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播:这边党报和国社没掐上,那边中青网冲出来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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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快播涉黄案”庭审引爆了舆论场,各大网站的直播流量已经说明了此事的关注度。不过,如今这场辩论似乎从庭审发展到了传统媒体。不少机构媒体或者自媒体人都对“快播涉黄案”案庭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有意思的是,大家观点分歧似乎有点大,大有撕逼大战一触即发的感觉。


党报与国社 掌声在哪里


庭审之后,最受关注的应该是影响力巨大的央媒表态。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了《快播案庭审辩护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一文,新华社则发出了《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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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一个喊我不要鼓掌,一个说此处应有掌声,顿时让人“拔剑四顾心茫然”。不少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络编辑还专门把两篇文章编排在一起挂在自家的客户端上,生怕大家看不到这两篇“好声音”。


光看标题,两边确实拉开了要撕的阵势。毕竟人家对于“鼓掌”这事一个明确否定,一个明确肯定。要是这两家展开一番连续论战,画面肯定很精彩啊。可惜,人家不会展开论战,这两篇文章也不是真的要撕。因为,人家内文讲的根本都不是一码事!


人民日报文章的主要观点是“我们都应该尊重快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说:违法犯罪的行为跟辩论得好不好没啥关系。


新华社的主要观点是“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就算你相信快播有罪,也要为这个团队精彩的辩词报以掌声。暂且不论快播是否有罪,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不论人家有没有罪,起码人家的自我辩护值得尊重。


仔细研究两篇看似互相针对的评论文章,最终不难发现: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并没有互相冲突。两文针对“快播庭审”谈的方向不一样,而且观点各有侧重点,都算说得在理。


中青网已丢掉羞耻心


难道“快播涉黄案庭审“这么重大的热点议题,就没哪家媒体发出有爆点的评论文章吗?肯定有啊。中青网就快播庭审发表了文章《快播案是治网原则高调重申》,这篇标题看起来平淡无奇的文章,内容却是相当丰富:


“辩护词洋洋洒洒,大有舌战群儒之风,俨然已经丢掉了羞耻心。”


“辩护词信息量大、知识点多,令人大开眼界,成功地转移了观者的视线。”


“法律会因为技术控的装腔作势就改变规则吗?”


“快播案的直播非常好,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样本,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互联网公司应对其传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也让我们见识了一些所谓的精英在法律面前机关算尽的演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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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新华社文章中刚说了“有了他们在每个环节上的较真,在每个细节上的‘挑刺’,事件的本来面目才变得更加清晰。”这边中青网就说“俨然已经丢到了羞耻心”。看来这是觉得人日和新华社没撕起来,所以想自己上阵跟新华社撕两把,来场观点碰撞啊……


撕不撕,怎么撕都是他们的事情。媒记君只记得新华社文章中有句话说得好——正方和反方同样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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