没有一个是所谓的“好人”,叛逆的lo,自私自利的母亲haze,恋童癖的艺术家教授hum,甚至救了lo的剧作家奎都是一个变态的儿童情色摄影者。可是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或许也就是因为这样的一部作品,所有的悲剧色彩都鲜明的让人恨不起来。你想不到是什么恨什么恶,你只是着迷于其中的纠结。

当整部剧的基调是以一种自我忏悔并且完整的剖析自己时,你就不会觉得那是可恨的话语,相反的,你愿意去听他是如何真诚的讲述每一言每一语。

最大的恶和最奇怪的忏悔和救赎一起构成的小说,将道德用了高斯模糊,让人看不清情、欲、爱的本质与边界,或是说这三者本就是水乳交融、互相掺杂的,你该怎么去分的清清楚楚呢,就像是蛋黄和蛋清该怎么分离的干干净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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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97版《Lolita》的经典的一大原因或许是影片放大了hum的爱与救赎,让人最大限度的去感受hum的情爱,对,是情爱,从书到电影,我从来不觉得那是爱情。

电影与书中最后hum 的举动和忏悔,好像让人感到最后的最后,hum确实是爱lo的,但是这些爱能抵得上之前给lo带来的伤害吗。所有时间带来的止痛药是让受害者更坚强的活下去,而不是让我们去忽视这些可怕的罪行借此告诉我们没事的。真的没事吗,有事的。



纳博科夫说自己在写作是不考虑“道德”的:

我既不读教诲小说,也不写教诲小说。不管约翰·雷说了什么,《洛丽塔》并不带有道德说教。对于我来说,只有在虚构作品能给我带来我直截地称之为美学幸福的东西时,它才是存在的;那是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好奇、敦厚、善良、陶醉)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

确实,艺术家如果时时刻刻要记得条条框框的律令,有的时候是创造不出让人震撼的作品的。但艺术家不考虑的事,社会要考虑。因为生活不是小说,造成的伤害是比文字更为直观可怕的。

恋童癖是什么?

人们总说的恋童癖到底什么?这是一种已被精神病届认定的病理性性偏好,是一种精神疾病。

美国精神病协会(APA)对恋童癖的定义是: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反复表现出性的兴趣,如存在持久的性意图,进行性幻想,迫切性要求,有性唤醒以及与孩子发生性行为。

一般来说恋童癖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如《洛丽塔》中的hum,据他自我辩白,是因为年少时的初恋去世,对自己造成的阴影继而产生了恋童的心理。

我们为什么不能容忍恋童癖?

既然说这是一种疾病,我们对病人的态度总是同情与怜悯,但是为什么不能容忍恋童癖呢?

恋童是一种心理疾病,一种不受控制并且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严重病态心理。

如《洛丽塔》中的hum,如果说前期对他的还存在一点正常的、与自我疾病思想作斗争的挣扎而感到同情的话(hum在书中的开端是接受过精神治疗的但是后来放弃了),那么后期就是对其绝对的犯罪的可怖。而关于精神疾病这一点他知道吗,当然知道,既然知道为什么还继续,因为无法控制自己对洛丽塔的罪恶。

而这种罪恶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犯罪者本身会有多种的想法去“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将所有的行为构造成“可理解的”。这也是为什么看《洛丽塔》时觉得诡辩的地方,这是一个犯罪者的自我开脱思想。

不能容忍的是毫无节制的病态思想而产生的对孩童的伤害行为。如《洛丽塔》中的hum一般,自我救赎很伟大,但如果可以,希望的是没有伤害。

恋童癖如何为自己正名?

恋童癖如何正名?恋童癖是不能正名的。

这是一种难控的心理疾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不可预知的伤害。

“洛丽塔们”该如何免受伤害?

他人的精神我们不可控,那这个社会该如何去保护孩童呢?特别的,当我们以为只有小女孩容易受到伤害的时候,学术界的研究是,在恋童癖的侵害中,男女比例是7:3。无论男女,孩童是一群弱势群体。

处于叛逆的lo,不知道什么性、什么是爱,只是单纯的想表现出一种“孩子的自尊”。你说她勾引hum,但那是她以为的“爱”,而她甚至不知道爱是什么,只是一味的想证明自己的“成熟”,这是小孩子都会经历的急于摆脱稚气的阶段。

haze作为母亲,却没有为那“不听话的”女儿lo考虑过,没有对一个性早熟,或是说渴望早熟的少女给予正确的性教育。相反,在hum的口述里,她不仅是一个自私自利的母亲,甚至将女儿作为了情敌:

阻扰的人通常总是黑兹家的那个娘们(读者会发现,她主要害怕洛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乐趣,而不害怕我对洛欣赏玩味)。

将女儿作为情敌是一种创作上的夸大,生活里没有多少人会是这副模样。但性教育的缺失缺失当下社会家庭的一种普遍现象。

对家长来说,孩子永远长不大,但是对侵犯者来说,施害无关年长年幼。

而处于社会里的每个人,都是有责任的。

68版中有一个细节加的很好,就是加上了邻居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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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会可以将这种“八卦”的视线投放在弱势群体身上,是不是会减少很多的潜在的伤害?也许会也许不会,但至少让受害者知道,自己是受到这个社会关心和保护的。

最后,文学作品很美,但其终是美学作品,有的艺术再美也不希望它成为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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