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新翻开毛姆的《刀锋》,上一次不知为何看到一半就作罢。全书我还没读完,单单讨论其中的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
男主角莱雷和未婚妻伊莎贝尔的感情一直很好,但女方的妈妈和舅舅并不喜欢这个小伙子,觉得他不求上进,女儿嫁给他肯定没有前途,想劝她放弃这段感情。
伊莎贝尔觉得长辈说得很有道理,却又放弃不了莱雷,于是劝他接受朋友提供的好工作,可是莱雷还是拒绝了。伊莎贝尔仍然不舍得分手,最后提出解决方案:莱雷可以先去巴黎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为期两年,然后再考虑是否结婚。
两年之后,伊莎贝尓去找莱雷,在莱雷破旧的小公寓里长谈,长谈之后,两人竟然分手了。
伊莎贝尔还是认为莱雷不求上进,把自己的一切奉献在无意义事业的追求上,她说:“我可以一无所有地过日子,我会觉得它非常有意思,因为我知道那只是时间问题,你会做出成绩的。但现在这样意味着一辈子都得过邋遢糟糕的生活,一点儿盼头都没有。”
她觉得莱雷所追求的所谓知识和飘渺的信仰是不切实际的。
莱雷依然爱着伊莎贝尔,也想和她结婚,却表示自己不会放弃对深奥知识的追求,既然衣食无缺,再去换取那些额外的钱财,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确实爱你。不幸的是,有时候一个人在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时,无法避免会弄得别人不高兴。”
看到这里我是懵的,谁能想到几页之前,莱雷和伊莎贝尔还正谈婚论嫁,憧憬着婚后的甜美日子,爱情到了这里,相互退让不了,于是一拍两散。
可我也十分佩服他们对对方选择的尊重:一个要追求所谓“不求上进”的理想,一个要“上流社会里安稳的家庭”。完全背道而驰。
三观不同,也无法调解,那就再见吧。总好过打着爱情的名义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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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一个发生在周围人身上的故事,觉得不好,就略去了。
爱情开始于相互取悦,我们都扮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为了接近心上人,等到相处一些时日之后,又渐渐暴露出了本来的状态:小到素颜的脸,大到价值取向。这个时候支持爱情走下去的,是相互的理解和包容。
我反感一些恋爱逻辑:“比如,爱一个人就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或者说,他不按你喜欢地方式照做,就是不喜欢你。”
你记不记得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期盼对方的目光多在你身上停留一秒?现在对方要是一句话不按你的意思来就直接解释为“你不喜欢我了。”
就算对方把你宠成公主,就真当自己有权大赦天下了?没了一个人的包容,骄纵和矜贵都是矫情。
不要总想着“你和我在一起就要为我改变”。二十多年的习惯如果一朝一夕就变得服服帖帖,请一定要相信,如果那个人不是行动力及其强,就只是一种伪装,或者说,是一种为了让你开心的取悦。
哪怕我们是最为亲密的恋爱关系,也得先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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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我是谈过的,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愉快的体验。
那时候,我完全是自顾自画好图纸的那个人,用我所谓的标尺去衡量对方的一举一动,并且带着矫情又莫名其妙的逻辑去自顾自地创造出很多标准。
比如,如果我和你说十句话,你只说了五句,那就说明你并不喜欢和我聊天,继而得出了“你不够喜欢我”的结论。然而却完全忘记了“我本来就话多,对方本来就话少”的事实。
再比如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猜测:“和我在一起久了你肯定会腻吧?”对方说:“没有啊。”又觉得是在说违心的话逗我开心。
在自顾自地难过了好一阵之后才发现,完全是自导自演的内心戏。大部分来自于我的臆想和自作多情。
幻想了无数种他很渣的样子,然后给他一个“莫须有”的罪名:给对方判罪,戴了镣铐之后忽然心情一好,又转而大赦天下,事后还觉得自己善解人意,天哪。
这几年来自己成熟了不少,爱情观也变化了蛮多,首先要感谢队长给我的包容和耐心(其实我也给了他很多包容和耐心啦哈哈哈),以及完全地习惯了我的作。
他让我渐渐从一种消极地情绪中解脱出来,并不在去责备对方所谓的”无作为”,也不再用自己的标尺衡量对方应该达到的程度。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在爱情中最需要理解的一点就是,对方不一定完全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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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企图在感情中凌驾于对方之上的可能恰恰是弱者,因为他(她)们缺失的安全感,或者说更深层次的理由是自卑。自卑的人在感情里是很可怕的。总妄想去控制别人来获得安全感和确认对方对你的感情,所以试图在“控制”中寻找一种安全感,或者说粉饰着自己不忍启齿的某一部分。
恋爱是给人力量的东西,但终究不是一种绝对的支撑。
有次我的老师说:“我建议你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因为那不太不可靠,毕竟人是多么复杂的生物。”在爱人之前先处理好和自己的关系真是太重要了,女人小鸟依人的样子是一种情趣,或者说是一种迷人的特质。却不能作为本质。
每一方都需要有足够坚韧的内核。不变形,不破碎。相互磨合,而不是相互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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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妈就告诉我:“你不要企图通过爱情去拯救一个人,也不要期待你能够彻底改造他”。
你不是救世主,也普渡不了众生。哪怕你的世界只有那一人,照样如此。
你不要以为他的变化来自于你的“改造”,恰恰好出自于自对方的心甘情愿,他爱你,所以愿意不按自己的习惯行事。
这常常可以从很小的事情看出来,有个朋友说她超级喜欢吃芒果,而她的恋人则超级讨厌,所以每次她和他出去的时候,都会避开芒果点其他的口味。她的恋人很恐高,朋友爱追求刺激,她并不会要求他和自己一起去做过山车,反而,“他竟然愿意克服自己,陪我尖叫了两圈!”
我觉得爱情从来就不是靠技巧或者是努力就能换来的,也不是靠控制和逼迫的道德绑架。爱情是一场以吸引为前提的相互包容和退让。
爱对方,最低的要求是不束缚和控制对方,一旦束缚,就不是爱情了,是对宠物或者物品的爱。一旦试图控制,对方身上曾经最吸引你的火光或许就渐渐熄灭了。
有朋友和我说,在爱情中需要“势均力敌”,这很对,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熟悉应该是稳固的,是沉稳并且自爱的。而不是你作,我比你更作,你有暴脾气,我比你更会来事儿。
把本来调情式的依赖真的幻化为了一场战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