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二审 | 于欢之过

“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事,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马雅可夫斯基

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对杜志浩的死表示大快人心,肮脏的淫词秽语,生殖器官的羞辱,脱下儿子鞋强迫母亲闻,无一不是变态到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行为,是,杜志浩该死,被逼上梁山的于欢捍卫母亲和自己尊严,是正义的。

可是,法官是怎么判决的呢?故意杀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于欢的一生,就这么毁了!

林青霞会怎么想,她可能宁愿受那一时之辱也不愿儿子被终身囚禁吧!她宁愿被追债砸锅卖铁也不愿儿子杀人偿命吧!林青霞的下半生,估计将会在眼泪和悔恨中度过!

所以,你还认为于欢没有过错吗?

一定会有人说,士可杀不可辱,更何况受辱的是自己的亲身母亲,在那些万恶猥琐的面孔前,如何忍得,如何思考,怒火和恨意只要是个人就压抑不住。

怎么会?

韩信遭胯下之辱,勾践卧薪尝胆,司马迁纂写《史记》,无一不能忍辱负重,雪当日之耻。

如何雪耻?

古代后宫争斗尔虞我诈,兵不血刃,继承传统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发扬光大?用刀子杀人实在太土,还很容易被查出来惹祸上身。比较先进的是用毒,毒品的毒,毒药的毒,毒玉米,毒奶粉的毒,聪明的人知道食物相克,植物香味亦可致死,不聪明的人知道高纯度冰毒注射进去,从此家破人亡,再不聪明的人也知道氰化物剂量少毒性强……

法律既然对道德不公平不约束,为什么我们不能钻空子呢?

上面说的这些都容易留下证据,也容易被高科技查出来,不是我赞同用的方法。

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借刀杀人,雇一帮不怕死的变态青年,绑了杜志浩和他的母亲,用以牙还牙的方法凌辱他们,再扔一把水果刀在杜志浩面前,激的他奋起杀人,恭喜你,目地达到。

犯罪的方法不止一种,最宝贵的是人类的智慧。

于欢,连生死荣辱你都可以置之度外,为什么不能想出一个谋杀的万全之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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