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闲读笔记019:为政第三

十月中旬到月初在外地出差,所以没有写,没有更新,今天继续。谢谢大家的关照。

本文以邹憬、王盛元《论语通解》为通解,综合参考杨伯峻《论语译注》,新编诸子集成之《论语集释》,南怀瑾《论语别裁》,《四书章句集注》

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通解:

孔子说:“以政令来诱导百姓,以刑罚来整饬百姓,百姓只是暂时避免犯罪,而并不知道犯罪是可耻的事;以德引导百姓,以礼教来约束百姓,百姓则不仅有羞耻之心,而且使人言行也归于正道。”

笔记:

南怀瑾先生的解析很有意思:“民免”,一般人会逃避,钻法律的漏洞,而且他逃避了责任、法律及处罚,他还会自鸣得意,认为你奈何他不了,毫无羞耻心。这和道家老子讲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南先生深知人性啊。社会上这样的人确实很多,有些坐过牢受过刑不以为耻反而以自己曾经几进宫而洋洋得意。乡人邻居也只是摇着头心里说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但是,民间也有诸如三句好话顶不了一马棒的俗语。

德与法,孰重孰轻?

实际上,不管什么样的国家,民主也好,专制也罢,基本都是外儒内法。中国古代,学宫都会有什么圣言三十六条之类的,那就是德化教育的一种,但是历朝历代都有各种“律”,也就是法律。西方宗教信仰比较普遍,那基本是一种道德教育,但是越是号称民主的国家,法律越是缜密。

法律注重令行禁止,明确规定,人不应该做什么,各种条文中都是不得……,不能……,严禁……禁止……。这实际上是消极的,让人有依据的逃避现实责任。比如,看到流氓欺负女孩子,要想帮忙,突然想起打架斗殴,甚至杀人可能面临的刑罚,然后就当作没看见,走人。

道德则不同,它要求人应该做什么,如何做,是积极的。它告诉人们,人生在世,我们应该做什么才是一个好人,完整的人,可以成为君子,可以上天堂。所谓“义之所在,不倾与权,不顾其利”,“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在,在所不辞……

综合起来看,只讲德,或者只讲法,都是有缺陷的,而应寓德于法,德法并行。德以教之,法以禁之。

大部分人,据此节推导出孔子认为要德治,不要法治。但是,家語刑政篇:仲弓問於孔子曰:『雍聞至刑無所用政,桀紂之世是也。至政無所用刑,成康之世是也。信乎?』孔子曰:『聖人治化,必刑政相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導民,而以刑禁之。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刑矣。

由此可见,孔子也是强调事有从权,区别对待,德化先行,刑罚继之。

可见,真的要完整理解孔子思想,不能光看论语,还应参考与孔子相关的几本其他书,如《孔子家语》《礼记》等六经。

大秦帝国中写了一件事,先不论真假,但是是德法兼行的典范。嬴政亲政之初,秦国大旱,颗粒无收,但是秦法不救灾不免征。这就有现实问题了,本来就没有收获,怎么征收赋税。李斯出了个主意,灾年免征,但是灾年免除的赋税要在平年,丰年按比例补交灾年免除的赋税。这既不伤法,又体现了德中爱民护民的核心。不愧是外法内儒大师荀子的高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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