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才能大刀阔斧的实行《食品安全法》

 今天出去办事时,在排队的空档,听见了前面两位中年妇女在聊天的话题:当地一家制作豆腐的小作坊,由于使用较便宜的工业卤水,让人举报被查封了。怀疑本地豆腐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她们想亲手制作一点供自个家人吃,又觉得工序太复杂,干脆就不吃它啦!我听后,心里唏嘘,打着寒颤:这白白嫩嫩的豆腐,如今也让人望而生畏!做为补充人体蛋白质主要来源的它,非得自己亲手制作才敢下咽!从奶粉里检出三氯氰胺,到添加剂苏丹红乱用的爆光,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虎色变的一大问题啊!社会的进步,要求人们分工细做化,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进行贸易协定,才得以使人们的消费水平存在了差异性,一些头脑灵活,敢想敢干的,大胆的,创新人士,利用智慧,赢取了家财万贯,这是时代的进步,这对滞后的经济发展,的确起了一定的拉动作用,这是无可厚非的。手头宽裕,富足的生活谁不向往!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总想走捷径获得大利润,竟扪着良心,侥幸地认为,我的制作,“天不知,地不知,只有我知,但我不吃”使用恶劣手段,添加对人体有伤害的成份,来蒙蔽消费者的眼睛,这肯定是一时的。人心都是肉长得,既便工商部门没查过来,他也是心虚的,忐忑不安的天天面对支持他富裕的消费者,实际上他在害人的同时,也在更大的伤害自己,这是自残心理!这是见钱眼开的扭曲心理表现!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千千万万的消费者只能被蒙蔽一时,总有擦亮眼睛的那一天。对危害公共利益,伤害人体健康的不法分子,加大惩罚力度,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绳之以法,固然能解民愤,去心头之恨,大快人心!但怎样才能杜绝同类事件再发生呢!保证消费者能够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上,放心地消费,安全地饮食,是广大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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