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的思考

昨天是清明小假的第二天,发生了一件小事。坐公交的时候,因为是有人售票,所有上车后就做到后面等售票员来。几站之后我意识到售票员应该是忘记了我还没买票,所有在最后一站之前我跑到售票员面前说,嘿,你还没收我钱呢。然后买了票,潇洒下车。

这是一件小事,但是我想说说。


谁的责任?

这里出现了一个本来不应该出现但是我们却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你上了车,但是没有买票,那么谁应该为这件事负责呢。让我们做个比喻,我们上车,就等于进了一家店,买了一个东西,而售票员的角色呢,就是个收银员,只不过这个收银员很负责,他不是站在那里等你去结算,他友善的来到你的面前,告诉你你这个商品多少多少钱,你给了钱马上给你开发票,多贴心。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你在商店里买了卫生纸(为什么是卫生纸?!···)却没有付钱直接离开不仅不道德,而且等同于小偷,是违法的;现在有人说我没给钱不是我不想给啊,完全是因为收银员竟然不主动过来收钱,全是他的错。这不是无理取闹嘛!

当我们遇到无人售票公交,我们都可以很自觉的买票,因为我们知道,机器不会主动过来,在这个事件里,只有我们自己是完成事件的唯一个体。可是当增加了一方之后,我们就以为事情变成了双向决定,我给钱,他收钱,如果有一方不启动程序,那事件就不能进行,是这样的吗?当然不是,售票员和你不是合作关系,他和这辆车、整个公交系统是一个整体,他们就是为你提供服务的,你买了这个服务,给钱就是义务,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他就是个移动售票机。他的存在是为了给你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但是没有这个服务,你就当上了辆无人售票机,主动给钱,没毛病。

两个选择

昨天处在这样一个认知中:售票是他的职责,我可没这个责任和义务,当时主导我进行选择的主要是道德和愉悦感。

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什么都不管,到站下车,好处是节约两块钱,问题在于我可能会因为这个问题纠结很久,因为以前我干过这种事。我还有第二个选择,我把票买了下车,我其实没有损失,因为我只是做了我本来应该做的事,付了本来就应该付的钱,但是我会得到一个好处,我会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这种愉悦感主要源自道德,我觉得我这种道德的满足感带来的愉悦哪里是两块钱能买来的(当然用上文的逻辑,我们完全不该有道德满足感),所以我的选择是为愉悦付款。

美好的故事

所以你看多么神奇,我产生了一种小愉悦,他让我一下午都心情良好,这是它来的很有意思不是吗,它是因为一个正常程序没有闭合而衍生的,也就是说一个BUG产生了惊喜。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啊,你开车在路上,但是车子抛锚了,结果有个好心的姑娘停下来帮你,于是有了美好的邂逅。如果我们所有事都可以按照规矩按照目标一丝不苟的完成,哪儿有那么多惊喜,我很愿意有更多这样的不在预期之内的事情,因为我想有更多的故事。事实上,当我跟美女售票员表示她忘了收我费用的时候,姑娘羞羞的笑了,笑的我心儿都荡了,如果我再进一点,要个联系方式,也许已经有故事了。你看,美好的故事就这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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