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芭芭拉郡法院访问记

圣芭芭拉郡法院访问记

前几日,和另一访问学者相约去圣巴巴拉郡法院(County Courthouse)参观。法院位于市中心。从外观上看,完全看不出是一个法院,倒像是一个博物馆。事实上,法院本身就是一个著名的景点。该法院是西班牙风格建筑,建成于929年,L形建筑,白墙红瓦。L内侧,是一个大草坪,游人在草坪上休闲娱乐,还有人在法院门口拍婚纱照。法院没有大门,游人可随意进去参观。内里装饰古典、豪华,精益求精。一楼审理民事官司,二楼审理刑事案件。有楼梯可上塔楼,塔楼是城市最高点,登上去可观览全市风景。北面是山,南边是海,一览无余。钟楼有一口大钟,每小时会敲响。法院的设计尽是生活气息,全无高冷之感。

一楼有一个巨大的审判庭,庄严肃穆,至少有七八米高,四周及顶部画有壁画。该法庭没有启用,游人可参观拍照。法庭门口有一灯箱,灯亮意味着里面正在审理案件。一楼法庭可随意进入,但要保持安静,不可用手机电脑,不可拍照。二楼刑庭,有时候进入需要安检,但是实际上也不严格。我们先是安检进入一个法庭,发现里面审理的是要给轻微案件,可能和解结案。法警告诉我们,另一法庭有一个谋杀案正在审理,于是我们转到另一个法庭,发现门口已有很多人等候。时间一到,并没安检,大家依次进入。我们进去后,找位置坐下。旁听席上坐了很多人,还有一个高中的老师带着七八位学生来旁听。有的学生穿着短衣短裤拖鞋,如果拿桶爆米花,就像是来看电影的了。

整个法庭,第一个感觉是高。我感觉至少五米高,中有两盏大灯垂下,整个法庭装饰精美大气。庭上有一个法官坐在法官席上,其背后有一面布帘,前有美国国旗和加州州旗,右则有一门,连通法官办公室,可供其出入法庭。中间是一方形大桌,上面排满各种资料、仪器(投影仪等),桌子靠近法官一侧,坐一个工作人员,应为书记员。远离法官一侧,右手(左右是以法官方向为准)是公诉方两人;左手是抗辩方两人。靠近法官席的右手边,有小桌椅,是证人席。法庭右边靠墙一侧,是两排椅子为陪审团席,做了15名陪审员。陪审员席与法官席平高,都高于控辩方席位,有木栏与控辩方隔开。法庭左手边靠墙有两套桌椅,靠近法官的是一工作人员,旁边是法警席。法庭左边墙上,排满书籍,应是法律汇编。墙上有一个大白幕,可放PPT和投影。控方座位后面,有一发言台,面向陪审团和法官的中间,发言时可同时照顾两方。以上整个审判区有一道木栏将其与旁听席隔开。

审理的案件是杀妻案。咋一看,完全看不出左边座位上穿着纯白衬衣、打着领带、表情轻松的黑人青年是被告人。审理开始的时候,法官宣读法庭规则,一字不拉,至少二十分钟。然受控方法言。该女检察官是一个优秀的检察官,看来做足了功夫,而且发言时声情并茂,语调语速恰到好处(可惜我完全听不懂),在其发言的同时,其助手通过屏幕展示各个证据。然后是辩方发言。感觉辩方律师是在打悲情牌,她站到发言席上竟然情难自已,凝噎落泪,以至法官问她是否要休息一下。辩方律师发言完毕后,法官又说了几句不知什么,然后中场休息,所有陪审员和旁听者离场。十分钟后,大家再次进场,然后控方传唤证人。这个证人是把嫌疑人抓起来的警察,他举手发誓后,开始接受检察官的询问。没想到询问竟近一小时,面面俱到,敲门、开门、进门等每一步都详细询问。过程中,控方不断出示证据,并投在屏幕上请证人说明,最后经辩方律师确认后交给法警。控方问完证人后,已十二点多,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继续。感觉整个厅上最忙活的是法警。法警虽然个个五大三粗,腰上挂了一圈包括两把枪在内的装备,其实他就是法庭上的杂工,交换证据,传唤证人、复印材料、开门关门,给陪审员分发纸笔所有杂活全由他干。当然,他也要维护法庭的安全。

我们走出法庭的时候,恰好碰到一个UCSB的学生,经他引荐拜访了主审的JAMES法官, Jamse是这个法院的首席法官,本科是UCSB的戏剧专业,研究生是纽约大学法学院,在省芭芭拉法院做法官已有十余年。做法官前是律师。他数次去过中国,会讲一些中文,在同伴的帮助下,在他办公室进行了一个小时的交谈。了解了一些关于美国司法体系的信息:

1.美国有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套法院系统。联邦法院审理的案件主要涉及违宪、跨洲案件,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巡回上诉法院和联邦地方法院(初审法院)三级,以及一些专门法院。各州法院体系各不相同,加州有三级法院——加州最高法院、州上诉法院、郡法院(初审法院)。初审法院除普法法院外,还有审理专门案件的法院,包括青少年法院、家庭法院、遗嘱法院等。

2.法官采取任命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加州大约有2500名法官。圣巴巴拉郡(包括圣巴巴拉市、戈利塔市和文图拉市)共有25名法官,其中有6名在郡法院,其他的分布在城市法庭或专门法庭。所有法官第一个任期由州长任命,任期2年。第一个任期满后,法官若想连任,就需要郡全部选民选举。如果选上,一个任期6年。JAMES法官介绍,连任很简单,在这里他几乎没有竞争对手。州法官不可以属于任何一个政党,实行任期制。而联邦法官可有党派,为终身制。在圣巴巴拉法院,法官可以在民庭、刑庭见流动,但是在纽约等一些大城市的法院,案件更多,法官专业分工较细。

3.法官的薪水。全州所有法官的工资由州里支付。以前是由郡财政支付,后来为了避免郡对法官的影响以及所带来的腐败,改为统一由州支付。具体多少薪水,我没有问,相信有不错的收入。我向他介绍说我们正在推进省级统管的改革,他表示赞许。

4.陪审员制度。刑事案件,被告人有选择陪审员审判的权利。陪审团人数12人,加州规定必须全体一致同意,才能判决某人有罪或无罪(有的州有十比二或者九比三的)。如果有一人不同意,则无法判决,需要换另一拨陪审员,再来一遍。圣巴巴拉法院的陪审员通过电脑在全郡选民中随机产生。一旦被选上,非有特别事项并经法官同意,则必须参加,否则要受到惩罚。我们问今天这个案子为什么有15名陪审员,James说,因为案件托的时间很长,为避免有些人不能参加,所以多选了三个,以备不足。当然美国人也有自己的点子,我听一位朋友讲,她认识的一位美国教授为了避免成为陪审员,谎报自己有吸毒史,自然被排除在陪审员队伍之外。

5.美国法院诉累很重。James说,他每年要审理超过2000个案件。虽然其中95%和解(刑事官司也是大部分控辩交易的方式解决,如果嫌疑人认罪,检方可以轻刑起诉作为交易),但是一旦和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则过程极其繁琐,一个案子常常耗时大半年,无数的开庭、无数的调查。所以,法官的任务依然很重。James说工作很辛苦,每条要早到晚走。但好处在于案子的上诉率低,法庭一旦做出判决,就可定纷止争,所以大部分的案子解决在初级法院。不像我们的很多案子,有理没理都要上诉,上诉完了不满意还要申请再审,再审完了还要上访,一个案子从下到上折腾个遍。

6.美国律师真的很赚。有钱人可以请好的律师,律师从打电话咨询就开始收费,一小时至少200刀。没钱请不起律师的人,法庭可以委派律师。好的律师有更好的策略和手段,有更大的驳倒控方、打动陪审团的机会,但是收费也水涨船高。

美国的司法独立为政治博弈和社会冲突提供了一种缓冲途径,司法系统具有很高的社会认可度。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陪审员制度导致效率底下,且降低了法官专业判断的重要性;比如检察官为了提高结案率而进行的控辩交易;比如有钱人可以高价聘请好律师从而使自己在司法过程中的优势地位;等等。没有一个完美的司法制度,司法制度和社会经济文化、风土人情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化。

因为James下午一点半还要继续开庭,我们遍起身告辞,交换名片并合影留念(后三张图为James办公室)。

由于上大学时没有开美国司法系统的课程,自己也没有专门研究过。此篇根据和James的交流和自己的观感而来,如有谬误,请方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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