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用之用”

今天,在广州老城区一个不起眼的咖啡厅,有幸听到一场探索人生意义的讲座——无用之用。

哲学家边沁认为,能否让大多数人幸福,是衡量一件事正义与否的最大准则。

这句话看起来似乎很正确,因为他从集体主义出发,追求最大化的利益,这也就是功利主义的核心观念。但他忽略了人的自由和尊严感。

单身的青年对相亲这个话题再熟悉不过了。用功利主义的理论,只要满足大多数人的幸福感,这件事就是正义的。那么相亲如果能满足父母,七大姑八大姨的幸福感,那应该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还有伦理学最为著名的电车难题。

不管我们接受或者反抗,功利主义都已经深深扎根我们的社会。在功利主义的推动和影响下,现代社会的每一个我们,几乎都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不难发现,功利主义是一个思考的基本点。

比如说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边沁提出的功利主义,建立了一个可以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公正标准。道德问题,自由问题,都可以用功利的最大化来看。

这个时候,我们才学会思考无用。

我们需要无用,就像我们需要空气。

人生,并不是拿来用的。

世人应该生活,而不仅仅是生存。

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享受生活,如果活得太实用太功利,便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周作人在《北京的茶食》中写到:

“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但是愈精炼愈好。”

余光中说:“天下的一切都是忙出来的,惟独文化是闲出来的。”

几千年来,中国文化一直倡导人生要有用,为社会所用,为国家所用,为家庭所用。一切无“用”之物都成了奇技淫巧。

“我想学哲学。”

“这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

“我就是喜欢画画。”

“画画有什么用,能卖钱吗?”

“我想出去旅行。”

“旅行有什么用?能赚到钱吗?”

从小到大,从生到死,我们都在和“有没有用”这个词打交道。我们所遇到的一切人事物,都被父母、爱人、上司以及我们自己,习惯性地划分为“有用”和“无用”两类。

有用则宠之,无用则弃之。

功利主义,已深深长进我们骨髓里。

于是,大家都忙于投机赚钱而不是实业;

于是,大家都忙于山寨抄袭而不是创新;

于是,大家都那么浮躁而不是静心做事。

但世界上许多美妙都是由无用之物带来的,

比如听一夜窗外的雨打芭蕉声,

比如画一幅夕阳下的大漠孤烟直,

比如写一笔龙飞凤舞的兰亭序,

比如弹一曲心旌摇荡的琵琶行,

这些看似无用的无聊事,带给心灵上的惊喜、抚慰、宁静、安然,却是任何有用之物都无法企及的。

梁文道在《悦己》中写到:

“读一些无用的书,做一些无用的事,花一些无用的时间,都是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个超越自己的机会,人生中一些很了不起的变化,就是来自这种时刻。”

如果生命是一场奔跑。

那么终点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跑得快或慢也没有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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